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是中国职教发展的方向


  产教融合是中国职教发展的方向

  产教融合是院校根据社会产业需求开设院系专业,把产业与教学、科研密切结合,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民生建设大领域,面向世界前沿高科技,面向企业高质量发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术、管理、研发、服务型人才。

  产教融合是产业与教育的深度合作,是院校为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而与行业企业开展的深度合作。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产教融合。产教融合是指职业学校根据社会产业需求开设院系专业,把产业与教学、科研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把学校办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为一体的产业性经营实体,形成学校与企业浑然一体的办学模式。

  产教融合——职业教育的重要支撑,社会产业需求开设院系专业,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职业学校兴办专业产业,并使之与教学相结合,这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实习条件和难得的锻炼机会。在生产实践和管理实践中,学生会在老师的带领、指导下,把学到的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之中,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增强应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仅如此,产教结合还会激发学生的创造、创新的愿望和热情,激励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而这种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人才的培养正是我们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

  学校创设实习基地,兴办专业产业,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学校创设实习基地,兴办专业产业,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学校兴办专业产业,让学生参与生产或经营,取得一定的报酬,这客观上也为学生工读结合、勤工俭学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目前职业学校的老师大多是从高校直接分配的,他们专业水平高,理论知识丰富,但缺点是知识应用能力不强,实际操作水平不高,这也极大地影响了职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创设实习基地,兴办专业产业,为广大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参加实践、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提供了条件和机会,而且在实际工作中,教师把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把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这有利于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教学的质量。

  “产教结合,校企一体”——职业学校培养思路的集中体现。

  产教融合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职业教育是最直接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它与当地经济建设关系密切、联系广泛,职业学校设置的专业都与当地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由于学校教师专业知识丰富,头脑灵活,他们依靠科技兴办产业,因而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同时,职业学校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他们走上社会,必然会成为该领域的行家里手,这有利于带动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这类人才具有鲜明的职业性、技能性、实用性等岗位特征。简单地说就是工作在第一线,懂技术、会操作、能管理的技术员,因此应按岗位群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的需求作为最高原则来设置专业,制定教学计划。“产教结合,校企一体”的培养思路正是这种需求的集中体现,应大力推广和提倡。

  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校企双赢,共生共荣。

  学校针对企业所需的产品与技术进行开发,以实现学校培养人才、研发产品和技术服务三大功能。为使企业需求与学校教学无缝衔接,与技术发展方向合拍,就必须依靠和吸收企业技术骨干、学者专家参与培养目标的研讨、教学计划的制定。根据区域经济产业重构、服务重构、农业重构,布局、构建“产、学、研”格局,引入社会上管理和技术较为先进的企业,愿意加盟校企合作,通过利用该校的设备,进行产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引入教学内容,校企共同制定产教结合的实施性教学生产计划,让教师学到技术,让学生加入生产,让生产产生效益,校企双赢,共生共荣。

  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要创新课程体系,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育人体系。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形成“产教结合、产教并举、以教促产、以产养教”的良性循环,创造了良好的产学结合的氛围。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等一系列目标。

  参考文献:

  1、《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改社会〔2023〕699号

  2、我国拟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2023-06-13 来源: 新华社

  3、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纵深推动改革创新我市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2-05-20 来源:重庆日报

  蔡律综合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我国拟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2023-06-13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严赋憬、陈炜伟)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等一系列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表示,方案发布是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在要求,对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方案内容包括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等5方面重点任务。

  为了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方案鼓励引导职教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在政策举措方面,方案在全面梳理现有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投资上,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财税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上,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附件2、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纵深推动改革创新我市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来源:重庆日报  2022-05-20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的首次大修,修改力度之大、涉及条文之多、改革举措之广前所未有,并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体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国家意志。

  在深入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之际,市政府于4月25日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措施》与新职业教育法之“新”深度契合,致力于提高职教认可度、吸引力以及适应性,联合去年出台的《教育部重庆市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重庆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两大纲领性文件,形成推动重庆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政策支撑,从体系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纵深改革创新,举全市之力办有标准、有质量的职业教育。

  升本而不忘“本”

  构筑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新职业教育法的“一抹重彩”,意味着职校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甚至考硕博,从法律层面让他们的发展通道更畅、更宽、更远。

  关于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探索,重庆早有实践。“十三五”时期,已有1所高职学院成为全国首批职业技术大学,打破了我市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的学历“天花板”。市教委对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和学校设置标准,不断推动多所高职学院加强专业和学校建设,并在新出台的《措施》中明确,重点支持国家“双高计划”和全市“十三五”期间培育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到2025年力争建成4所以上。此举将进一步贯通拓宽人才上升通道,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为不同禀赋和潜能的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道路。

  教育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类型之别。如今的职业教育不仅赢得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还拥抱同一片“星辰大海”。《措施》计划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及“专升本”招收中职学生和高职学生规模和比例,到2025年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高楼起于垒土,升本不能忘“本”,重庆职业教育不仅“顶天”更要“立地”,向着本科层次挺立的职教“脊梁”离不开“双优”“双高”的坚实支撑。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双高”“双优”领航计划,以“龙头”带动“龙身”,让中职、高职各扬所长。现在,《措施》出台让计划迎来“升级版”,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双高计划”院校支持力度,着力建设50所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和210个优质专业、20所(含培育5所)市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60个高水平专业群,这些“实力派”也是重庆职教“主力军”,它们将从更高维度、更大力度、更广范围激荡提质增效“最强音”。

  不求“大而全”,但求“专而精”。伴随“双高”“双优”计划以及达标工程的实施,全市职业院校的优化调整将稳步推进。根据《措施》安排,市教委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加大职教中心建设力度,通过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方式,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到2025年全市中职学校数量保持在120所左右,各高职院校建成1个以上优势品牌专业群,基本形成“一校一专”品牌格局。

  淬炼师能铺就师道

  培育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离不开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国家保障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提高其专业素质与社会地位”,并从教师培养培训、教师岗位设置等方面迈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大步。

  “双师型”教师代表职业教育的特点,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他们是“有才之师”,在各大赛场上赛出职教实力、亮出职教家底,重庆斩获2021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中职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获奖率和金牌总数全国第一、全国第二,两项赛事均荣获最佳组织奖;他们是“育才之师”,培养出的学生南征北战,让全国乃至全世界一睹重庆职教风采,去年我市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和奖牌总数均位列全国第四。

  这些奖项见证了重庆职教师资建设的厚积薄发,无论是引进一批技能领军人才,还是“双师型”教师分类分级认证、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等,市教委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探索,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不断引领师资实力向上、向好、向强。

  今年,《措施》出台为培养“双师型”教师加码,重庆以人才强教为方,广纳英才从教,护航师资成长,在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配置机制、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保障职业院校教师地位待遇三方面重点着力,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心体现在紧要时、关键处、点子上。比如周转编制重点向“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专业教师配备上倾斜;对与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汽车、生物医学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紧密对接的高职院校的关键学科、优势专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最高可提高10个百分点;健全优化“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和标准,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

  《措施》不断丰富“双师”内涵、淬炼“双师”之能、铺就“双师”之道,一系列创新培育机制不仅给予“教师待遇+社会地位”双保障,提升“专业素质+技能素质”双素质,还丰富“教学实践+企业实践”双实践,未来将启动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团队、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重庆市“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巴渝工匠型”教师培养,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重庆工匠之师”。

  “产教融合”共建共享

  搭建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但产教融合“合而不深”,校企合作“校热企冷”一直是痛点、堵点问题。新职业教育法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原职业教育法中的“产教结合”,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明确诸多举措,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

  对于以“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定位的重庆而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顶梁柱”。如何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持、技能支撑?一个重要答案就是“产教融合”。

  市教委顺势而为、创新作为,不断扩容技能人才“蓄水池”,扩大技能人才“能量场”,把学校建在产业园里,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把课堂建在生产线上,探索“园校互动、校企融合”“产教互动、集团发展”办学模式,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在与全市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6000家企业中,遴选30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其中1家被认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为了让产教融合往深处“走”、往高处“融”,市教委以项目“搭桥”,2021年新立项市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45个,入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8个,入选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6个。

  “在校身经百战,毕业技高一筹”我市职业院校学生的真实写照,也是“产教融合”的生动例证。新出台的《措施》坚持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将通过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鼓励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支持校企共同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和“1+X”证书制度试点等举措,推动学校与企业在教学实践、产学研、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而广泛的合作交流,形成更紧密的产教共同体。

  持续深化的“产教融合”策略将锻造源源不断的技能强军,《措施》中发布了一系列举措激励技能拔尖人才,比如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者,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者,在应届毕业当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试进入相应的高职或本科院校就读,且直接纳入“全市技术能手”或“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人选。

  加大供给增强保障

  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1+2+4+N”布局

  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一区两群”战略规划的加快推进,在带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同时,也影响全市职业院校“布局落子”,优质职教资源紧跟产业链走向,不断为城市建设赋能,向发展高地集聚。

  2021年,我市新增2所高职学校、批准实施6所高职院校分校区建设,均布局在产业基础发达的主城新区和“万开云”一体化板块、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确定的双边建设园区,职业院校“1+2+4+N”布局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与地方产业、企业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并结合地方产业属性形成办学特色,这样的空间调整对于城市整体发展大有助益。

  此次《措施》持续发出优化职业教育“1+2+4+N”院校布局的声音,明确区县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协调“三条控制线”空间关系,预留职业教育发展空间,保障新建、扩建职业院校落地需求。而对已明确建设用地需求的职业院校,则尽快完善手续,加快供地速度,敞开“怀抱”迎接“新朋友”。

  在这份职教“大礼包”中,除了政策扶持、供地支持,还以真金白银号召社会各界投入到职教发展中来。《措施》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中“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要求,提出调整市和区县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教育经费增量向职业教育倾斜,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各类产业扶持发展资金或基金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资金将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总体提标30%,适时提高高职拨款水平,同时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公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到2025年力争全市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办学标准。

  “《措施》重在提高质量、提升形象,让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职教整体水平已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成为全国首批5个部省共建技能型社会试点城市之一,职业教育改革经验作为样板示范广泛推广,未来重庆将以中职为基础、高职专科为骨干、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为牵引,构建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探索技能型人才强市的新路径,为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附件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实施中职“双优计划”。实施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到2023年建设50所优质中职学校和210个优质专业,建设一批优质技工学校和专业。支持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加大职教中心建设力度,通过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方式,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到2025年全市中职学校数量调减至120所左右。建立中职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创新开展技工贯通培养,到2025年中职应届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比例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加大对10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以下简称“双高计划”)的支持力度,建设20所(含培育5所)市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60个高水平专业群。到2025年,各高职院校建成1个以上优势品牌专业(群),基本形成“一校一专”品牌格局。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推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牵头单位:市教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区县政府,各职业院校)

  (三)实施职业教育本科促进计划。重点支持国家“双高计划”和全市“十三五”期间培育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到2025年力争建成4所以上职业技术大学。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及“专升本”招收中职学生和高职学生规模和比例,到2025年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牵头单位:市教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在渝有关高校,有关高职院校)

  二、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四)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配置机制。落实职业院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周转编制重点向“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专业教师配备上倾斜。对与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汽车、生物医学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紧密对接的高职院校的关键学科、优势专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最高可提高10个百分点。在“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开展岗位聘用考核试点,探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最高可提高10个百分点。合理确定职业技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教委;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五)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进行保障。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启动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团队、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重庆市“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巴渝工匠型”教师培养,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重庆工匠之师”。健全优化“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和标准,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六)保障职业院校教师地位待遇。允许职业院校将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实施绩效工资总量追加单列机制,将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的“市场化”薪酬,教师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技术服务转化为现金奖励;市内各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以及职业技能社会培训收入的5%—20%单列追加,计入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且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国家、市级“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在统一规定控制增幅的基础上可分别按不超过调控基数的15%、10%上浮。职业院校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取得的收入、高职院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的合法收入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三、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七)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在“负面清单”外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及认证制度。鼓励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落实按兴办职业教育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市级试点等政策。支持校企共同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和“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职业院校申请备案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推进技能鉴定或等级认定,提升职业院校学生学历水平和技能等级。对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经营收入、实训基地建设等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减免地方税费。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企业优先给予融资。行业企业及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职业院校)

  (八)强化技能拔尖人才激励措施。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者,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者,在应届毕业当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试进入相应的高职或本科院校就读,且直接纳入“全市技术能手”或“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人选。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赛项,参赛选手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牵头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四、强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保障

  (九)加强规划建设。按照“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优化职业教育“1+2+4+N”院校布局。支持高职院校在基础条件较好的主城新区、“万开云”板块、川渝毗邻地区等区域布局分校区。指导区县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协调“三条控制线”空间关系,预留职业教育发展空间,保障新建、扩建职业院校落地需求。对已明确建设用地需求的职业院校,尽快完善手续,加快供地速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支持区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职业院校。(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教委;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各职业院校)

  (十)加大经费投入。调整市和区县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教育经费增量向职业教育倾斜,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各类产业扶持发展资金或基金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总体提标30%,适时提高高职拨款水平。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公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到2025年力争全市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办学标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教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各职业院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