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后,如何保障广大持股股东对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到位,是判断改制是否成功的界标,也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宁波市江北甬江街道外漕股份经济合作社正是沿着此一轨道前行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了与众不同的积极改制效果,据统计,2019年集体资产总额1705.04万元,村级可用收入达到500.86万元,比上年的442.36万元增加13.2%,股份分红407.02万元(累计2353.15万元),每一持股股东股份分红6450元,股金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8341元的16.8%。
一是定期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真正落实股东的知情权。凡是社里大小事务已经形成了每季度必向社员股东代表定期通报的固定习惯,让广大股东及时了解社里的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展。特别是创立的一套“一约二章三会”的工作方法,这就是村规民约+党员、社员股东代表联户章程+党内首会议、“三务”审查会、村民评官会,有效地实现社员自治的目标,做到社内事务全透明,获得社员股东的广泛认可和充分肯定。
二是重大事项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真正落实股东的决策权。凡是涉及社内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如违建拆迁、农用房改造等事项,均随时实行“一事一听”制度,如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社员自愿上交由社里统一集中经营之后设立的土地股事宜,根据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规定土地股的享有对象为:2017年11月20日止在册人口(不包括照顾户口、原供应户);2017年11月20日止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不包括死亡人员、农转非人员、照顾户口、社供应户)。同时规定如农户不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上交而自行种植的,将取消其土地股分红。至今仍有6户农户自行种植,没有享受土地股。这样,入股农户最高每年可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收入0.22万元。
三是建立社员股东代表的联系制度,真正落实股东的参与权。建立第一社员股东代表联系6~8户农户制度,按照规定须收集所联各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社员股东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做好传达、解析工作,并动员社员股东认真执行,这也是联户社员股东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社里作出的每一项决策,都是以民主的方式进行,上上下下经多次碰撞沟通直至全体股东的同意。
四是建立监事会和打造监管平台,真正落实股东的监督权。接受社员股东组成的监事会的全程监督,监事会向社员股东代表反馈审查结果,对社员股东提出的质询现场作答,同时在公开栏设立社务、财务两块区域,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厂房租赁等股东关心的事项全透明悉数公开,特别是以图板的形式详细公开厂房出租以及收缴情况,让老百姓自己来监督,这在宁波市还是第一家。可喜的是今年还创建了集体资产监督平台,在信息呈现方式上做到“一图明”,即在航拍地理信息图上对每一项资产对应一个空间坐标系,至少加载3张多视角现场图,做到资产信息清晰可查,并能及时提醒每一厂房租赁收入到期情况。群众也只需点击本村村域图,所有社里登记的资产信息都能一键查询,简单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