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案的反思
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其旨意是保护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刑法就此规定的相当明确,但笔者最近受托作为两起强奸案的辩护律师,在研究案情,会见当事人后,认定两起案件都比较蹊跷,并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案例一:恋爱期间的半推半就
董某(男)与王某(女)分别系某饭店的厨师与服务员,日常工作接触颇多,日久生情,随之产生恋爱的萌动。董某为献殷勤,经常帮助王某进行收拾餐桌等工作,闲暇之余谈心聊天。二人各自居住在单位租住的四合院内男女宿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