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 昨晚到今晨一直在东莞公安黄江分局代理委托人报一个“套路贷”的案子,案件发生时间在2016年11月25日,过去一年多,且出借人已经提出民事诉讼,并且一审我的委托人败诉,现正在二审审理中,立案难度不小,首先二个公安机派出所的管辖问题就跑了二次,无奈打公安督察电话,去分局反映,接待警官又认为已经民事立案,应由法院发公函,我和警官辩论认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没有我们所举报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没有理由发公函,接待警官就叫来领导,领导终于明白我们的来意是需要分局机关定管辖派出所,后来来的领导定下管辖派出所,我们终于可以前往递交报案材料,又因为事件过了将近2年,办案警官认为当时不报案有疑点,经过和警官的沟通和争取,取得初步成果,希望能够成功立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争取才有胜利
评论
9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