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成本缺少的时候,解决的方式可以考虑享受财政奖励


 商贸企业成本缺少的时候,解决的方式可以考虑享受财政奖励


 

从个人手中获得的材料,难以获得成本,这一直都是企业所困扰的问题所在。在商贸企业保证业务真实的情况下,想要解决企业的成本问题,用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最重要的。其中的核定征收政策以及自然人代开是最受企业欢迎的,但是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并不是这两种政策,而是财政奖励政策。

本来商贸企业缺成本我们增加成本即可,但是问题在于,商贸企业除了所得税还是增值税上的税收负担,13%的增值税税率是不容小觑的!接下来,小编就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做建筑材料的李总,最近有一笔将近5000万的业务,其中有4500万没有进项,现在李总就想解决这块的税收压力!对于李总来说,现在要解决税收上的负担。现在,小编这边建议李总这样做税收筹划


 

对于增值税来说:

正常的纳税主要就是4500/1.13*0.13=517.7万,如果将这4500万的业务转移至园区中,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享受到增值税的财政奖励!那么,增值税实际缴纳的金额就为517.7—517.7*50%*60%=362万,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就减轻了100多万!

对于所得税这块:

4500/1.13*25%=995.6万,正常的缴纳为995.6万,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小规模的个人独资或者是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增加企业的成本,李总选择多成立了几家的个人独资,个人独资核定的税率大概在3%左右!相当于,4500*3%=135万。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就要3%的税负率即可。对比之前缴纳的减轻了800多万!

李总这么筹划之后,为企业减轻了将近1000万的税收负担!所以,这么一来。我们可以发现,要解决商贸企业的增值税这块,还是要财政奖励政策最为合适!关注《节税顾问》了解相关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