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观点121提高反腐败效率的一个建议
腐败是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最大的敌人之一,尤其大面积腐败,更是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之大敌,一日不除,国家一日不安。如何提高反腐败效率,在制度设计方面,应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为此,建议中纪委和国家监委针对腐败专门设立一个秘密账户和一个秘密档案。秘密账户主要用于收缴主动上交的腐败资金,秘密档案主要用于保存腐败官员主动交代的有关情况的记录资料。
在设立秘密账户和秘密档案的同时,国家鼓励腐败官员主动上交腐败收入到该账户,并出具收据,但不对外公开,由个人保留;同时,鼓励腐败官员把自己腐败的相关情况全部不保留主动交代清楚,包括涉及的一些人和事,都全部主动交代清楚,并将资料存入秘密档案。
同时,对于全部主动上交腐败收入并全部主动交代清楚有关情况的,可免于追究责任,对部分主动上交腐败收入并部分主动交代清楚相关情况的,可免于追究部分责任,对不主动上交腐败收入,同时不主动交代任何情况的,要罪加一等。
这样设计的好处有:1.可大大减少反腐败的工作量。相当于反腐败在主动出击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了一个诱导投降模式,猫抓老鼠和老鼠自投罗网双管齐下,效果更好,既减少了纪委和监委的工作量,也提高了反腐败效率。2.给一些已经腐败感觉没有退路的官员提供了一次改正的机会,有利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3.已经主动上交腐败收入并主动交代清楚情况的官员,从心理学角度和理性角度分析,这些人后面再次腐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因为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些人要再次腐败,个人的机会选择成本太大。4.由于腐败往往具有人员和事情的关联性,一个人可带出一帮人,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必然会对更多潜藏的腐败分子产生巨大的心理震慑力,反腐败会产生滚雪球放大效应。
另外,对毫无保留全部主动上交腐败收入并毫无保留全部主动交代清楚相关问题的官员,除不追究责任外,还可以考虑优先提拔。因为这些人轻装上阵,后面干好工作的积极性更高,同时,其再次腐败的概率也更低。另外,对主动揭发他人腐败的官员,也可以考虑部分免责,或从轻处理。好,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