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报11月6日刊发了“南京凶宅档案”的相关报道,文章刊发后,读者对此颇为关注,纷纷打电话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其实不仅在南京,在全国范围内,凶宅话题此起彼伏。
在黑龙江,一场凶宅引发的房屋纠纷又向人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凶宅究竟是民俗还是迷信?民俗和迷信的界限又在哪?为此,本报记者走访了省内几位知名的社会学、历史学和民俗学领域的专家,并试图去回答这些问题。
南京惊现凶宅档案后续报道——凶宅:是民俗还是迷信?
江苏科技报记者 李先爽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场普通的房屋纠纷闹得沸沸扬扬。之所以能吸引人的眼球,在于这场房屋纠纷起因于“凶宅”。
买主买了一套二手房,却在装修时听说这所房子的阳台上吊死过一个女的。经证实后,买主以售房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属欺诈行为,并且给她身心带来巨大伤害为由,将卖主告上法庭。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卖主售房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内曾有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依据价值规律,该房虽然在实物形态上没有受损,但依据人们的现实观念,房屋会因购买者避讳而贬值,因此卖主主观有过错构成侵权,应返还房款4.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当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民事庭庭长石玉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起案件的确很有影响。在我国传统的观念里,人们一直对非正常死亡的人都比较有恐惧感,所以,这起案件涉及的是怎样在法律范畴内调整长期存在于民间的公序良俗的问题。法院最后维护了买房人的权益,也正是体现了法律在某个角度上尊重善良的人文习俗。
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卫中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凶宅”一说带有迷信色彩,法律上一般来讲,只要房屋可以居住,具有房屋的基本功能,就算合法。 如果是使用功能上受到损害,比如漏水等,买主可以要求赔偿。但因为“凶宅”引起的赔偿,法律上不能予以支持。
“凶宅”到底是民俗还是迷信?关于凶宅的讨论仍在继续。
对凶宅恐怖具有合理性
究竟如何看待凶宅现象?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中国风水文化申遗筹备委员会主任张栋杰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中国人而言,10个人当中有9个人会对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凶宅感到恐怖”。这和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民俗文化有关。远古时代,生产力不发达,人们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产生崇拜和恐惧心理,慢慢地,这种心理演变成具体的、习惯性的具有象征意义的行为,如过年的祭祀、对某些行为的语言的避讳以及住房风水等,形成民俗文化。在这里,民间俗信作为一种千百年传袭下来的习俗和生活经验,已经深深进入了中国人的内心,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作为传承依据的。
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胡阿祥认为,“凶宅实际上是一种世俗的市民文化”。在市民社会里,存在着凶宅这一说法,买到凶宅会受到邻居的流言蜚语。作为一种世俗文化,凶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房主的心理。对于凶宅,胡教授坦然,自己就不会害怕。如果自己觉得很正常,那么一切都很正常。所以关键还在于买房者自己的心理。
每间房子都可算“凶宅”?
然而,也有专家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据黑龙江当地媒体报道,黑龙江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教授认为,虽然民间俗信在长期的历史沉淀中,有的依旧带着相当浓重的神秘和迷信色彩,在生活中“合理”地延续下来,而且,俗民们从来也并不把它们当作封建迷信加以排斥。但是透过它的本质来讲,依旧是封建迷信,在现实生活中,每间房子都不可能避免发生生老病死的现象,如果照此定论,每间房子都应该算“凶宅”。而且,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制定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不规范施工,即使在事前无论怎么祭拜、怎么采取趋凶手段,还是会发生建筑事故的。
张栋杰教授就此指出,将凶宅简单地划归为迷信显然是不合理的。民俗文化与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诸如鬼神这样的恐惧心理已经深入中国人的内心。“我们应该用民俗的眼光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不要过分地去宣扬坏的一面。如果不信它,也就不会害怕了”。
民俗和迷信纠缠不清
事实上,不仅仅是凶宅,中国人的很多事情都会被牵扯进民俗和迷信的“纠缠”。
去年是农历乙酉年,全年都没有“立春”这个节气,在民俗中被称作“盲春”年、“寡春”年,被一些人比附为“寡年”,甚至引申为“寡妇年”,不适宜结婚。不少新人因听信这一说法,而提前或推迟婚期,避免在农历乙酉年结婚。而今年因为是“双春年”,大家纷纷讨吉利结婚,又被大家叫成了“玫瑰年”!
而此前,北京西单的一处雕塑也引发了关于民俗和迷信的讨论。新年将至,近200只两米多高的金色木筷和碗盘做成雕塑,一字排开安放在西单大街两侧,每个碗盘设计成时钟形状,以独特的方式祝福人们新年吉祥如意,丰衣足食。雕塑建好后,北京民间艺术家协会的七八名民俗学家称街头雕塑不尊重民俗,因为“按国人习俗,碗中插筷子是祭奠亡灵的。”
而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此不以为然,碗中插筷子就不吉利了?这不是迷信吗?
而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此不以为然,碗中插筷子就不吉利了?这不是迷信吗?
上述的雕塑最终被拆除,但引发的争论仍不绝于耳。
如何看待民俗和迷信
对民俗和迷信的关系问题,苏州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吴忠伟指出,民俗关乎老百姓婚丧嫁娶这样的日常生活,是安顿日常生活的一种想法、一整套制度。民俗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求得心理上的安慰,更好地安顿日常生活。比如人们对待凶宅的想法就体现了这种心理。民俗是在日常生活中,无意识地不自觉地积淀下来的。是相对的社会共同体达成的一种默契的文化心理。相比较而言,迷信带有一定的功利性,是为了解决某种问题,刻意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张栋杰教授认为关于民俗和迷信的关系问题其实很好理解。比如,中国的过年习俗,起初也是起源于一种“迷信”:传说中,年是一个怪物。而如今,过年作为中国人最重要的一个节日,谁高高兴兴地过年的时候还想着年是一个怪物呢。“你能说过年也是迷信吗?不仅如此,像中国的端午节等许多节日都和死亡有关,你能说这些节日都是迷信吗?”所以,有些涉及到的是民俗文化问题,有些涉及到的是信仰层面上的问题。凶宅是一种民俗现象,是中国人的文化习惯,我们应该正确地客观地对待它。
本文为江苏科技报采访稿,特约记者李先爽。有什么建议、评论请发到张栋杰的信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