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的天道治理法则和人道治理法则


 《黄帝四经》的天道治理法则和人道治理法则

熊春锦

1973年出土的帛书《黄帝四经》论述了黄帝所创立的法道文化思想和修身而治天下的理论和方法。其中“执一,明三,定二,用五,建八正,行七法”揭示出天道治理法则和人道治理法则,是修身治世的指路明灯。

天道治理法则

 《黄帝四经·称》:“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施于四极,而四极之中无不听命矣。”这段话,揭示了自然治理万事万物的根本法则,也就是天道治理的自然法则。意思是说:天道无私无欲,居于“道〇”而执掌着“德一”为用,畜养着万物。慧照洞明于“形有阴阳”而“形德相养”的“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的三数法则;从而确定万物形相“二”的阴阳从属性,建立“神、根、疾、位、动、静、内、外”等八种正善治的方法而不失,一丝不苟地执行“正、适、信、反、必、顺、常”等七法,然后作用于四面八方、身国内外,那么四方极远的地域也就全都会顺应与遵从了。《黄帝四经·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殴。”“道〇”化生“德一”,法同时就在“一”中。这个法,是衡量检验“德一”能量的得失变化的标准。中国传统道德根文化所发现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及“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其实就是宇宙的法则和根本秩序,是宇宙的真理。

 

人道治理法则
  将天道治理法则运用到人道治理之中时,则要增加一项“用五”,即“执一,明三,定二,用五,建八正,行七法”。中国传统道德根文化所发现的,是宇宙的根本秩序,并主张运用这一宇宙法则诞生天人合一的人类的世界秩序。“道生法”而生出的世间法,必定是恪守宇宙法则、符合道德信仪的方法。道法与世间法,存在着层级的差异性。那么,中国古代在根文化时期就已经形成的人类治理的法则与秩序,同样在《黄帝四经》里面记录得非常清楚。对于人类来说,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队、一个社区、一个国家应该怎么样去做,才能掌握并且符合宇宙大自然的法则和秩序呢?那就是需要在实现“人法地”的同时,实践“人法天”去“执一”,像天道和自然那样去“明三”,并且把“二”确定住,不让它在“二”的漩涡当中此起彼伏地、无序地乱动,这样才能够真正地“建八正”。而且,在“定二”明其性的基础上,人类要想更稳定地发展,还要“用五”。因为人已经具有后天的物相,也就是体内具有心、肝、脾、肾、肺五臟,体表又有头颅、四肢,而头面上还有五官,这些“五”都要正确地应用,才能建好八正,行好七法。人道治理的总法则和根本秩序,就是“执一,明三,定二,用五,建八正,行七法”。

详解“执一、明三、定二、用五、建八正、行七法”

执一

《庄子》:“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这段话对“一”的概念明确予以定义。“执一”,道德文化认为:“一”者,德也。“德一”是指德的能量结构没有分解为五,表现出的特性是稳定性和完整性。执一,是指把握德而不弃不离,得一,守一。如果分解了,就需要通过修身实践的方法和科学治理的方法使它复归于“一”的状态。得一才能守得住“一”,才能执掌德一,所以治理学的最高法则与目标就是执一而守德。

“一”是一个阳爻。这一道阳爻,就是道之所生,是道德阳性能量的富集成形。汉代以前,人们运用老子和黄帝思想指引求证生命真理,通过“守一法”而得一,也就是“综五归一,凝则成神,生成德一”。汉代以后,“一”的意义发生流变,源起于儒学。由于“唯智是用”全面登上历史舞台,使人们将“一”与“道”混为一谈(一是德的数喻,0是道的数喻,两者有层级的不同),抛弃和淡化了对德的认识,使人们失去了循德归道的次第,堕入空言大道的误区。

尊道贵德,修养道德,是“执一”的核心内容,也是人类健康生存和正确发展的灵魂。丢弃道德灵魂的生存法则,必然会给人类带来严重的祸乱。

不能执一,“德一”就会失去完整性和稳定性,一散为五,必然相继丢失德的四个子系统,也就是仁、义、礼、信。信德的丢失,道德信仰的沙漠化和道德信仰的崩溃,仅存的智识中的智德必然越来越薄,理智必定会从迷惑逐步堕入到混乱之中而难以自拔。

执一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重建道德信仰的厚土。五行中,金木水火是通过土来运化的,重建道德信仰的厚土,有利于在个体生命和社会中确立坚实的道德信仰与信念,并通过学习善正真的道德文化与知识,摆脱愚昧无明,愚转智,智转慧,这是达到执一的必由之路。二是综五归一。“德一”在常人的体内已经分解,质和量都有所降低,处在一个较低层级的水平,所以修身的目的就是净化补充,涤阴增阳,使阴转阳,阴阳聚合为一。修身的过程,五脏内的五个阳“一”合起来就是“正”。内脏是这样,眼、耳、鼻、舌、身五识同样要达到各自的得一,然后再结合而归正,进入了“正”,才能进入到最后整体地综整归一。

明三

明三就是掌握时间、空间法则以及动态总法则,进入清晰的内文明修身境界。《黄帝四经》:“天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长,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三”是指度、数、信。其中,“度”指空间,“数”指时间,“信”指动态总法则。明三,对于人道治理来说,是指智明、慧明于“三”,以及意识在理论上要明三。意识的明三只是朦胧的、理性的;智识的明三有时候是可以进入内文明境界;慧识的明三是清晰的内文明境界。

天道的明三是指明明度、明明数、明明于信。在分析自然法则和个体生命法则的过程当中,明三非常重要,也很困难。

信,明三,首先要明“信”,而且要实现对信德整体的明。信的确立与万物生命动态的度和数密切相关。信德、信仪是否圆满不缺,度与数是量化标准,是检验信是否符合道的法则。真信与“德一”属性近似,信是德的重要外显属性。

度。人类应当仿效太阳守信而规律运转,效法大地的南北极得一守中而转动。然而对于这个度,绝大部分人漠不关心,弃之不用。所以,古人才感叹“人无百岁之寿,而有千岁之信士。”

数。,在《黄帝四经》当中用月亮的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来进行比喻,表明它是依数而至,依数而退,动静有立。什么时候该像月牙儿,什么时候半圆,什么时侯满月,然后又依次而退,非常具有数值的区分意义。人的生命活动是否能仿效月亮的圆缺,平时都能严守规矩,这也是“数”的体现。

信、度、数的关系:《黄帝四经》解释曰:“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整个宇宙的秩序都是恪守信来运行的,因为都存在着守度和守数的原则要求。星球自身、小星系的内在机制以及宇宙整体的运行法则全部都守信,构成了整体的信;无数个体的度和数共同构成了社会的信、自然的信、宇宙的大信。

明三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守信明三,对于做人来说,首先就要守信,并且把握好做人的度和数。只有具备这个度和数,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就在于信德的丢失和沙漠化,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天下平的基本法则就在于对信、度、数的真正把握和运用上。对于这三种法则的把握和运用以及不偏离,是所有治理的根本。二是把握阴阳当代社会中,家庭矛盾特别多。古代是把男人形容为天,女人定位为地。天和地的运转,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需要守住自己的阴阳本分。如果超越阴阳之上的强势,缺乏以德中和,就无法真正实现明三和把握阴阳的目的;只有用“德一”居中调适阴阳,这样才能家和万事兴,不至于产生男人女人都离了轨而守不住信德与信仪的现象。家庭中如果是违背阴阳定性的度、数、信,就会使得家庭大乱,天不像天,地不像地,所以,把握阴阳,恪守度数信,才能执中守一,不离道德。

定二

“定二”就是指破解和表达事物的属性是晦是明、是阴是阳、是短还是长,并居中把握“二”的此消彼长,此进彼退,实现真正的动态“和同”以及“和静”,复归于“德一”之境。《黄帝四经》:“天明三以定二,则壹晦壹明,壹阴壹阳,壹短壹长。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立,而外内有处。”定:意为定性的确定、稳定、平衡、调控、转化;二:指晦明(例如日月光明的属性),阴阳(例如天地阴阳变化的属性),短长(例如时间变化的属性)。“二”进入太极,则陷入动态,动有逆顺,动有消长。只有完整地确立和认定物与质两重结构体内的晦明、阴阳、短长,才能掌握阴阳变化之道和隐显变化之机,才能真正理解和全面掌握物相与质象。将这项原则把握住了,才是正确地把握住了定二,否则就会偏离我们祖先所发现的自然法则和秩序。

晦明,主要是指明亮的程度,黑与白,暗与明。万物存在着两类的晦明,即物相的晦明和质象的晦明,也就是,既包括了物理光的对立与转化,也包括了体内可观和非可观的质理光的强弱与丢失。物理光与质理光都在一晦一明这个范畴当中,它们的明暗属性与转化,确定着晦和明的状态,只有不断提高质的能量,我们生命体内的质理之光才能够由晦到明,达到在光中观象、发现象的境界,从而正确地指引我们深入提高自己的修身水平。

阴阳,一阴一阳谓之道,阴阳合而万物得。阴阳只有保持稳定和平衡,那才是完美的,忌讳的是此消彼长。在前几十年的哲学理论争辩当中,各方都认为“一阴一阳谓之道”是指事物的对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进行着激烈的争斗,这是在没有“明三”的情况下去讨论“二”必然出现的乱象。

中国古代的圣贤们早就确定了这个法则,一定要先“明三”,再来“定二”,就会知道一阴一阳谓之道、一阴一阳共生共存,和而不同,这是事物发展变化中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只是需要用德来居中把握,避免它的过度偏移;不要因为“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而破坏它,那么它就能够处在一种平衡发展当中。

短长,是指度量事物的相对长度,根据短和长进行权衡、把握,确定物体度量的对应与转换的变化。这其中既包括物相的短与长,也包括质象的短与长。例如身体“南北有极”的这个“一”的长度,以及这个垂直的“一”与人体脊椎玄曲波之间距离的长度,这都是一些非常精细的短和长的指标,只有经过非常认真的以德修身实践的人才能真实地把握住它们。

用五

用五,《黄帝四经》解释为:“五正既布,以司五明”,是指用仁、义、礼、智、信进行治理自己。也就是用信德信仪、智德智仪、礼德礼仪、义德义仪、仁德仁仪进行治理,将里面的阴全部清除。“五”是指五行,它是由“”五种基本物质的运行和变化所构成,强调相互间的联系和制约。五行是由“德一”离散而来,具有阴阳两个属性,土有阴土、阳土,水有阴水、阳水等等,都有阴阳这个“二”。用五,需要把握五行、五德上的阴阳属性,层级式地定住“二”,将阴转化为阳。若要复归德一、五行归正,则需要正确用五。

“用五”是人道治理的关键。“五正既布,以司五明”,是要求我们五行归正,达到“明五”,也就是达到慧明才是真正的明。在慧明实现之前,要在意识上承认它,然后进入到质象光之明;修身实践一旦达到了质象光层级,进人明质的状态,则很容易接近慧明。内在的五行五德、外在的五行五识各自得一,就合成“正”,这样才能实现内明和外明。在这个过程中能量的聚散、净化、清理、提升都非常有序,需要完整地把握住才能实现正确地用五,对人类的治理而言这是一个必需的过程。天道并没有分解出五,所以天道的治理法则是“天执一、明三、定二”,没有用五,就直接建八正、行七法;而人道效法天道,就必须加入“用五”这个不能或缺的环节,“执一、明三、定二、用五、建八正、行七法”就是一个必需的过程。

用五的重点系统,包括信德与信仪、智德智仪、礼德礼仪、义德义仪、仁德仁仪五大系统,在五行上分别对应于阳土阴土、阳水阴水、阳火阴火、阳金阴金、阳木阴木。用五时,需要了解五臟、五音、五色、五方、五味等系统,才是修身实践的关键。在研究“用五”的时候,对于那些与五行有关的系统要掌握它们的实质,抓住其中的关键,这样才能进入一个理想的治理层次当中。比如五臓系统。大多数人的脾胃极不平衡,阴强阳弱。例如,脾并没有发出指令说该吃某个东西,胃却对口腔系统发出这样的指令,让你去拿这个东西吃。这些内在的用五,各系统阴阳之间的平衡,每一项都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具有系统、严谨而符合自然的宇宙法则规律性。如何规定正确的养生方法,从口识、饮食、睡眠等各个方面真正地守住有度、有数、有信极其重要;意识、口识、身识是其中的关键,古代简称为身、口、意要牢防。而耳识、鼻识、眼识以及性识、慧识、智识的得一归正同样重要。

建八正

建八正,即用八种正确的方法来建立完善的治理、管理机制和体制。《黄帝四经·论》:“人主者,天地之稽也,号令之所出也,为民之命也。不天天者失亓神,不重地则失亓根。不顺四时之度而民疾。不处外内之立,不应动静之化,则事宭于内而举群于外。八正皆失,与天地离。天天则得亓神,重地则得亓根。顺四时之度,定立静而民不有疾。处外内之力,应动静之化,则事得于内,而得举得于外。八正不失,与天地总矣”。这里黄帝指出了治理学的建八正,包涵神、根、疾、位、动、静、内、外,是指建立八种正确的量化、评定、检验标准,是八种用中得一,实现合德目标的项目。

《黄帝四经》中阐述了八正的内容:“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外内有处,而动静有立”。“悬之下曰正。”道法之正,是指天、地、春、夏、秋、冬、内外、动静,此谓“八正”。“天天则得亓神,重地则得亓根,顺四时之度而民不有疾。处外内之立,应动静之化,则事得于内,而得举于外。八正不失,则与天地总矣。”治理学的建八正,是指“神、根、疾、位、动、静、内、外”这一体系。

,“天天则得亓神”。“天天”在这里是乾之意。天地阴阳属乾坤两卦,又称之先天定位。人体就是宇宙的缩影,也有内在的天地。内天地在未修身之前都是属于后天。心是人身内的天,肾是身内的地。后天的心肾只能用离卦和坎卦进行类比。修身实践成功,身国内天地就质变成于宇宙天地先天的卦炁相通的乾坤定位,达到纯阳,此时身内就质变成轩辕黄帝所讲的“天天(乾)则得其神”,那么就具备“神”性的创造力,生命的治理就能进入理想的阶段。

,“重地则得其根”。提示我们修身和治世的治理都要高度重视地。地是深入根植的承载体,也就是老子所提出的“人法地”。人立命于地,就要效法地球母亲的品质、品格、品行。人法地的关键在于要立好忠和信。只有确立起忠信才能使自己回归到“明明德”的状态。忠信不立,一切行为都是散漫的,难以恒久持行。正确的信念、信仰,立足于人法地基础之上。这样才能够说把握了根。

治理世事的“地”,就是重视基础,有基础才深植其根,而治国则要高度重视土地、边疆、海岛等的陆权的治理。拥有陆地权,才是深植国家发展的一切根基。

,是指伴随天地阴阳气运能量变化生成各种异常的能量。它们就是人们“外感”的重要原因。这就需要人们严格地“顺四时之度”而工作学习,生活养生,修身明德,对年、月、日、时都要严格地恪守、顺应其中温度凉寒的必然变化,适时调节生活和行为。只有守了四时之度,才可能避免中矢成疾,因疾成病。“疾”字,里面是一支箭矢的矢,意味着正气的丢失邪气的入侵,也就意味着外在的风、寒、暑、湿、燥等的侵袭。病字里边是个丙,代表阳火,体内的正气阳火如果减弱,身内的无为而治被破坏,也就必然成病。但是,只要人们注意修身养生,顺应四时之度,那么外感六邪、六淫对人的作用力就会消失。

在治理一切事务中,来自外面的各种干扰也必定会伴随形势环境的变化而同步侵袭,如何在内部自强,在外部能顺应形势环境的变化,及时调适,预防中疾成病,原理是相同的。

,“处外内之立”,“立”即“位”,是指在把握住“立命于地”时和修身明德过程中的自我位置。如果超越了本身客观存在的品质、品格、品行而居于高位,就必定会摔跟头。无论是生命治理还是社会治理,如果不能够正确地评估自己所处的治理状态是在霸治状态,还是由霸治转向王治的某个阶段;不能正确地评估自己内圣之治的层级和成果,就盲目乐观甚至轻率地使用不该使用的治理方法,结果必然是失败。所以,对于“位”的准确定位,对于修身明德、齐家、治世都非常重要,处外内之位,就是要高度重视“执两用中”,清除执着妄想,德才配位。如果德才与所居之位不相匹配,而越位不符,治理必然难以成功。

,“应动静之化”,主要指动态应化,自然有应化之道,变化之理。动是万物变化的必然,但是存在着动有益与动有害的差异性。人体生命内同样有应化的过程。吃进去的饮食通过生命的应化之道转化成为营养,分解成有相的和无形的物质,为生命供应营养;修身明德的过程中也有应化之道,把握住了就能高效地符合自然的法则、秩序、现象、规律。符合天道自然法则的动,就有益而无害。天地日月之动无害的原因,在于它们无私无欲,而且恪守大道的规律、法则、秩序,因此不会生害。但是人类却常被阴意识的执着贪欲制约,往往会大量生害,需要修身治理意识行为和智识的私贪,才能克服妄动。

具体的动,应用玄曲波韵来把握,就是最佳的。而那些运动波形式锐峰波或者塌平波的动,常常会造成过度损耗、消耗,或者活力欠佳。比如竞技运动员一般的运动生命只有十年,而且容易带给满身的伤痛,以及臓器的劳损。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运动并不符合玄曲韵动波,而是长期地、疲劳式地进行锐峰波型的运动,而达到运动的极限,就是峰值波,非常尖锐,违背了“度”的应化之道,造成了生命体的损伤。

,也是一种应化,就是顺应天道变化的道理和法则,把握静态变化。静态是一种沉静、过滤、提升、转化的过程,是最有利于我们的生命摆脱物相的束缚,而非常顺利地进入质象境界内,进行更高级求证的一种方法。不仅“动”要符合玄曲韵动波,而且“静”也要静到极致,静到一种进入“定”的状态,由静而能定,在质象中产生创造力,这个时候就能够产生质的变化,由量变到质变,产生飞跃。

,“事得于内”,要先内明事理,既包括身内境,也包括事物内。对于这两大类的“内”都要全面地分析和掌握,并且明白其中的理,有相之理和质象之理需要同步整体地把握。而且治内的法则是无为而治为主体,对于“内”的界定要准确、对内的有为而治一定要按照予善信、正善治的原则进行,而不能妄行霸治与乱治。干预式的治内要尽力避免,尽可能依照无为而治的法则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事得于内”、体内的正善治建立在内修信、智、礼这三个根本环节中。信智礼的品格越真实,是质的能量级别才会提升。因此,“事得于内”,是指修身治世中对信德、智德、礼德的真实贯彻落实与不断强化。

,“得举得于外”,只有得一外动才符合自然的秩序法则,所以是“事得于内,而得举得于外”,按照内圣外王的秩序,内成而外就,而不违背自然法则。

治事的“外”必须是王道治事,外行义与仁而治事、内建信、智、礼,外行义与仁,是基本的法则。内壮能够强生威,举必得于外。

行七法

行七法,为修身治世的实践方法,包括正法、适法、信法、反法、必法、顺正、有常等七种。正是天之道,适是天之度,信是天之期,反是天之生,必是天之命,顺正是天之稽,有常是天之物命。

《黄帝四经·论》曰:“天建八正以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極而反者,天之生也。必者,天之命也。顺正者,天之稽也;有常者,天之所以爲物命也。此之胃七法。”

正法。要求敬畏天地,爱民修身,修持五德归一。正法是符合大道天地客观规律和秩序的方法,是不离德与道而正善治的有为治理方法和少私寡欲的无为而治方法,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法。

适法。要求把握执一守信,中气为和,适度而执中,体现在天有度,人也有度。是“知其白,守其黑,恒德不贰。德不贰,复归于无极”之法。

信法。要求恪诚立信,守住法则秩序的度、数、信而不违背,诚信而做人,真信而修身。

反法。修身治理生命要求推动事物逆向回归于德和道产生变化,摆脱物相束缚而防治腐化堕落。逆向的运动是提升,顺向的运动是下滑,所以,老子说“反也者,道之动也”,提出了一个“反”字。能量一定要逆向复转,才能集中凝聚而上升。

必法。要求把握事物阴阳两极的分与合,注意掌握物极必反的规律,不断突破不同层级阴阳两极分化的必然性和制约性,逐步提升。

顺正法。顺应天地阴阳日月躔度的法则规律,不离道德法则,守正而顺正,实践五行得一,五德归一,顺天道规律而修身治理事物。

有常法。人类生存于物相的世界环境中,称之为常道环境,修身治理要求实践圣人之治的内圣外王目标,尊崇天道法则而治理欲相境以及意识行为,“居善地,心善潚,予善信,正善治,踵善时”,少私寡欲地实践修身治理的绝学,以做贤人为基础而实证圣人之治。

把握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炁以为和”这个适用于万事万物的总纲要,不离“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这个根本性的定义,“执一,明三,定二,用五,建八正,行七法”就有了主心骨,整体应用,会产生《黄帝四经》中所论述的终极效果,“施之于四极,四极之内无不听命矣”,遵循于大道的法则,听命于天地的规律;“岐行喙息,扇蜚耎动,无不宁亓心而安亓性,故而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小到一个虫子,哪怕是蚊子、虫子,水中的动物、天上的动物、地上的动物,死的活的,实际上一切物相、物体都有生命,都能够自觉遵从自然的法则,顺天之道而无为而治,应天之化而具有归根复命的群体意志力。“安亓性”,就是“天之一也”。对于个体生命的治理来说,连毛发、指甲、四肢的末梢,都会发生归一的一体变化;而对于外王的治国、治世,同样也就会再次出现万国来朝的壮观现象。

      

资料来源

1.《东方治理学》 熊春锦著 中央编译出版社

2.《黄帝四经》熊春锦校注 中国言实出版社

3.《德道经》熊春锦校注 中央编译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