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法学教授周叶中再遭质疑


[转载者语]当今社会对大学的关注异常,对大学的学术腐败争论也非常。转载此文仅作一参考,并不代表转载者个人意见和看法。当然所谓学术腐败等如果用经济学理论衡量并无不妥之处,只是有悖于道德甚至法律,或许这是经济学的冷酷的一个表现。经济学从来不同情弱者,放置于市场经济下,更是存在即合理。

武大法学教授周叶中再遭质疑

庞皎明  中国经济时报  2005127

2005年11月末,一起耐人寻味的学术批评事件迅速传播开来。与往常学术批评事件不同的是,这次被指控“抄袭剽窃”的人,是200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宪法学家周叶中。

 

    然而,“博盗”事件一波未平,周叶中与江国华将同一篇论文分别单独署名发表于不同学术刊物的事件一波又起。

 

    博导被指控为“博盗”

 

    2005年11月23日,署名“王天成”的一篇《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以下称“剽窃纪实”)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上(“学术批评”网11月24日刊登),文章称,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周叶中与其学生戴激涛在两人合著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一书中,抄袭了他在数年前发表的《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

 

    《解读》是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的“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之一。王天成称,经过核查,《解读》“一书共四章、268页,外加前言、后记,除了读者可以不看的后记以外,从前言到最后一章,每一章都抄袭、窃取了我的文字。被抄袭、窃取的文字,成为周先生等的立论基础、阐释对象和贯穿在全书的一根主线。”

 

    “这本书的正文只有268页,却至少从我的文章中抄袭、剽窃了36处,而且从前言到最后一章都能发现,我个人认为已经构成了‘博盗’。”王天成说。

 

    《论共和国》一文,收录在2003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署名为“天成”。而《再论共和国》一文,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即可查阅,它分别刊载于“问题与主义”(2002年1月)和“公法评论”(2001年8月)等网站。

 

    “我对‘共和’这一课题较感兴趣,并坚持对这一领域进行了多年的研究。”王天成说。

 

    依据王天成文章所列出存在抄袭嫌疑的句子和段落,记者进行了核实。其中,36处涉嫌剽窃的句子及段落没有进行注释,而且只是改变了少量词句。

 

    比如,在《再论共和国》一文中:“共和理论在历史上首先是以混合(均衡)政体思想的形态出现的。它不仅是对君主制、寡头制的批判,也是对民主制的批判,试图集君主、贵族和平民因素于一体,建立一种既合乎正义又稳定的政制。”

 

    而在《解读》一书中,则如此写道:“共和理论在历史上首先是以混合均衡政体思想的形态出现的,它不仅是对君主制、寡头制的批判,也是对民主制的批判,试图集君主、贵族和平民因素于一体,建立一种既合乎正义又稳定的政制。”(第25页)

 

    再如《论共和国》一文中有如此段落:共和的基本观念和精神是共治、共有、共享,是和平、温和、平衡。共治、共享即社会各成员、各集团、各阶级都享有参与政府的权利,平衡彼此的利益,共享政府的保护与服务;共有,即国家不得成为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私产,不得成为任何个人、集团、阶级压迫其他个人、集团、阶级的工具;和平、温和即各个成员、集团、阶级放弃暴力和强权,依照正义的程序与秩序,通过商议、妥协、制约解决彼此的利益和趣味冲突。(《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第194页)

 

    在《解读》一书则如此写道:“共和”的基本观念和精神是共治、共有、共享,是和平、温和、平衡。这意味着社会的各个阶级、各个集团、各个个体都有权参与政府,共享权利,相互制约,共享政府的保护;意味着通过自由的讨论和协商,通过文明的程序和理性的规则来解决不同阶级、集团个体的利益冲突和各种矛盾。(《解读》前言,第2页。)

 

    据记者查证,被指抄袭之处,其中最长的一段有300多字,而在一段200多字的段落中,除了“1、2、3”与“其一、其二、其三”分别之外,其余几乎全部相同。

 

    面对质疑,周叶中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这“跟作者一点关系没有”。而《解读》一书的责任编辑万琪则称,“关于这个事情,不对外接受任何采访”,“现在不方便说这个事情,因为现在正在处理这个事情”。

 

    刊登“剽窃纪实”一文的“学术批评”网创办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表示“可以认定抄袭事实成立”。

 

    周叶中与江国华:谁抄了谁?

 

    “博盗”事件未平之际,注册ID为“未名湖边好读书”的网友11月26日在网上指出,周叶中和江国华的两篇论文存在雷同问题。

 

    依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展开了调查。记者发现,周叶中发表于2004年第5期《江西社会科学》上的论文《宪政: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第7—11页),与2004年《社会科学》第9期刊登江国华的《宪法思维中的政治文明》(第46—50页)为同一篇论文。

 

    记者在中国国家图书馆进行文献核对时了解到,周叶中的论文出版于2004年5月18日,而江国华的文章则是2004年6月28日收稿,出版时间为2004年9月15日。

 

    两篇文章除了题目、内容提要和关键词稍有不同之外,5000余字的正文从结构到行文几乎全部雷同。值得一提的是,周叶中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的论文,是该刊组编的4篇“宪政与政治文明笔谈”中的第一篇。周的论文有完整的内容提要、关键词和文章编号等学术论文规范中所必备的内容,但没有注释和参考文献。而其他3篇论文除了内容提要、关键词等内容之外,还有完整的注释及参考文献。江国华发表在《社会科学》上的论文用的是完整的学术论文规范格式,共有注释11条。

 

    记者了解到,江国华在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时,其导师正是周叶中。“从发表时间的先后来看,应该算是江国华抄袭了周叶中的论文。”署名为“螳螂双刀”的一位网友如此评价。

 

    “我看未必如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对此有自己的看法,“抄袭自己导师的论文,难道他的博士学位不想要了?”

 

    对于这个问题,江苏省行政学院法政教研部刘大生教授也有自己的分析。刘大生认为:可能是江国华写好了这篇论文以后交给周叶中,希望他能指导指导,周叶中可能提过一些修改意见。这样,那篇文章也算得上一项“合作”成果。但是,合作发表文章有两个“不好”:第一,署名谁前谁后?第二,科研计分能否优惠?而两个人分别单独署名发表就有两个好处:第一,不存在署名先后的问题;第二,两个人都可以独立计算科研分,而且都是满分。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周叶中抄袭江国华的论文这种结论都解释不通。”刘大生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周叶中的脑子怎么那么笨?”

 

    刘大生、杨支柱两位法律学者向本报记者表示,声誉显赫的周叶中涉嫌抄袭王的论文、与学生分别单独署名发表同一篇学术论文的做法,“是中国学术腐败的一个缩影”。

 

    记者还发现,在网友指出周叶中和江国华分别单独署名发表同一篇论文时,武汉大学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办的“宪政中国”网站上分别将这同一篇论文挂在周叶中和江国华的名下。江国华的《宪法思维中的政治文明》上传于2005年4月20日,而周叶中的《宪政: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上传于2005年6月11日。

 

    目前,周叶中在“宪政中国”上的这篇文章依然存在,而点开江国华的文章时网页则显示:“对不起,您所要访问的网页已经被删除了或者根本没有存在过。”

 

    据悉,江国华目前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报记者试图联系江国华,未果,而武汉大学还没有对这两起事件发表过任何官方解释。当事人周叶中与江国华亦没有向公众说明事情的原委。

 

    武汉大学面临声誉危机

 

    不久前,武汉大学即传出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城被指剽窃的事件,其所著的《经济社会学》被指控为存在剽窃问题。

 

    这一事件在学术界引起了长时间广泛的辩论,而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对周长城事件的最终审查结果是,《经济社会学》只存在注释不规范的问题。这一审查结果,并没有平息网络媒体及平面媒体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谈到周叶中等人被指剽窃等事对武汉大学的影响时,北京学者黄钟说,从《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来看,在有些关键的问题上还没有尘埃落定,不好妄加评价。不过他认为,由于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而且周叶中又是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可以说,事实的真相如何,对于武汉大学的声誉实在非同小可。

 

    黄钟说,事情总有水落石出之时,到那时,如果有更多的媒体和舆论能够充分关注这一事件的是是非非,进行充分报道和讨论,或许可以成为推进中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治理学术腐败的一个契机。

 

    黄钟说,声誉可以说是一个学校的生命根本之所在,任何真正想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著名大学的高校,不可能不在乎自己的学术声誉,不可能姑息甚至掩盖学术腐败。如果一所大学,尤其是纳税人金钱支持的国立大学,要是让那些有剽窃抄袭等学术腐败行为的教师在被发现后还混迹其间的话,那不仅是对不起纳税人的金钱,也是有辱斯文了。

 

    在较为关注周叶中事件的网络论坛上,许多网友也对武汉大学提出了质疑。“世纪沙龙”和“关天茶舍”的许多网民已经进行了近半个月的激烈讨论:周叶中的学术操守是否存在问题?武汉大学如何保证自己的声誉及学术地位?这些,都需要武汉大学有关方面做出官方回应。

 

    在“关天茶舍”上,记者发现注册时间为2005年11月30日的网络ID“周叶中”留下两句话。

 

    它们分别是:“不予置评,清者自清”和“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事实没有搞清楚之前,请注意自己的言行,要有自己的主观判断,不可人云亦云,否则会贻笑大方。”记者未能证实网络ID“周叶中”是否为周叶中本人。

 

    然而,作为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作为一位号称研究“宪政”与“共和”的宪法学家,周叶中选择沉默令很多人感到意外。

 

   

 

    ■背景资料

 

    周叶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武汉大学教务处处长、教务部部长,现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出版著作20余部,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论文110余篇。200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戴激涛,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社会科学》期刊对江国华的简介: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王天成的自我介绍:王天成,1989年9月至1992年10月曾任教于北大法律系,现为北京某文化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