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系列评论之十一
上期评论指出,广遭诟病的药品回扣,本不过是药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在激烈竞争的压力下送出的一份大礼。可惜这份礼物没有落入患者之手,却极不正当地进了一部分医院和医生的腰包——他们原本是受患者之托,用自己掌握的专家知识代患者来选药的。正本溯源,药的问题在于医疗服务的准入障碍和相对价格紊乱,机制被普遍歪曲之后,靠道德不能独木支天。
本文探讨另一种回扣,即药厂争相送给药监局的“批件回扣”。现实的情形是,如果药商不能合法制药,根本就不具备向医院和医生送药品回扣的资格。这就是说,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