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服务范围为:
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建设施工等各个阶段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确定相应的服务内容:
1、在土地前期开发期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协商、招标、拍卖,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3)草拟、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