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资金融机构的金额与企业净资产之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多数的民企在金融业中还只是试水。在已投资金融领域的民企中,七成以上在金融领域的投资额不足企业净资产的20%。此外,在这些企业中,投资3家以下金融机构的有14家,占七成以上;投资4家及以上金融机构的仅有5家,还不到三成。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8家民营企业实现了对金融机构的控股,占比42%,显示了民企最终意图掌控资本全局的控制欲。
金融业稳健回报和融资渠道是最现实的选择原因
民企与金融业的融合,一般有三种方式:新设金融机构、受让国有股和借增资扩股时出资参股。虽然民企投资的金融机构类型多样,但是,从数量上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最受民企青睐。从投资的金额上看,证券公司获得的投资数额最大,达到24.6亿元,占到全部投资额的36%,紧随其后的是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于这两类金融机构的资金大致相同。
民企投资金融机构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看中了金融机构稳健的投资回报。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投资股份制商业银行。东方集团(600811)2003年向国际金融公司(IFC)转让民生银行1.08%的股份,获取转让款19114万元,收益预计可以达到5500万元。新希望(000876)通过控股的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6.99%的股份,截至2004年上半年获得投资收益5456.48万元,投资收益超过公司净利润的10%。证券公司也是民企投资金融机构的一个热点,如雅戈尔(600177)2003年度因投资中信证券获得现金分红2200万元。
此外,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之后,保险公司已被众多民营企业相中。其中,比较典型的是较早进入保险业的东方集团,其参股的新华人寿2003年实现保费收入171.85亿元,同比增长115%,市场份额从上年的3.51%跃升为5.7%,总资产为243 亿元,同比增长91%,并在筹备上市。同时,2003年东方集团将其所持有的1.976%的新华人寿的股份转让给隆鑫集团,获得收益2432万元。
民企投资金融机构的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宽广和通畅的融资渠道。通畅多样的融资渠道也是驱动着民企进入金融领域的重要原因。
民企的金融游戏始终存在着较高的风险。出于防范金融危机的考虑,国家监管层一直以来对民企进入金融领域持审慎态度,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准入管制方面的一些隐性政策障碍短期内将持续存在,这使得民企难以展开拳脚全力施为。再者,民企自身发展程度及相应管理水平的低下也制约了民企在金融领域的扩张,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大都是从集团委派,这些人在实业领域经验丰富,但在金融机构的管理方面就显得经验不足,因此,引进专业管理人员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