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熊锦秋

资深经济研究员

中小股东的权利岂容傲慢践踏


  5月13日,有中小投资者发帖表示,当天下午迈瑞医疗董秘发表了不合适言论:“你们散户,今天有好多股东,只有100股,也来参加股东大会,不知是何居心。”5月14日,迈瑞医疗董秘就前一天股东大会现场的一些不当言论向股东表示歉意。

  在笔者看来,董秘在股东大会上的言论,凸显其对中小股东的傲慢与蔑视,没有在心目中真正树立股东平等的基本理念。虽然发了道歉信,或许还不能说明他对此问题就有正确认识。

  另外,投服中心持有每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只有100股,在参加一些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时,也有上市公司高管说“100股起什么哄,有什么权利”?这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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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要坚守伦理道德底线 避免成为下一个*ST长


  近日,*ST长生接到深交所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同日还收到了证监会顶格60万元罚款单,高俊芳等人被责令终身禁入市场。

  应该说,*ST长生是涉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退市的第一家,但绝不会是最后一家。有些上市公司在股东压力下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公共利益,或偷排偷放、污染环境,或根本不顾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药品生产弄虚作假、损害患者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等等。所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触及五大安全强制退市红线,从而招致证券交易所的强制摘牌举措。

  当然,有些上市公司游走在法律规则的边缘,以为即便涉及五大安全问题,但只要不造成严重影响,就离强制退市红线远得很。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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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需解决的问题


  据报道,目前上交所正在围绕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研究起草相关方案、业务规则和配套制度,开发相应的技术系统。笔者认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需要解决不少现实问题,如此方可取得较好效果。

  首先,要明确监管部门在注册制中的角色定位。所谓注册制,是指政府对发行人发行证券,事先不作实质性审查,仅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发行者在申报申请文件以后的一定时期以内,若没有被政府否定,即可发行证券。美国的注册制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角色并不轻松,其对企业注册申请的审核绝非例行公事走简单程序,SEC对IPO注册的审核往往需要经过多轮反馈,审核周期通常需要三至四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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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升救市举措的科学性、正当性


  最近,某上市公司刚从银行获得民企支持贷款,随即第二、第三、第四大股东就发布清仓减持公告,拟合计减持不超31.35%股份。笔者认为,从该案可以看出救市举措也可能产生诸多副作用,为此理应提升救市举措的科学性、正当性。

  拿当前阶段与2015年A股市场相比,主要有两点不同,一是2015年A股风险主要是由于二级市场过度投机引发的泡沫破裂风险,而目前则主要是大股东股票质押引发的爆仓风险;二是2015年出台的一条救市举措是限制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而目前这方面没有禁令。

  应该说,目前A股风险主要是一些民营大股东过度融资的投机行为所引发,现在各级政府、银行参与救助,一些大股东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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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常态化到来 投资者应强化自我保护


  11月8日深交所公告,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笔者认为,这标志退市常态化的到来,投资者理应强化自我保护。

  中弘股份2018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触发终止上市红线,自11月16日起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三十个交易日),按规定,即便在退市整理期股票消除了“股价低于面值”情形,公司股票也会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次一交易日摘牌。

  中弘股份股价在跌破1元之后有过巨量换手,显示其基于股价原因退市确是心有不甘,但当前A股市场整体环境又根本托不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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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IPO被否企业重组上市限制还应防范副作用


  为支持优质企业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证监会将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的间隔期从3年缩短为6个月。笔者认为,放松IPO被否企业重组上市限制,有利于提升被借壳企业的质量,但也要严格防止这个政策可能带来的诸多副作用。

  此前一些企业IPO被否,被否原因多种多样,根据对2017年IPO被否企业的问题分析,发审委的审核重点集中在:关联交易、持续盈利能力、财务数据、合法合规、内部控制、独立性、客户依赖、募投项目的合理性等问题。有些企业基本面尚可,但由于存在一些瑕疵从而没有迈过IPO大门,殊为可惜。

  此次规定IPO被否企业6个月之后就可筹划重组上市,是适应当前市场严峻形势而推出的一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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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抄底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


  针对国资抄底民资上市公司引发市场“国进民退”担心,国资委新闻发言人表示,这只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是互惠共赢的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笔者认为,国资抄底要成为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就理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

  对于国资持股低于50%的上市公司,由于超过半数股份在股民等股东手上,也不妨作为民营上市公司来探讨。最近有家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三成多)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为每股5.20元,相比要约发出前的市场价格高出1倍有余;之所以以如此高价收购,主要是其下属子公司今年5月份在二级市场以每股5.20元买入几万股。按《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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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同股不同权必须配套设立投资者保护制度


  据恒大健康公告,法拉第未来用尽首笔投资款8亿美元后,“原股东(实控人为贾跃亭)利用其在Smart King(恒大子公司“时颖”与法拉第原股东、管理层的合资公司)多数董事席位的权利操控Smart King,在没达到合约付款条件下,就要求时颖再提前支付7亿美元付款”。事实上,恒大健康持有Smart King 45%股份,每股配有1票投票权,而Faraday Future原股东持股比为33%,每股则配有10票投票权,原股东拥有更高投票权。

  本文不探究双方谁对谁错,而主要探究其中的双层股权结构。一些新兴产业等创业企业发展成长,创始人经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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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以遏制杠杆型市场操纵


  杠杆型市场操纵行为的产生,是由于部分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放大非法收益,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方式“加杠杆”实施操纵。4宗市场操纵类案件中的市场操纵手法,包括通过高杠杆配资集中资金优势拉抬股价、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等,由于杠杆资金存在强行平仓机制,一旦市场大势下行或碰上个股黑天鹅,就可能形成恶性下跌循环,加剧市场风险。

  杠杆型市场操纵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使用了资金杠杆。资金杠杆可分为正规渠道和民间配资渠道。就正规杠杆而言,今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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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取强力措施遏制忽悠式增持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掏出真金白银增持,但也有部分大股东增持计划沦为“空头支票”,在公布增持期间并未增持,或者实际增持数量仅为计划增持上限的极小比例,有的甚至在承诺增持期限内没有增持、随后却悄然减持。笔者认为,对大股东忽悠式增持应采取强力举措予以遏制。

  大股东或董监高发布增持计划,其意义非同凡响,大股东或董监高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的核心内幕信息,其增持计划,很容易被中小投资者视为其对上市公司经营前景极富信心表现,一些中小股东很可能跟随大股东的增持计划同向买入,但最后增持计划并未实施,中小股东很可能由此被误导。

  从制度层面来反思,忽悠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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