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易经13:同人卦第十三
同人第十三
同人:离下乾上。天火同人。
同人:初九,六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
同人: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反,通“返”)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 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同人:同:合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