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观察家网5月29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今,已有15位医院院长落马!
医院院长为何成为医疗腐败重灾区?
据了解,在公立医院行政化较为严重的当下,院长是标准的官员,是由政府组织部门任命的,拥有对巨额资源的管理权,掌管着营收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的公立医院。因此,很容易会成为企业的重点公关对象。
5个月内15名院长被抓,平均每10天就抓1名医院院长。国家监察、检察机关打击医疗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查阅这些院长的简历,发现他们大都受过良好的高等医学教育,在医院相关临床科室工作多年,一步一步成长为相关医疗领域的专家。在从医看病方面,是百姓翘首期盼的救星。
按说,他们踏踏实实地做医生,凭自己的学术、技术和经验,在临床一线、二线,带领医疗团队服务于一方百姓。劳动的同时享受就医者的赞美和爱戴,本来就是个很好的人生轨迹啊!为什么他们要从专攻医术转变到主攻权术、钱术?
我们的医疗体制在用人上,尤其是发挥医疗专家的作用上出了什么问题?除了监察、检察机关打击医疗腐败犯罪,医药卫生执法机关还有无事情可做?
一、打击医疗犯罪,文章只做了一半。
我国长期以来,医疗领域的犯罪,绝大多数都带有图财的目的。不仅医院院长、科室主任犯罪是这样,而且医生在诊疗管护工作中,造成就医者损害的犯罪案件,也不能只被看作是专心看病中出现的过失,更多却是由于管理系统不起作用,图利动机和心态成为主要原因所致。
多年的医疗法律工作经验让我知道,这远不是过失犯罪。图财害人是故意违法犯罪本已是法律界的共识。
对于故意图财害人犯罪,只追究其财产罪,显然不能有效起到保护犯罪客体中人身权利的作用。
在医院院长购买药品、器械、设备中贪财受贿的案件中,查清这些非法进入医院的医疗产品给就医者造成过什么样的危害后果,是医疗犯罪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这些犯罪后果的查清,也是院长犯罪案件本身量刑的需要。
所以说,当前的医疗反腐刑事案件,并没有把文章做完。
二、医疗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不比查处院长犯罪次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被抓的院长在成为院长之前,就是不思权力、专心看病钻研医疗技术的医生?一旦当了院长就放下医生业务转而专谋权术钱术?什么原因让他们看病的同时还言行不一想着牟利?
这些问题的解决,更比抓几个院长重要。因为这些问题与就医者,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身体会、现实观感的距离更近。
有些被调查收药品回扣的医生就说,周围的医生都这样收回扣,还以为这些事情是不违法的呢。
我们办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造成就医者损害的,无一起不与违法违规操作有关,绝大多数与医疗管理、与图利机制有关。
依法常规查处了这些案件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追究了管理责任,矫正了医疗的方向,才不至于促使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医疗专家变成贪腐的院长,才是医疗存在、开展、发展的常规保障和长远保障。(宋中清)
由看病专家成长为捞钱专家,每10天抓1名医院院长,这是什么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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