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背后是道德的丧失
---------贪官要贪多少钱才能进入我们的视线
“麻木,使我错失了一次可贵的自查自纠的机会;麻木,使我推开了领导伸出的挽救之手。 ”
“如果自己多想一下:私人请客能用公款报销吗?……可当时只想着能把花出去的钱再收回来实在太好了”
“我收钱就是为了给孩子留点东西”
“我也曾想过痛改前非,但很快又淡忘了”
以上是几位贪官在受审时的忏悔,为什么东窗事发后才有这样的忏悔?才有这样的表白呢?其中当然有很多原因在起着作用,但很重要的一方面是欲望淹没的理智,贪念让伦理丧失,行政人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目标会发生如此的转向?
制度的缺失所一发的后果。中国人的“性善”论让我们没有对人的约
束做更多的准备,没有作出更加完备的制度安排,制度的缺失导致了行政人员伦理道德的缺失,人的本性是好的,所以行政人员有了更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出现了“寻租”现象,中要批建立行政伦理责任制度体系,把行政伦理责任的理念,融入到公务员立法与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与实践中,以完善的行政伦理价值观、行政伦理规范和行政伦理选择机制,提升“官德”,最大限度地降低滥用自由裁亮权的概率,只有把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这些官老爷们才不敢、不能以公权泄私愤,在地方往往权利一旦拥有便可以无限扩张,形成网络,官官相互,集团式的做恶从另一个方面讲又是为贪官壮胆的毒药。邓小平曾经说过:“制度好,坏人也能变好,制度不好,好人也能变坏”,一针见血,正中要害!
环境影响,我国的行政文化没有真正成为一种广泛的“雅”文化,而
是一种“浊”文化,浑浊中有混水摸鱼的人,也有趁机揩油的人,行政人员在这样的环境中追求的更多的是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利益的最小化,形成了行政系统中的“私有”化现象,不贪便无法生存,不贪便不能升迁,众人都贪而惟我不贪我便成了异类,随波逐流成了他们自觉与不自觉的行为,而他们自己也变得麻木,不知道什么可以做而什么不可以做,因为别人也在做!为什么我不能?这样的行政坏竟怎能不出现胆大妄为之人?怎能不出现麻木不仁之辈?也许不是环境影响了他们?更多的是他们影响了行政环境,形成了恶性循环,怎“浑浊”二字了得?
三、主观上的不自醒。行政环境的改善也许更能影响人的行为,但是我认为更多的是主观上的自率,在制度构建不完善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素质的高与低显得尤为重要,这涉及到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和考核、监督、培训、问责等等问题,都是针对行政人员主观境界的改造或重塑,行政人员要不断肃清自己的思想,而这种意愿来自于个人的素质以及主观愿望,“日三省吾身”至关重要。
四、程序上的偏差,行政人员在“入门”的过程中往往能够把握自己的方向,但是在进入大环境之后却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原来的我,这是为什么呢?是什么激发了他们的贪欲,是什么让他们为所欲为?原因我国的法律体制在执行和起作用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一是法为“民法”而无“官法”,二是法为“民用”而无“官用”现象严重,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显得软弱无理,出现了所谓的“潜规则”,难怪有的贪官说:“我就是法”!何等荒谬无知!
以上是我分析贪官欲望膨胀的几点原因,从落马的官员中可以看出他们都是大贪、巨贪、特贪,那么究竟多少才算是贪污呢?这个当然是个法律问题,但是老百姓知道的有多少呢?是谁花了老百姓的钱?上千万算是花了,那么一万元两万元就可以忽略不计了么?“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和穿。当官不能发财,请我也不来”,一锅粥可以给一个曾人吃,也可以给多个僧人吃反正都是吃了,结果是一样的,只不过没有那么剧烈那么暴利而已!究竟贪污多少钱才可以进入老百姓的视线?才可以引起“重视”?有小才有大!积少方能成多,为什么他们的子女都能到国外留学?为什么很多国内的孩子连书都读不起?欲望吃掉了本该属于我们的那一部分,忽略是一种错误!明察秋毫才是遏止行政腐败的最好办法。
欲望背后是伦理的丧失,行政人员要有一个道德底线,这种底线是法律约束与个人素质想结合的产物,是一个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的空间,也是一个行政人员自我实现过程中达到社会目的与自我实现相协调的结果。公共目标的实现才是行政人员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行政人员的责任来自于职位本身,在其职谋其政,职位所带来的责任意识要遏制个人的不良欲望。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我们的生活空间将更加透明,老百姓却依然只是受众,中国行政人员的任免何时能让普通老百姓提看法,此时就是有效监督的开始!不起诉不知道法官的贪!不报案不知道公安部门的贪!不举报(控告)不知道检察官的贪!只有接触到的普通老百姓才有资格评说行政人员的清与贪!
2005年6月4日星期六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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