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一项与土地权利紧密相连的具有财产权利属性的特殊权利,谁拥有了这一身份谁就天然地赋予给了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系列权利。从这一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工作,在农村改革中不断总结基层的成功经验,丰富成员管理的操作办法将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结合本地的实践,提出成员管理的设想与对策与同行们一起讨论并完善。
一、由村、街道(镇)、县级不同层面必须建立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实施机构。村级可以结合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时,也可以确定一个成员资格界定截止日,由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通过授权,选择5至9名有一定文化知识,对村级情况较为熟悉的社员代表,建立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小组,设计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信息内容进行详细收集,对一时难以确定的特珠人员,按民主议定程序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讨论、确定,可从户籍关系、土地承包、福利享受、居住状况以及义务履行等内容上应有一个依据或说法。街道(镇)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审核村上报的资料,确认无误后报区级农业部门备案。有条件的输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实施网络化科学管理。
二、由村、街道(镇)、县级不同层面必须出台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管理办法。在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之前,必须由县级部门出台成员资格的指导意见以及界定程序规定,街道(镇)设计好调查表等格式文本,村级通过具体的界定办法与操作程序,最好的方法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成员界定的公告,也可以就界定事宜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界定过程中必须实行“三榜公布”,即将界定身份的名单公示三次。第一次就是对由户主填写的调查表内容,经由所在的村民小组长、调查小组以及村二委成员初步确认后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的纠正和监督,如有村民对所界定的身份有异议的,可向调查工作小组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第二次公示,就根据第一榜错漏的地方经再次调查核实后进行更正,并加以说明。第三次公布的名单就是社员代表大会正式通过确定的成员名单,公示五天后向上级部门上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总之,决议形成后有一段公示及其权利救济时间,也就是说三榜公布与确定过程中对其权益人有告知、申诉、受理以及最终结果的畅通渠道。告知的形式有网上、
三、由村、街道(镇)、县级不同层面必须创设成员台帐资料或者电子档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台帐资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的重要文档资料。可将调查工作小组查阅到的在册户籍档案资料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情况(包括资格者)、对方证明材料的收集情况以及调查工作小组的初步结论以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等一一保存备档。具体的台帐资料:在校学生应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已毕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婚迁人员应提供结婚证书及复印件、迁出地交地证明;服刑劳教人员提供判决书及其复印件;服兵役者应提供人三级以下(不含三级)士官证书(或证明)及复印件。成员台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成员台帐(数据库)建立后的农业户口迁进、迁出、新生申报、死亡,由各村每月25日前填制成员台帐(数据库)动态管理信息表,街道(镇)、村共同对成员台帐(数据库)进行更新,确保随时掌握成员增减变化的真实情况。
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身份确认的法律文书。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证书内容,统一负责印制,由集体经济组织核实完毕后按清册进行发放,如有遗失,须登报声明作废,并申请补领。如有重登、漏登、涂改等错误情况,当事人一经发现须提出并重新盖章确认。但因户口迁出或死亡导致成员资格终止的,当事人或其家属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村、街道(镇)于每年年底也应根据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本年度入户和迁移记录对其成员资格进行审核验证,因户口迁出和死亡注销的按章程应终止成员资格但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人员列出名单,经村成员界定工作小组审核、社长(董事长)批准后,在村务财务二公开栏中告知或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家属及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