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表明,高度自由化的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作用下,最终消费市场会形成各种使用价值的总量平衡,出现社会平均利润(率)趋势,产生各种使用价值生产的利润均衡。
如果社会信息是完全自由流动的,信息对所有社会个体是完全对称的,那么利润均衡的结果是社会均衡。如果社会信息不是完全自由流动和完全对称的,即社会信息不均衡,那么即使利润均衡(此时可能性不大),也无法实现社会均衡。
如果社会人为遏制个体的自由流动,限制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对弱势群体进一步歧视,不能充分实现社会民主化、市场化、法制化,那么大部分社会个体,就无法及时积极主动获取信息与分享信息,只有少量部分社会个体能够拥有完全信息,从而产生社会信息不均衡,其结果必然产生社会发展不平衡,出现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趋势。
代表社会的政府,其政策调控,影响是双向的,即加剧信息不均衡的可能性,与调和信息均衡的可能性并存。政府政策的有效性与社会均衡成正比,社会的均衡愈差,表明政策的有效性愈差。
政策的有效性,只能建立在实现社会民主自由化,科学法制化,与市场信息化基础上。如果没有政策实施的可靠基础,妄图用政策包揽一切,用行政的手段代替市场手段与法制手段,用政府的作为代替民众的作为,非但达不到政策的目的,还有可能由于政策的原因,形成信息扰动,加剧社会个体拥有信息的不对称,反而影响社会的平衡发展。
政府部门及各决策机构,必须真正做到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加快加大各方面改革力度,尤其是完善建立科学民主与自由法制的现代社会政治制度,和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给民众以充分抉择自由,尤为重要,否则政府在改变社会发展不平衡状况方面,效率低下局面,是无法改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