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下发《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1年前通过评审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核评审,对于2011年新增的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出的证书要立即收回。
从1998年卫生部暂停了医院等级评审,到2011年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又重启。这个“时间差”仍未改变各地医院为收费上档次而掀起的“争级上等”热潮。
不过,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桢对记者表示,也不能因为部分省份出现评审缺乏规划、尺度过松、三级医院数量攀升等现象,而全盘否定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浙江的三级医院评审,2010年有3...
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不能全盘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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