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分析的经济意义


制度分析的经济意义

现代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满足人类丰富而多变的目的上,其有效运行依赖于各种规则。我们将这种对人们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具有约束作用的规则称之为“制度”。制度功能的另外一个直观方面在于,它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系统的秩序化运转,帮助人们避免并缓和冲突,为个人自由和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并增进社会劳动和知识的分工,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秩序和繁荣。因此,规范人类行为的制度规则对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甚至,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演化,都主要的依赖于制度以及支撑不同制度的人类基本价值和共同知识模式。
制度之经济学意义的揭示以及由此引起的广泛关注,是最近20年的事。而“制度重要”这一认识的快速扩散,甚至被观察家视为经济学历史上的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这一革命将经济学研究的焦点,从新古典经济学“对特定过程和均衡结果的考察”转向了“对普遍、抽象的规则和制度型构过程的考察”。(M.Deaglio,in Bilioteca dalla liberta, no. 134, p3.)早期制度学者在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观点给予批评的前提下,对制度问题的经济意义给予过非正统甚至是非经济视角的关注。现在,对制度的经济分析已经变成一项成果丰富且可以大有作为的智力事业。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学者,并有着大量的,不断增加的文献。
相对于来自社会学、政治学的关注,制度分析的经济学研究由于方法论和分析范式的改进,已经取得了相当的独立性和超前性,并对社会科学中的制度分析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尽管不同方法论的视角研究导致了制度分析的诸多分歧,但是超越所有这些差异,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一种共识:即“制度在人类社会行为的关系中的普遍存在及其必要性,没有特定的制度结构体系和共同的制度价值信仰将无法构建稳定有序的社会关系”[1]。目前的经济学家都已经清晰意识到这样一个简单而又不容置疑的事实:“离开制度,我们所认为的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将变得完全不可能甚至无法想象”[2]。包括主流经济学家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会同意,制度的存在是所有持久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类的相互交往,包括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相互行为,都依赖于某种源自文化和社群经验形成的信任。文化和信任是一种社会秩序的基础,试图维护社会的秩序化状态,就必须依赖能有效防范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和不可预见行为的规则。制度构建着关键的社会资本,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具有保障功能和形成稳定预期的信息空间。更确切的说,它是引导社会经济生活中人际交往和社会发展的“软件”,而制度经济分析的重要贡献就在于: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言,它揭示了这一“软件”可能比“硬件(物质资本、技术、资源等)”更重要。
经济学家对制度产生兴趣,首先是因为制度对个人和群体行为的统一协调作用正式代表了人际交易在经济上的本质;其次是因为制度规定的现状是任何集体行动的出发点。然而,制度是复杂的。制度引起关注和争议与其说是由于它们的存在,不如说是由于它们的变化。诺斯曾指出:“一个社会的变迁其实就是一种正式规则、行为的非正式习俗、惯例和它们实施特征变迁的混合体”。[3]然而,关于制度变迁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以及不同制度型构的内部机制和逻辑以及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在新古典以前的经济学中受到了极大的忽视。而这种状况与新古典范式的广泛传播及其我向思维惯性密切相关。
要对著名的“新古典经济学”的领域做出精确的定义和划分,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作为目前主流的经济学,这一理论体系的核心,通常被认为是由一系列与理性、知识和经济过程,以及行为当事人有关的思想组成的。霍奇逊曾将新古典理论体系的核心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所有经济当事者的理性的、最大化的行为,这是因为当事人被假定为“根据外部给定的偏好最优化个人收益”;(2)没有严重的信息问题,包括与未来有关的、根本的不确定性、对复杂世界的结构和参数的广泛无知、以及个人对普遍现象认识的分歧;(3)理论的焦点为趋向或达到了的静止均衡最优状态,而不是整个历史时期中的连续的转变过程。[4]从制度经济分析兴起以来,对新古典理论的批评以及呼吁建立一个开放的、综合理论体系的呼声在日益高涨。霍奇逊认为:总体而言,这类批评虽然在主张上略有分歧,但还是关注了一些共同的主题:第一,根据已知的、确定的条件进行理性的最大化这一假定,日益被抨击为过于狭窄和简单。第二,在对新古典时间和均衡概念不同程度的感到局限性的同时,把经济现象视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当事者在不可逆反的时间过程中学习的结果”这种观念正在日益增强。第三,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第四,信息问题引致了与信息和知识及其在获取过程中涉及的社会过程的性质有关的问题,而这些过程与社会文化和制度的规范、习惯、习俗、惯例以及法律制度都是相关的。[5]然而,在关于理性最优和信息完全的问题上,新古典采取了同质化和简化的处理,这导致目前在这两个行为假设前提上构建的“阿罗-德布鲁范式”面临一个重要的危机。正如赫伯特·西蒙(1976年,第148页)警告最优主义者的一些先驱时所说的:“只要经济学日益卷进不确定性的研究,日益关心经济决策的复杂现实,范式的转换就将不可避免”。
由于对新古典经济学及其主流范式中抽象、枯燥模型的日益不满,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接受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判断:即制度在协调个人行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古典理论采取的决定论和同质性假设,把个人不是作为社会环境,而是作为他或她的内在的且往往是不变偏好和信念的囚犯。在那里,每个个体都是一个单向度的个人,而个人作为“群体性社会存在”的主体相关性,以及由于信息传播扩散导致的认知能力和心智模式引起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则遭到了忽略。与正统理论相反,制度分析的研究认为,技术和个人偏好至少在长期中是经济系统的一个构成部分,其变化与驻存以及相关性都必须由经济学家来解释。制度演化分析的研究把技术和偏好作为经济系统的一个部分来考察,并通过一种社会系统的观点,将经济与整个社会制度结构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采用系统观点的一个结果是,有可能将研究的主题聚焦在“整个时间连续过程中的个人技术和偏好,以及群体行为模式的习俗与制度转换的过程”。通过把这些因素导入社会系统秩序化的型构过程,来揭示它们的演化对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经济效率的影响和作用机理。而由于这种理论起点的差异,制度分析不会像新古典那样,在确定性假设下得出一个从最优化到静态均衡收敛的完美结论。恰恰相反,由于不确定性和相关性的引入,制度演化分析的理论体系必然更为开放,而结论也趋于发散和多元,后者更加重视正在进行的过程和动态的演化以及演化的逻辑。
总体而言,制度经济分析的理论意义不仅在于对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更重要的是试图揭示制度的本质及其对经济主体行为的作用,还在于从动态制度演化的分析来考察不同制度形成及其演化的逻辑方向,以及在制度演化中对其发生促推和形成张力的各种因素,并探索不同制度演化路径和历史型构的差别及其经济影响。正如我在前言中指出的,如果我们承认经济学的远大抱负在于对社会经济现象的反身性认识(reflexive awareness),那么当前经济学对制度分析所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似乎完全是有正当理由的。
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和陋习就是,试图将一切与经济行为相关的因素都通过边际分析而纳入其机械理性的思维中。这种倾向已经使经济学正在成为一门对经济现象和人类行为的形而上学的空论,或伪装的自然法学说。它经常把关于制度和经济主体行为的实质的问题,即制度和行为实际上是什么的问题,与它应该怎么样的问题混淆起来。它多少倾向于把经济行为和制度的实际与一种效率的空想等同起来。此外,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另一个倾向是,忽视调整人们行为的制度规范的理论研究和从因果关系上来说明人类的实际行为与科学之间的界限。这种倾向的结果是,把人们在制度约束下应当如何行动的问题和人们实际上如何行动的问题混淆起来。与此相反,制度理论的每一个结论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实在制度秩序或对多个制度秩序加以比较的基础上。经济学对制度分析的转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号,它表明经济学尚没有因为沉迷于波谱意义上的科学外衣而失去对重大社会问题的敏感性,它没有放弃发现与社会经济整体运行密切相关的真理这一神圣的使命。交往切义一项成果丰富且可以大有作为的智力事业,非经济视角的关注,erta, no. 134, p3.


[1] Eisenstadt,S.  and Roniger , L. , 1984, Patrons, Clients and Friends, Cambridge,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16-17.
[2] Good, D. 1998, “Individuals,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and trust,” in D. Gambetta(ed.), Trust:Making and Breaking Cooperative Relation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PP. 31-48.
[3] 参见:诺思,“经济学的一场革命”,【法】克劳德·梅纳尔(编),《制度、契约与组织》,第17页。
[4] 参见:霍奇逊,《新制度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序言。
[5] 同上,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