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未婚的晚上


今天,2月13日,是我最后一个未婚的日子。下了班,坐402路公共汽车到了家,用微波炉热了昨天剩的红烧羊肉、冬瓜汤和米饭,吃了。

今晚,我今天的女友明天的老婆上英语补习课,不在家。我和她已同居17个月又1天。

终于可以告别一个时代了!

古人有试婚,今人有同居,这就是时代。

402车上,耳塞里响着阿杜那清澈的歌声,我愣愣地坐着,不知道他唱了什么。脑子里空荡荡的,已经忘了在想些什么,大概是一些回忆吧。向失来路。

吃过了饭,我在家这动动手,那挪挪脚,也不知道真要干嘛,姑且还是回忆吧!

我坚信一见钟情,坚信默契。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体会到了这种默契,所以我欣喜若狂。已经没有什么能挡住我情感的潮水和我要迎接的幸福生活!

于是,一些就水到渠成。看了几处房子,选了一个合适的位置,买了现在的住处。当然是我们买的,不是我买的。装修后,在“911”的第二天住了进来,结束了我在北京9年的流离失所,掉进了真正的温柔乡。

一个好久未见的朋友偶尔问起:“你现在下了班干嘛?”我说“回家啊!”他说“回家?回哪个家?你现在的住处也能说家?”下面是我的回应:

这为什么不是家?!这也是买的商品房,也是一个两室两厅,也是装了修的,难道就因为仅仅是同居就不能称之为家?那你认为什么才是一个真正的家?难道只有结了婚才能说是一个自己的家,不然就只有父母的家,她的家,而没有我俩的家?

仔细想来,他是有道理的。以前,家对于我是遥远的浙江省海宁县的一个江南小村,包含着我对父母、哥哥的感情。但现在,这成了我今天的女友口中的“你家”。对于她也一样,以前回房山去看她父母她就说“我要回家”,但现在则称之为“回我爸妈那”,到了房山回北京城里反而称为“咱俩回家吧”。看来,这17个月又1天,一个“家”的概念在我俩的心中慢慢地确立了。这是一个过程,自然,缓慢,但形成了,且根深蒂固。

今年元旦前,上大学时睡在我上铺地兄弟来我家,进门第一句话就是“你好幸福啊!有家了。”我很平静,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个存在很久的事实了。当然,到了明天,谁也不能再质疑我俩的家了,因为有了法律的认可。虽然对于我俩,那根本不是什么有重大意义的确认。

我看重的是我们互相的默契,思想的交融和真挚的爱。法律是什么,一张纸而已。没有了那些,要这张纸干嘛!

我是1992年9月12日站了近20小时的火车后来到北京的,在北京十年有余,住过很多地方,历历数来,有人民大学,北洼路,玉泉路,福缘门,大有庄,团结湖,那都是单身的日子。在我到北京整整9年后,我搬进了现在南十里居的家,告别单身,迎来了同居和幸福生活。

想起那时告别单身的日子,太兴奋了,太迫不及待了!今天又要告别未婚生活了,多了一点理智,有了一个家,心中还是燃烧着希望的热火。

今天伴着泡着龙井的茶杯,写了点字,作为对明天已婚日子的迎接。

2003年2月13日晚8点50分,于十里居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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