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开发商应执行“一房一价”政策,但媒体纷纷报道此举在广州遭遇“执行缩水”,要么信息公布不齐全,要么虚报预售价,总之就是敷衍了事,新政效果面临“打折”。难道一房一价真的如此难以执行?
没错,开发商不可能有动力去执行“一房一份”,即使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报高预售价轻松化解,这样的一房一价意义何在?“一房一价”的目的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开发商不配合难道就没有办法?当然不是。
在网络时代,信息透时有何难?各地都有网络系统,像广州的“阳光家园”网能公开每一套房源的预售价和成交价,效果不是更好吗?
大家都知道,阳光家缘网信息量大,功能丰富,这点要赞一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