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品化社会中运营的以赚取利润为经营目的民企,应当培养和任用怎样的干部呢?我认为应当培养和任用有赢利能力的人去当干部。
传统文化是“抑商”的,让人当干部是去做“德性人”,做君子,要求其“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把“谊”与“道“放在首位,讲究“德”性为重。现代社会,天(社会生存环境)变了,道(价值观)也变了,社会价值观引导人做一个“物性人”,人们要求“正其谊亦明其利,明其道亦计其功”。提倡重利益是行不通的了,毕竟房贷、车贷、教育贷,贷贷相扣,不重利是很难生存的。所以,在我看来,培养任用干部不在其是否重利,而在于其获利是否合于“各得其份”和“应得之正当性”,并且缺乏挣钱能力的干部是万不可用的,因为他与企业经营目的不相匹配。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大概可分为三个层次:初在利益,中在情感,上在价值观。现在的人充满现实主义的人生观。还是佛陀说得好:“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明利”也是好干部的标尺之一,毕竟能“入佛智”者少之又少,否则,中国早已是满街圣人,遍地佛陀了。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