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一词在我“回甲”之后的言语词汇中己然不存在了(年轻时的确存在过,那是因为过于脆弱之故),因为我十分清楚地意识到那些能令我感受到“委屈”的所有个人器官都己关闭或消解了。同时,感觉到若能为他者出于无奈状态下之自我保护而有限担当是一种存在。
“事实”永远是无人可以准确把握的,所谓的“真相”永远会以不同形态存在于“万物的尺度”的个体之中。那些自以为是的“心理事实”只是个体世界观的自我呈现,在“他者”的世界中也许面目全非,或并不存在。
把个人的“心理事实”当作集体的“判定”事实,那是话语权的造作,与“事实”无关,故,委屈只是一种人为的利益的保全的临时性心理自我防御性,而作为一种所谓“事实”的附产品,它本质上并不能独立存在。
“受得屈中屈,能为人上人”,是因为有成为“人上人”的“贪嗔痴”作为内驱力,于是,承受委屈便成为了一种“隐忍”的主观措施,和一种谋略,没有什么必要陈述和表达的。
万事皆因果。如果一定要有委屈的话,出生未征得本人同意,那就是委曲之根源,谁能申辩?向谁申辩?在何处申辩?
登高而眺,临江而望,感万物之得失,叹吾身之须臾,哪有什么时间去理会那些狗屁不是的“委屈”。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