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今日发表题为《巨额收购案再起波澜 锡业股份1.9亿要打水漂?》的文章,该文称--记者7月31日获悉,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撤消湖南国土资源厅颁发给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一案。
锡业股份(000960)与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合群”)关于裕丰矿业的矿权之争已有时日。2005年3月,锡业股份从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巨”)手中收购了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巨晖”)65%的股权,由于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矿业”)是深圳巨晖的控股子公司,锡业股份因此间接拥有了裕丰矿业的权益,裕丰矿业拥有对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屋场坪锡矿山0.6082平方公里矿区锡矿五年的开采权。
2005年4月21日、28日,香港合群董事局连续在香港《文汇报》发表《声明》及《严正声明》,称其对深圳巨晖的控股子公司裕丰矿业拥有的0.61平方公里矿区中的0.213平方公里矿区拥有合法开采权,并认为锡业股份违反上市规则,损害投资者利益,侵害该公司权益;该公司还致函锡业股份及锡业股份聘请的中介机构,要求锡业股份回复在此股权受让事宜中是被骗还是与上海鸿巨共谋,并称其已向云南省省委、省政府、中纪委、中国证监会举报。
针对香港合群的上述声明,2005年5月10日锡业股份发布澄清公告,称裕丰矿业持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证号为4300000410602的《采矿许可证》和证号为4300000440054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其中《采矿许可证》的内容表明:裕丰矿业合法拥有对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屋场坪锡矿山0.6082平方公里矿区锡矿五年的开采权(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此权利是独有和排他的,不存在与任何他方的产权争议。锡业股份在此股权受让过程中不存在受骗更不存在合谋骗取他方利益的情形,并认为香港合群公开发表的《声明》、《严正声明》和发函的方式给锡业股份声誉造成了不利影响,要求香港合群立即停止类似侵权行为,锡业股份的常年法律顾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2005年6月8日也就香港合群指责锡业股份若干问题的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05年5月24日,锡业股份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2005年5月18日正式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起诉香港合群的《民事起诉状》,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20日正式受理本案,并送达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锡业股份诉讼要求香港合群立即停止侵犯公司名誉权行为,在公开媒体上刊登公告道歉并赔偿造成的损失。锡业股份在诉讼名誉权的同时,在2005年6月2日完成深圳巨晖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以现金方式分批支付了收购深圳巨晖65%股权的价款逾1.94亿元。
香港合群此次在湖南长沙对裕丰矿业采矿许可证提出诉讼,无疑为锡业股份这逾1.94亿元的巨额投资蒙上了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是法律文件送达速度的原因,锡业股份目前尚未就上述诉讼发布公告,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这宗诉讼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