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喜欢在汇算清缴时才来解决问题,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很多都是这个时间才回款,可以将应付账款给结清。而有的款项是没是无票支出,汇算清缴时需要缴纳的所得税是比较高的,因为无票支出的金额虽然已经支出,但是因为没有成本票进来,就会造成这部分支出不能税前列支。这部分支出会被当成应税所得额,应税率又是25%(没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所以,缺少成本时所得税的税负压力是相当大的。
对于缺少成本要缴纳的所得税,基本上不会有企业愿意缴纳,少部分企业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节税,大多数企业都会在外面进行虚开、买卖的违法方式来取得成本,虽然可以一时节税,但在金税三期系统的监管下最后都会被稽查,得到补缴税款,滞纳金的行政处罚,严重的甚至有刑事处罚,得不偿失。虚开、买卖的方式不可取,还是要通过合理的方法来节税,比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像财政奖励、核定征收都是比较好的政策,这里说一下自然人代开核定征收政策。自然人代开核定征收就是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0.5%,小编了解到的是当地可以开5000万,增值税税率1%,综合税率1.56%,并且非常方便。举个例子,企业缺少成本500万,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125万,而自然人代开只需要500万/(1+1%)*1.56%=7.72万。
自然人代开可以避免很多风险,我们合理进行节税都是将业务合理的转移出去,比如自然人代开、或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就会存在我们成立企业的时间在业务发生之后,这样必定是虚开,而转交个自然人就不会存在了。当然,我们在处理成本问题时一定不要虚列成本,必须是业务真实发生,只是不能取得成本的业务才可以。不然也是虚开,到时还是会补税以及缴纳滞纳金,简单来说就是要控制我们企业的税负率,让我们的税负率在行业税负率的正常区间值之间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