政府应强力干预农民的生产结构调整
刘勇
政府能否主导农民的生产结构调整呢?或者说,政府是否该号召甚至强迫农民改换生产品种呢?答案应该是:能!由于政府强力介入而推动产业迅速发展的事例不胜枚举,最典型的是山东蔬菜产业的发展:山东省目前是我国蔬菜生产大省,他们最初的蔬菜生产形成规模就是由政府大力倡导、推广而形成的,当时有的地方还提出“每个干部十个棚,完不成任务就走人”的口号。在经过一段时期农民意愿与政府意志的相互碰撞后,现在蔬菜生产和出口已成为山东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但政府强力介入农民生产经营的具体行为,也不乏失败的案例。如前几年河北各地蜂拥而上养植了几百万只海狸鼠,结果无处可买,农民损失惨重。以致一些地方农民抱怨说:“想发财,别听政府自己来!”不少政府部门鉴于失败的经验,提出“不干涉农民生产经营的自由”,主张完全不管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由政府出面推广、倡导甚至推动农民种、养殖特定品种的模式,可能会加大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农民面对不熟悉的市场,由于市场变化带来投资无效甚至亏损的风险加大;二是政府指导失误,由此造成农民的损失,政府在群众中信用破产的风险也在加大。与这两种风险相比,政府完全放手不管,“由农民自主经营”,政府的信用风险就小多了。那么农民的风险会不会因此而减少呢?
实际上,由农民独立完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过程将会更漫长,农民在调整中经历的失败和损失会更大。因为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要生产形式的农民面对大市场处于非常弱小的地位。主要体现在:1、分散型经营使得同一产品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也是松散的,因而无法对市场发挥规模的力量;2、农民极端缺乏市场信息,对生产品种的选择具有很大的盲目性;3、传统的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无法独立支撑调整结构所必须付出的技术更新、品种肥料等成本,更无法承受调整失败的风险,因此对选择新品种总是心存畏惧;4、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无法对农产品提供包装、加工等增值环节,农产品市场收益始终低下。因此,借助政府的强力干预加快一个地方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由此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是非常有必要。
而我们很多地方政府强力干预农民生产却最终失败的原因,不是出在“干预”上,而是处在“态度”和“方法”上。一是把所有工作重点都放在了生产这个环节,而在上游的技术、品种等服务环节及下游的加工、营销等环节上严重缺位,造成“推广难”和“销售难”的两难境地;二是轻信“规模”的“威力”,在选择产业上缺乏科学评估,盲目指导农民扩大规模,等规模上去了才去找市场,结果因不适应市场而失败;三是缺乏科学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一个产业的发展至少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会遭遇很多次波动,如果当初决策时缺乏科学评估,是盲目的,必然会在遭遇困难是轻易放弃,使过去的工作前功尽弃;四是方法不对路。不少地方在培育农业新产业中追求“政绩效益”,不顾实际情况一律搞强迫命令,采取“运动式”方式搞经济,其结果必然是在市场好时“一轰而上”,市场变坏时则“一轰而下”。
那么政府该如何有效干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进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加速呢?从国内外成功经验分析来看,主要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经过严谨科学的论证分析,才能确定某一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方向。各级政府都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基础,在此基础上可以对本地区产业发展进行科学充分的论证。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登高”原则,必须跳出小区域市场,站在全国、全球大市场发展的方向来分析定位本地优势;二是“模糊”原则,应确定一个“产业”而不是一个“品种”,比如发展林业不一定都要做人造板,发展蔬菜不一定都要种大葱,越具体市场风险越大,也越不利于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三是“反复”原则,一个产业的形成需要较长时间,一个产业的确定也需要一定时期进行反复的比较、论证和调整,听取专家、市场、农民等多方面的意见,最终才能确定主攻的方向,有效避免决策的盲目性。
第二,必须有统一的意志和坚强的决心,才能保证一个产业的顺利起步。一旦确定某一产业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政府必须有大的决心和不可更改的意志,在本地上下统一形成“坚定不移”和“持久战”的思想意志,十几年以一贯之抓产业发展。山东寿光蔬菜产业从产生到形成全国第一用了13年时间,河北周村辣椒市场从初建到形成北方之最用了9年多。这期间历经了多次市场变幻,也经历了多次政府意志与农民习惯的博弈,这些农业产业发达地区几乎都经历了一个强制性发展的过程,甚至采取过“干部推不开大棚就摘帽,农民不搞大棚就推掉”的强烈措施。这些强制性的举措,虽然仍然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仍然不可避免市场的风险。但在产业发展初期的确起到了“迅速形成规模,进而形成市场”的作用,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必须统筹规划,抓好服务,以产业化的理念来指导一个品种的调整。在一个农产品的产业化诸环节中,生产种植环节最容易随政府要求而调整,也是最容易遭受挫折的环节。生产环节的上游是市场分析、良种繁育、技术培训、优化生产场地等环节,其下游是收购、加工、包装、营销等诸环节。上游环节是服务,下游环节是支撑,都是解决生产者的后顾之忧、实现增效增收的关键环节。政府推动特定产业发展初期,就必须统筹规划,在这一产业的各个环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舆论宣传推广;二是技术培训;三是财政扶持;四是政府保障;五是良种繁育;六是扶持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七是市场信息送达;八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战略;九是终端市场推销。江西赣州在推广脐橙产业中,对300亩以上种植园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并对用地实行“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整地”服务,对参加技术培训和观摩活动的农民按误工实行补贴,还统一注册了“赣州脐橙”的品牌,实行“统一品牌广告、统一包装、统一采摘、统一上市标准、统一加工程序”等标准化作业,是“赣州脐橙”在短短5年间迅速发展成中国脐橙第一的品牌。农民种植脐橙的收入达到年均纯收入的30%以上,仅次于打工收入。这充分说明,在政府强力推广某一产业时,要集中资源,投入上下游环节,才能充分保证产业的顺利起步。
第四,必须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在干预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应注意因时就势,在时机成熟时及时从政府强力推广转到引导、服务上来,实现从产业发展的计划性向市场性转变。这个“时机”是否“成熟”的标准,应该有三方面:一是该产品的规模及销售量在市场上初具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协会、龙头企业能较好组织带动生产者行为,并运转顺利;三是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初步调动,更多市场资源有意进入该领域。随着农业领域市场化的深入,干预农业结构调整越来越多地并用服务、扶持和强制性手段,完全放弃强制性手段的“时机”之“成熟”也会越来越提前。这就要求决策者要有足够的市场经济知识与判断能力,及时调整政府的角色。
总之,任何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都不可能离开政府强有力的推动,政府的角色定位和角色转换决定干预的成败,也同时决定一个产业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