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作为承载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使命的花炮主产区,有其特殊的因由。这一因由,有着民俗和历史研究方面的根据。爆竹这一词汇,在古代的时候,实际所指,包括花炮和编爆这两种文化产品。而相对于这两种文化产品,也曾经有过两位被虔诚敬奉的祖师爷。花炮祖师其实是鸡冠山一带曾立坛祭祀达干年的隋炀帝!编爆祖师,则是北宋李畋。
我外公的家族,在清朝的时候,就在秋江进行爆竹生产和经营活动。我小时候,多次听到我外公讲隋炀帝,居然全是正面的评价,成了神一样的人物,甚至还将隋炀帝称为祖师爷。我一直对此困惑不解。后来才知道,隋炀帝在秋江本地曾经长期被视为花炮祖师。
传说是对正史的补充完善和修正。仅仅有传说,是不够的!还得有史书记载作为主要依据!首先,总得有个祖师庙吧!当然是有的!
《太平寰宇记109卷.江南西道七.袁州》:“炀岐山在县北六十里,炀帝曾经此山,因此为名。有炀帝坛,见刘禹锡文。”《舆地纪胜.卷28.江南西路.袁州.景物下.杨歧山》:“山下有普通院及隋炀帝坛。”明朝正德年间《袁州府志》:“炀帝庙/邑北七十里杨岐山下。”
《昭萍志略》:“尚崇年,辽东荫生,康熙间知萍乡。......尝至杨岐山,见隋炀帝坛,命毁之。”尚崇年为什么要毁掉隋炀帝坛?炀帝庙和隋炀帝坛,原址建于何处?至今,既不见隋炀帝坛,也不见炀帝庙。隋炀帝坛和炀帝庙,是否同一事物的不同名称?
实际上,是先有隋炀帝坛,才有隋炀帝庙!隋炀帝坛是建于隋朝,而隋炀帝庙,是隋炀帝坛在隋王朝之后的替代物。在时间的长河之中,二者可以并存。
《文献通考 .卷八十二·郊社考十五》:“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薄社北牖,使阴明也!......梁子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平帝时,大司马王莽上书:帝王建立社稷,百王不易。社者,土也。宗庙,王者所居。稷者,百谷之主,所以奉宗庙,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自为之主,礼如宗庙。《诗》曰:乃立冢土。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在上栗的历史上,从隋王朝以来,有过无数次的大洪水!
当洪水来临,滔滔洪水,从山间奔流而下,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一路含混着污泥臭粪,裹挟着垃圾沙石,偷盗了鱼塘的全部的长长的大大的肥肥的鱼,所过之处,有树拔树,无树拔草,无草无树,连电线杆都给一把拔起冲倒。高过河岸的滔滔洪水,淹没了河面下的所有房屋,冲倒了河边的房屋,倒塌的房屋又填塞了河流,加剧了洪水的泛滥。滔滔洪水中,有长长的大大的肥肥的鱼跃起,有猪和木制的家具漂流而过,有石头和大件的物体滚动。
河流沟渠被堵塞,一往无前的洪水就以街道为河床,以街道两边的房屋为河岸,向前方冲刷而去......
桥梁被冲垮,田地、水塘、路面被完全淹没、破坏,房倒屋塌......
没有过亲身经历的人,难以想象这样一种景象!
所谓大水冲了龙王庙,在历史上无数次发生的自然灾难中,庙宇绝对是难以幸免的!就连杨岐普通寺,也遭遇过几次洪灾,一次又一次的被搞得残破不堪,几乎毁于一旦!
要知道,这一类的事物,在长达千年的时间里,经历过无数次的风雪洪雷雹震的灾害,还能够屹立不倒,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千年持续的香火,当地人对之进行过无数次的修缮和重建。
隋炀帝庙之所以在长达千年的过程中,经历了无数次大风大水,甚至地震,尚能于秋江本地屹立不倒,正是因为有了本地爆竹行业从业者们的世代敬奉!
历史事实是:毁于康熙时代的隋炀帝坛与隋炀帝庙,同时也就是秋江本地祭祀达千年的花炮祖师庙。
在当地的自然条件下,你要是在当地建一个一层的民房,哪怕是水泥钢筋结构,若是无人问津,百年内必破败不堪,两百年内必倾颓消失。庙宇非香火不断,不能长存。而千年香火不断,是何等的尊敬和膜拜?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从公元七世纪到公元十七世纪隋炀帝坛被毁掉的这长达千年的时间里,隋炀帝在一代又一代的当地人的心目中,就像是神一样!
然而,隋炀帝为花炮祖师,是否有着史书依据?当然也有的!
汉·刘向《列仙传》:“赤斧者,巴戎人也,为碧鸡祠主簿。能作水炼丹,与硝石服之,三十年反如童子,毛发生皆赤。后数十年,上华山,取禹余粮饵,卖之于苍梧、湘江间。累世传见之,手掌中有赤斧焉。”
明·谢肇淛《五杂俎·物部四》:“今人谓纸始造于蔡伦,非也。西汉《赵飞燕传》:箧中有赫蹄书。应邵云:薄小纸也。孟康曰:染纸令赤而书,若今黄纸也。则当时已有纸矣。但伦始煮谷皮、麻头及敝布、鱼网,捣以成纸,故纸始多耳。”
汉朝时候,就有了制造花炮的主要原材料之一的硝石和成本低廉的造纸术。只有在这样一种造纸术得到广泛应用以后,人们才可能将纸张用于制造花炮。
在三国时期,已经发明火药和更进一步的爆仗。
(清)福格《听雨丛谈》:“谨按火炮之制,据此说,则元以前皆机车发石为炮,有元而下始得其法。又自佛郎机入中国,其制益精。愚以为魏马钧制爆仗,隋炀帝益以火药杂戏,是火药先行于中国七八百年之久,而后乃有火炮,已恐未信。且《宋史》中有火炮、火炝、火箭之制,火炝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烧放焰绝,然后子发出,如炮声远闻云云,直与今之火枪无异。今之炝筒,范铁为之,不用竹制耳。火炮未详其制,应亦大率相类。张氏之说,恐未确也。”
明·张岱《夜航船.卷十.兵刑部》:“蚩尤始火攻。孙子制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五法。魏马钧制爆仗起火。隋炀帝以火药制杂戏,始施药铳炮。黄帝始制炮,吕望制铳,范蠡制飞石用机。”
将军事用途的爆仗,加以改造并转非军用的,是隋炀帝。也就是说,隋炀帝才是真正的花炮祖师。花炮在隋王朝时代,是震惊人心的高新科技,其所带来的惊异,与魔术无异!对于这样的高新科技,隋炀帝当然兴致很高!在隋王朝时代,花炮的每一个声响,都是科技实力的彰显!是帝王权威的彰显!
所谓爆仗是什么,必须参照其他古文献中的用法,这个东西就是一种可于军事用途大显神威的火药武器。至少有三种文献可证:《说郛.眞腊风土记(周达观)》:“遇夜则请国主出观点放烟火爆仗烟火虽百里之外皆见之爆仗其大如炮声震一城。”《东京梦华录》:“忽作一声如霹雳,谓之爆仗。”宋人施宿《会稽志》卷十三:“除夕爆竹相闻,亦或以硫磺作爆药,声尤震厉,谓之爆仗。”
火药的军用转君用,然后君用转民用,是一个接着一个的重大的转折点。
君用转民用,不仅仅是属于花炮的文化史,也是属于裹小脚的文化史,还是属于高跟鞋和假发的文化史。裹小脚和高跟鞋,乃至戴假发的习俗,都是君用转民用。
火药是如何从君用转民用的呢?
是隋炀帝将花炮文化亲自带到了上栗地区!
《读史方舆纪要》:“杨岐山县北七十里。相传杨朱泣路岐之所。或作炀岐山,云隋炀帝曾陟此。一名玉女峰。”
陟,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诗·周颂·般》:「陟其高山,嶞山乔岳,允犹翕河。」 郑玄笺:「则登其高山而祭之。」马瑞辰通释:「《觐礼》‘祭山丘陵升’,《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是升为祭山之名。《尔雅•释诂》:‘陟,升也。’升为祭名,陟即为升,亦祭名矣。周时祭山曰升,或曰陟,犹秦汉时曰登封,或登礼,或曰登假。」
意思是非常明显的:隋炀帝曾经在此祭祀山岳!
中国的帝王制度,从来都是一种神权制度。重申这一点,必须要澄清儒家的一个误解和歪曲开始。这一点,我会以专门的文章来论述。
一种可能是:隋炀帝之所以到杨岐山来祭祀山岳,是因为这里埋葬着杨氏的一位非常重要的先祖。杨岐山古称翁陵山。汉王充《论衡•初禀》:「夫王者,天下之翁也。」晋陆机《辨亡论下》:「昔三方之王也……曹氏虽功济诸华,虐亦深矣,其人怨。刘翁因险以饰智,功已薄矣,其俗陋。」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三》:「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故通曰山陵矣。」
一种可能是:隋炀帝在此地得到了传说中的萍实!帝王在杨岐山一带得到的任何一种极其重要的物品,尤其是萍实,必然会被视为上天恩赐的结果,是天命所归,是天命的信符和证物。食用即为领受。关于萍实,我将另文论述,当初楚昭王得萍实,也是在杨岐山地区!
而隋炀帝曾来杨岐山祭祀山岳的时候,他在祭祀的过程,一定使用了花炮,这就是花炮文化传播到上栗地区的历史真相!
有人说,这个陟的意思,是说隋炀帝经过此地,这是有所不通的,因为这并不是一个交通便利之地,只能说是一个其交通条件,堪堪供以到达的地方。如果只是经过,是不会选择此地的。所以,应该说隋炀帝在此祭祀山岳,才更为合理!
隋炀帝到达杨岐山地区,利用的,固然是水路。古人重视水路,就是重视水利。水路好了,水利也就好了。今天的水库,使之河道的水利功能的重要性下降。同时,今天的马路,又使之河道的水路功能的重要性下降。然而,在古时候,水路功能等于水利功能,前者是评价后者的依据。
我几十年来,深入研究鸡冠山地区的历史文化,我可以负责任的说:鸡冠山的几乎所有的河道,都是自然冲刷和人工合力而成的结果。没有任何一条河流完全是自然冲刷的结果。在古代,鸡冠山的河流,都是船舶可以通行的水路!那样一种水路,至今可以通过古代的水利技术予以复活!
或许,隋炀帝那一次的祭祀活动,还没能将花炮的生产技术带到上栗地区,而仅仅是做了一次广告!或许,将花炮生产技术带到这里的,是隋炀帝的后人!
我根据几十年来的民间调查,收集了相关于隋炀帝后人的相关故事,篇幅不短,在此文中不便叙述,也无法采用为证据。但还存在其他的证据!
根据本地文史学者柳习文的考证,隋炀帝的后人,曾经成功逃到上栗地区:“《新昌县志》和新昌《彩烟杨氏宗谱》记载:唐时隋炀帝杨广曾孙杨白隐居彩烟山,结婚生子,杨氏逐渐成为当地巨族,杨白长兄杨岐隐居萍乡萍实里偏僻山野,杨岐山地名由此而来。只是由于杨岐后人没有留下家谱,因此萍乡地区一直没有杨岐山地名来历的确凿依据。”(引用自《柳习文:萍乡史上最牛知县尚崇年与杨岐历史悬案》)
《旧唐书 > 本纪第九 玄宗下》:“十一月乙亥,户部侍郎杨慎矜及兄少府少监慎余与弟洛阳令慎名,并为李林甫及御史中丞王鉷所构,下狱死。”
在唐宋时代的上栗,完全可能存在隋炀帝的后人,而且这些人,很可能,在某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段中,正是花炮文化的传承者!只是因唐玄宗时代冤杀隋炀帝后人的事,而改姓或自毁家谱。
民国版《醴陵县志.食货志》563页记载了确凿的历史事实:湖南地区的爆竹产业,实际上是从上栗地区传过去的。根据上栗本地的民间传说,尚崇年当初之所以毁掉隋炀帝庙,很可能是收受了来自于湖南的巨额贿赂,在上栗和湖南的同行业竞争之中,以此而利于湖南。为了在与上栗的竞争中,获得其文化根基,明清时期的湖南,竟然荒唐的立起了另外的一个爆竹祖师,所谓李祖、李公真人!滑天下之大稽!
当然,后来尚崇年的结局很惨!“他在陕西葭州任知州期间大肆贪污,病逝二十年后,在雍正年间被查处,累及子孙,被籍没家产,剥夺旗籍和族籍,全家上下沦为官奴,六个儿子后人不知所终,可谓人生悲惨。”(引用自《柳习文:萍乡史上最牛知县尚崇年与杨岐历史悬案》)不得不令人唏嘘!
后记:
花炮不应该只是一种产品,还应当是一种文化。花炮产业生命力建立在文化影响力的基础上。文化是产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花炮产品应当作为一种文化产品而存在。其所需要依仗的,不仅仅是花炮行业自身的文化价值,更是与其他文旅资源进行深度融合的可能性。
如上所述,我至少见过两本古书上记载可证隋炀帝为花炮祖师的记载,却未见一本古书上记裁过唐代李畋。从来没有过所谓唐代李畋。上栗县真正的曾经立庙敬奉千年的花炮祖师,是隋炀帝。而且这个毁于清朝时的隋炀帝庙,应是在鸡冠山乡。
花炮文化史不梳理清楚,对于全国的花炮行业,都会是一种巨大的威胁,由于此前的花炮文化史研究的致命的错误,最终可能导致这一行业消失。
所谓唐代李畋的传说,并不能与当地其他旅游文化深度结合并相得益彰!
花炮文化与杨岐山旅游文化的深度融合,必须以隋炀帝庙的重建为契机!
整个花炮文化史,必须推倒重来,顛覆再重述!必须要重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