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价值理论


鉴于中国经济学理论水平普遍不高,欧美的经济学水平和中国相比,也不过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故有普及经济学基础教育的必要,在此,我想浅显易懂地给那些觉得自己是个经济学家的学者(如萨缪尔逊之类的教授),讲一讲他们一直自认为自己搞得很清楚,其实一直都糊里糊涂且以讹传讹的价值理论。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最简单的商品经济中的例子:一件商品交换到了一百元钱,那么,我们就说这件商品的社会购买力(即市场价值)为一百元钱。至于这件商品,是劳动产品,还是资本产品,还是自然恩赐的产品,完全没有关系。仅仅研究这个层次的学者(如凯恩斯),他们揭示的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这种工作,决不比其他经济学者的工作更没有价值,也不会更庸俗。现在西方许多经济学者,从事的大部分研究工作,都属于这一类型的工作。
   但是,我们从这一最简单的例子,可以看出这样的问题:社会分工和各种不同类型的所有权(含财富控制的分散化)是这一交换能够存在的前提条件。
   我们再来审视一番这个最简单的例子:为什么这件商品能够交换到一百元钱,而不是二百元钱或者五十元钱呢。这就需要引入三方面的研究,即有效需求,有效供给和货币因素。古今中外的学者,对这三个方面的研究,就构成了价值理论研究的历史。有的人讲,价值理论应该是撇开货币因素,仅仅研究商品之间的交换受哪些因素决定的理论。其实不然,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人为的制度安排,它把社会购买力这种本来是商品社会主观性的东西客观化了,它隐含了财富的时间性和社会经济规范(含强制性)的存在。但这并不阻碍我们在研究商品之间交换的时候,把货币看成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决定因素。
   接下来我们研究一件商品甲可以交换到二件商品乙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是哪些因素影响它们之间的交换比例。这时候,我们就遇到了劳动价值论者(含马克思),效用价值论者,生产要素价值论者,供求决定价值论者。这些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他们不过是瞎子摸象而已,却都认为自己找到了绝对真理,于是他们去穿凿附会,寻找似是而非的理由替自己辩护。如果我们把这些形形色色的价值理论综合起来,我们离正确的价值理论就不远了。
  以供求决定价值论者为例,我们从交换的过程和结果看,商品之间的交换,的确由供求双方决定。但这只是交换的表层,我们还要搞清楚是哪些因素决定供给和需求 ,在这儿仅仅分析一下供给方面:假如两个交换者,就是两个劳动者,也就是说,我们研究的是只存在劳动所有权下的商品经济,那么决定商品交换的供给方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生产两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再假设两个交换者,是资本家,即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这时候,决定两者交换的供给方面的因素,就会和上面的因素,有很大不同,它不仅要看各自耗费的劳动量,投入的资本量及耗费的资本量,还要看工资率及利润率水平。这时候,为方便理解,我们也可以把资本和利润的价值用劳动工资的价值进行折算和衡量(象凯恩斯在他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做的那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前面已指出的决定商品交换比例因素的区别。许多学者正是不理解这一点,从这儿开始走进谬误而不能自拔。
   当我们研究了半天这两个商品供给方面的决定因素时,已经把这两个商品看成是可以通过投入资源加大供给量的商品,很显然,如果该两类商品,不能通过投入改变供给,则我们的上述分析将需要一定的修正。
   通过上述浅显易懂的解释,我们可以说:从狭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商品之间进行交换时其交换比例受何因素决定的理论;从广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商品经济如何运行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