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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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蛟河法院 李佳 】近日,蛟河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实现和解。

经了解,被告杨某,李某于2015年10月向原告杜某借款68000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并约定利息,在此期间原告杜某向两名被告多次索要本金及利息,被告二人最后一次于2020年12月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此后原告再多次对被告二人进行索要,无果,遂向蛟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被告二人自2021年10月起于每个月的12日给付原告杜某4000元至还清本金52000元,利息12000元,共计64000元时止。

法官普法: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债务双方要注意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