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程秋艳

您还在为公司的管理发愁吗?您在营运公司中是否会遇到诸多问题?公司股东之间是否因为意见的不统一而影响到公司的营运?如何为企业融资?如何避免公司内部人员损害公司的行为?您是否重视公司章程,知道公司章程其实就是一部公司宪法?您如何设置管理流程及公司架构, 使之更有效率,更节省成本?您是否还为劳资纠纷纠缠?您如果想让您的公司在将来成为上市公司,您知道如何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使之符合上市要求吗?
程秋艳律师能够全方面位为您提供公司法律服务,程律师具有十余年法律工作经验,并曾多年在知名跨国企业担任中国区律师,全面负责企业在中国区的法律事务,对公司法人治理有着深刻的认识,明晰公司内部管理,能够在合法的基础上以适应中国国情的人性化方式处理劳资纠纷,充分利用律师中介平台,为企业提供多方合作信息,能为公司提供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公司治理、建立风险防范、处理劳资纠纷等。
程秋艳律师作为客户的专业顾问,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实现客户的权益”为执业原则,秉承“专业、价值、诚信、效率”的执业理念,并依靠有强大专业团队及资源支持,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以最大程度实现客户期望之价值。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常性的法律服务。
1、就贵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可行性的审查、论证。
2、为贵方相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参加贵方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
4、协助贵方审查各类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提供审查、修改和补充的法律意见;
5、协助贵方草拟、制定内部规章制度。
6、协助提供与贵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7、就贵方发生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纠纷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建议,提出处理办法。
8、根据贵方的授权以及贵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向贵方的债务人或其他有关之自然人、法人等发出律师函,提示或敦促其履行法律责任。

(二)代理法律事务
1、参加贵方各类重大项目或其他事务的谈判。
2、为贵方进行专项法律事务调查、资信调查。
3、就贵方各类法律事实和行为见证,代办公证,提供外语翻译。
4、代理贵方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登记等。
5、代理贵方参加诉讼及非诉讼协商、调解、 仲裁活动。
6、参与贵方的收购、合并、分立、托管、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资产重组、股份转让、企业股份制改组、股票上市和分支机构设立。
7、为贵方代办抵押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为贵方代办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物业租赁、产权登记等法律事务。
9、代理贵方涉及的诉讼及仲裁。

第(一)项所列法律服务,公司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外,不再支付费用;第(二)项所列代理法律事务,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和支付费用,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规定标准的八折计收。

程秋艳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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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23
电话:020-61096723 61096721    1371917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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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争取才有胜利


[cp] 昨晚到今晨一直在东莞公安黄江分局代理委托人报一个“套路贷”的案子,案件发生时间在2016年11月25日,过去一年多,且出借人已经提出民事诉讼,并且一审我的委托人败诉,现正在二审审理中,立案难度不小,首先二个公安机派出所的管辖问题就跑了二次,无奈打公安督察电话,去分局反映,接待警官又认为已经民事立案,应由法院发公函,我和警官辩论认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没有我们所举报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没有理由发公函,接待警官就叫来领导,领导终于明白我们的来意是需要分局机关定管辖派出所,后来来的领导定下管辖派出所,我们终于可以前往递交报案材料,又因为事件过了将近2年,办案警官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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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请收起你的随意


 今天收到黄埔区法院发来的一份上诉费缴费通知单,我代理的四个一审案件,委托人上诉,收到缴费单很奇怪,四个案件收到8份缴费通知单,案件为借贷纠纷,上诉人为一审案件中的被告,一审法官分别让一审中的债务人和保证人缴纳上诉费用,缴费通知单上的依据写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2条第四款的规定,我特地打开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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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司法介入探讨


        公司制度链接了多方利益相关者,利益各方之间虽然在法律上属于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但利益相关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具有的相对实力以及所调配的资源、所占有的资料方面并不对等,例如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相对于其他小股东,掌握公司实际决策权力的管理层相对于不掌握公司管理权的股东,这种不对等为参与各方冲突埋下隐患。而在实际的公司企业经营过程中,也实际发生着各种纠纷和冲突,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实践中,公司治理纠纷得一般是到了公司僵局时,有相关股东提出解散之诉,解散之诉意味着公司的消亡,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股东各方都可能是损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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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交易已触犯刑法 属犯罪行为


       看了有关地沟油交易的新闻,在心理上实难接受这种恶心的事情。但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更多的是从法律的层面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地沟油的原料实际上是垃圾,因此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属犯罪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这个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也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了危害结果,则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结果加重犯。而这个罪名的最重刑罚可以是死刑,同时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试想,依照这个惩罚标准,建立相关几个部门联合执法的制度,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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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美电器之争想到的


     国美之争背景
  2008年11月,作为国美单一大股东的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0年5月,黄光裕、陈晓两派在委任贝恩资本代表担任国美非执行董事的问题上出现重大分歧。
  2010年8月5日晚,国美在港起诉黄光裕,理由是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自此国美“黄陈之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其后身为国美董事局主席的陈晓和国美单一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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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的基本价值观


  虽然中国现时代的价值观呈现出高度的多元化,并且社会核心价值观也处在一个重构阶段,但是律师作为一种以法律服务为手段的职业,其基本价值观却应是确定的,是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共同价值取向。而且,作为执业律师,价值观也是一种能力,有了这种价值观,不仅个人会受到尊敬,也为其职业生涯带来长足的发展力量。

首先,执业律师的基本价值观,就是诚信,这是不能讨论的,只能照做,因为是否诚信决定着律师行业的生命力,所以可以说诚信是执业律师的贞操,贞操就是一种更深层的价值观,是一种深藏于内心的准绳,是不可以转移和交易的,不是你今天做了一件不诚信的事,明天交点钱或做点事,诚信就可以回来了,执业律师一旦失去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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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社会民众心目中的地位


  在我执业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诉讼案件找到律师时,都会问到你在法院等司法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是否有相熟的关系,看来在社会民众的心目中,对关系的信任感甚至大过对法律的信任感,这是所有正直的法律工作者为此感到无奈和痛心的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也坦承:“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于1995年提出“依法治国”的主张,并于1997年将它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最得人心的治国方针,也是作为有良心的法律工作者值得为之勤奋工作的动力。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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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


  最近这几天,我很忙,主要是心累。我的一个顾问单位的老板因涉嫌刑事案件而被刑事拘留,此件事情对我触动很大,我的主要执业领域是做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而且企业法律顾问是我比较喜欢和擅长的领域,我原本想研究透彻公司法,懂会计,清楚哪些部门可以管理你顾问的公司,这些部门又是谁在管着,这些部门有什么特点,它们的领导害怕什么,我还想到了要懂心理学,我以为我想得挺全面了,但全都是从保护财产权利来考虑,少有考虑保护客户的人身权利,所以我在刑事方面给客户的建议不多,只是提醒过关于税务的问题,看来真正要做到为企业的经营保驾护航,还要为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安全考虑,但其实人身权利大于财权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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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中国创业板大幕拉开之际


  2009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受理创业板上市申请,拉开了证券市场创业板的序幕,这是给民营中小企业的一个机会,开创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同时也对民营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课题。

  我作为一个在大型外资做过多年的公司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对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同时对于现在中小民营企业公司经营管理中不规范的现象看到很多,对于想借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了不留下太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上市铺平道路,应该从现在开始注重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内部制度的建立,这不仅是为公司上市的必需,也是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我看到很多企业因内部管理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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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前的防范重于纠纷后的救济


  我在工作中,经常会为客户解决纠纷,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在这些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在事前就能够请律师,使律师参与到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就可以避免一些纠纷,另外,有许多商业伙伴之间不方便讲的条件,可以借助律师的嘴讲出来,律师在其间是一个斡旋的过程。我希望更多的当事人把律师当做“士”,借助专业律师的学识和经验,来为其服务,而不仅仅是遇到诉讼或纠纷时再想到律师。这也是律师体现专业价值所在,当进入到诉讼程序之后,因判决权在法官手中,律师的主导作用就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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