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张兆康

分管农村改革

把“四权”落实落细彻底的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后,如何保障广大持股股东对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到位,是判断改制是否成功的界标,也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宁波市江北甬江街道外漕股份经济合作社正是沿着此一轨道前行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了与众不同的积极改制效果,据统计,2019年集体资产总额1705.04万元,村级可用收入达到500.86万元,比上年的442.36万元增加13.2%,股份分红407.02万元(累计2353.15万元),每一持股股东股份分红6450元,股金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8341元的16.8%。

一是定期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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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的重点是集体资产监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一个成功标志在于是否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活力。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管理制度的完善。宁波市江北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改制后注重制度建设,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即社员与股东的界定办法、界定的操作程序等8个政策文件。其中突出的工作重点是集体资产监管与股权管理的进一步完善。也就是注重按照集体资产监管一张图进行设计,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出事作为工作任务底线。目前,农村集体产权监管平台已在实施之中,内容涉及村基本信息、GIS地图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权证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租赁管理、资产安全管理、报表中心、风险预警、资产云图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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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工作的设想与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一项与土地权利紧密相连的具有财产权利属性的特殊权利,谁拥有了这一身份谁就天然地赋予给了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系列权利。从这一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工作,在农村改革中不断总结基层的成功经验,丰富成员管理的操作办法将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结合本地的实践,提出成员管理的设想与对策与同行们一起讨论并完善。

  一、由村、街道(镇)、县级不同层面必须建立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实施机构。村级可以结合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时,也可以确定一个成员资格界定截止日,由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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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积极寻求化解新增人员利益纠纷的应对之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静态管理(固化)后的新增人员,当累积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也会是引发农村信访和提出利益诉求的一类群体。如何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截止日期以及条件范围,以及为什么这么操作的理由、依据和说法等问题,不断困惑着基层干部及其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对此,宁波市江北区作了一些探索与完善。现将宁波市江北区的实践情况总结于下。

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到底选择静态管理还是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老百姓进行选择。据统计,全区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共有62个村选择动态管理模式,占总村社数的56.9%。调整时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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