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县级市场监管机构的“三定”
五年一次的改革已近尾声,我们从上次“三局”合一刚过去三年多,三年来我们通过不断的调整内部股室职能、人员配置,慢慢有些起色,现在面临再次的“三定”。这次要求人员精简、股室减少、局队合一,其实我们之前也就这么做的。那么现在县级市场监管机构究竟如何“三定”呢?我谈谈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一、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渊源
1、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年来源于经济和商务部门,称“市管办(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办(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等,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经济和市场秩序,收取“管理费”而成立。后来与举办市场的“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分家,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登记、公平交易、广告等的行政执法;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由县商务局管理的县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早年在县级就是从经济部门分出的一个计量所,开始还与“打击办”一起维护市场秩序,由于质量监管的要求,慢慢在县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收为省垂直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担负产品检验、计量,组织机构代码(重复管理,现在取消了)。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源于卫生和经济商业部门,由卫生局的药品检验所和医药管理局(药材公司)(该单位像现在的烟草局与烟草公司),开始不管食品,叫“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后来管食品,食品监管起先由卫生部门下属的卫生防疫站在履职,执行《食品卫生法》,主要从食品卫生和营养方面监管。下放为县属地管理,才换这个名字,是三个局中下放最早的一个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及质量监督管理,不负责该领域的发展规划、产业发展。
二、工商、质监、食药监的职能定位
1、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定位。主要对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照《公司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广告、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2、县级质量技术监管管理局的职能定位,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照《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3、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定位,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医疗单位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三、目前准备划入的职能
1、价格监督,主要作用是使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关系符合国家价格政策和价格管理法规的要求,保障交易各方面的合法经济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制裁违反价格政策和价格纪律的行为,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目前主要商品价格政策,国家实行放开,县级的职能也在于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制裁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
2、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和反垄断工作,这两项工作在县级主要是一些基础性工作,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的保护,打击侵权行为,而反垄断涉及的专业更强,工作的重心主要在省级以上。
四、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定位
通过前面几点的分析发现,工商、质监、食药监及新划入的工作,在县级主要工作重心集中在监管执法,县级管理职能少,执法重心强,是不是有点像县级“公安局”?公安局负责身份证发放,户籍登记,区域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等,都围绕的是人的安全、社会安全。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的职能,负责经济活动主体登记,经济秩序的维护,经济领域产品质量的行政违法查处等等,都是从其他主要负责管理职能的经济、商务、卫生等部门划转而来,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执法部门。所以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就是如何来理顺、加强,而不是另起炉灶。其实作为一个县级区域的综合执法,最好把医疗市场、公共场所的监管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市场综合执法更为完善。既然市场监管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执法主体,那么如何来确定其“三定”呢?这里我就本人的认知水平谈谈县级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股所配置。
1、以专业执法队为主体,设立若干行政执法队,辅以少量的一些综合股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局队合一”,那么设立机构时应重点放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按照专业划分可以考虑设立:市场秩序执法队(公平交易、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等)、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队(知识产权、商标、广告、专利等)、特种设备监察队、产品标准质量执法队(标准、计量、质量等)、食品安全执法队、药品医疗器械执法队(含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等以专业划分的执法队。再围绕这些执法队和局机关运行设立:综合办公室(文件处理、后勤、财务)、政工人事股(人事、党务、教育、宣传)、综合协调股(食安办、投诉举报中心、食品抽检)、法规行政审批股等综合性股室。这样对于执法队达到“股队合一”,避免重复监督、工作重复布置和推诿。综合股精简高效,减少内部协调。通过这样设立既可减少局机关工作人员,又可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力量。
2、以乡镇为依托,成立区域性的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流通使用单位的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市场秩序行为的发现或查处,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和部分案件的查处工作。为了避免局执法队与基层监管所执法检查发生交叉和冲突,吸取公安派出所的经验,把职能和职责划分清楚,运行过程中适时调整,以确保上下一致,运行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