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发展现状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随后在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在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本形成了“开发类型、产业类型、运营类型”三大框架模式。
 
  开发类型主要体现在治理结构模式上,包括村集体参与带动模式、村集体+社会资本带动模式、外部企业/资金带动模式;
 
  产业类型主要体现在依托地方禀赋资源对细分产业做精做强,如精品民宿模式、田园综合体模式、传统文化复兴模式、特色电商模式;
 
  运营类型主要体现在发展运营进行整合和创新,现在做的比较好的有三变模式、综合发展模式等。
 
  我们通过对乡村振兴中产业发展较好的模式进行了梳理总结:
 
  表1 乡村振兴的五种模式及创新点评
 
  从目前来看,乡村振兴的大幕已拉开,农村创业创新风声水起,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尽管已有诸多成功的案例,但我国乡村的总体数量远不止这些,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仍面临许多问题。
 
  一是目前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老龄化”“空心化”“低学历”现象突出;
 
  二是中坚人才队伍缺乏;土地收益“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制度障碍尚未破解;
 
  三是乡村的资源性资产尚未盘活,多样化的融资体系亟待构建;
 
  四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化建设尚未在学术层面和政策层面给予解答。
 
  针对以上问题,中智科博提出了以下几点几点建议,仅供读者朋友们参考。针对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我们认为各地方政府可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培育吸引农民、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回流成为职业农民,同时加强物质资本、科技人才和企业家向农业产业流入;针对土地收益制度问题,我们认为在现行的土地政策下,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获得流转收入或征地补偿;二是与企业签订简单的雇佣劳动合同或产销合同;三是通过股权获得一定的收益,未来可重点打造村集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真正做到全员富裕的目标;针对农村金融体系有待完善的问题,我们认为发展村社型合作金融组织等合作金融方式是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而在乡村体制机制上,可适当构建企业化组织架构,引入规范化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