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陈柳钦 钦点智库创始人兼理事长、北京中宣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将推动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这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打造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和能力,需要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真刀真枪地干,需要真金白银地投,要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 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血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基础资源,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的“触手”是银行,金融的“动能”依靠银行为乡村注入。从政策导向来看,《意见》对银行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我国“三农”问题的金钥匙,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指路灯。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金融载体,银行业发挥着引导资金流向社会各个角落的关键功能。 目前乡村金融市场存在非常大的发展空间,乡村振兴需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的薄弱领域。要不断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结合乡村特色进行金融产品的开发,帮助农民真正积累财富,建立自我发展信心,从而培育出乡村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要提升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服务效能,要激活金融服务机构的充分竞争,包括农商行和农信社、政策性银行和大型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产权交易市场等,应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依托广泛的机构网点布局和庞大的客户基础支撑,城、农商行等小型银行聚焦辖内区域性主业,推动网点和业务相对更深入下沉乡村地区,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迫在眉睫,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有着多层次、有差异的金融服务需求,必然需要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与之相对应。未来需要不断延伸乡村金融服务网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打通金融服务乡村“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障碍。需要以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弥合群体间、城乡间数字鸿沟。需要着眼于通过线上渠道发放用于日常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贷款,真正实现村民“一次银行都不用跑”。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突破传统金融的时空限制,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有效缓解乡村振兴资本不足问题,进一步推动市场资金触达乡村人群,提升乡村地区自身发展能力。总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高度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有差异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机构多元、功能齐备、产权明晰、责任到位、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管理科学、监管有效、竞争充分、普惠包容和持续发展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需要协同推进资源整合、场景嵌入和精准投放,助力乡村产业生产率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升级。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石,金融则是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手段。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还需将信用、资源、科技、人力进行叠加与复用使用,持续释放金融产品活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推进要着力强化农民的金融教育,改变思维观念、提升金融素养,指导农民建立与时代发展相契合的金融思维。在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流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基础上,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目标,推动金融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同时坚持市场化原则,探索发挥金融的激励约束等功能,以金融创新促进乡村社会组织、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领域建设。
【作者简介】 陈柳钦,男,1969年生,湖南省邵东市人,研究员,教授,著名学者,著名经济学家,产业经济、城市经济、能源经济、林业经济、金融问题和乡村振兴问题专家。曾在黑龙江商学院(现哈尔滨商业大学)、天津市对外经济联络局、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工作,被聘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调研咨询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历任人民日报社《中国能源报》社评论部主任,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首席研究员,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报》社副总编辑,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现为钦点智库创始人兼理事长、北京中宣文化研究院院长、北京中邦农业研究院院长、钦点之星董事长、钦点财富网总编辑、乡村振兴志愿服务中心理事长、重庆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