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居敬“二十四孝”的封建化
廖生明
所谓封建化是指对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作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理解和解释,而不管这种理解和解释在郭居敬编辑《二十四孝》故事之前或者之后。笔者认为,从郭居敬编辑《二十四孝》故事,作《二十四孝诗》的目的是配合朱子《小学》教学,和朱子《小学》的教学目的是为了将来学习理学做准备看,从郭居敬被载入〔清〕李清馥撰《闽中理学渊源考》一书看,从郭居敬所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看,用程朱理学来理解或解释郭居敬“二十四孝”,认为其《二十四孝》是要培养具有理性、担当、无私、宽容的精神的人是比较接近郭居敬真实思想的。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角度去理解或解释郭居敬“二十四孝”,则其只能用来培养出愚昧、自私、服从、缺乏自尊的具有奴才性格的人。封建统治者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实现郭居敬“二十四孝”的封建化。
一、把本是寓言式故事变成典型故事。
寓言式故事是用来引导启发人们去思考探求隐含在故事中的深刻道理,而不是让人简单地学习模仿故事主人翁的行为。典型故事则是人们可以学习故事主人翁思想,也可以学习他们的行为。把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当作寓言来读,一方面引导我们思考隐含故事中的父子交往关系的道理。另一方面为探求其中的深刻的道理,又必须读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尤其是程朱理学的经典。根据朱熹“理一分殊”理论,兄弟、夫妇、君臣、朋友关系和父子关系有共同的理,又有自己的特殊性。通过探求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中隐含的理,不仅学会如何处理父子关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处理兄弟、夫妇、君臣、朋友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也就是与处理父子关系相同的那些原则,比如理性、担当、无私、宽容。因此通过郭居敬“二十四孝”可以掌握程朱理学最基本的思想,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理学打下基础。把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当作典型故事来读,只能掌握故事的字面意义,不能理解其中深刻的哲学道理,只会简单地学习模仿故事主人翁的具体行为,就会有各种愚蠢的孝行。如果移孝入忠,愚孝就会变成愚忠。如果把愚孝移入处理与上级的关系,就会把自己变成上级的奴仆。愚孝培养愚昧的人,而不是具有理性精神的人。愚孝有利于培养易服从封建等级制度的人。
二、把感天动地的故事变成孝回报说。
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中有很多孝感天动地的故事。天地若没有孝心便不能被感动。天地能被孝行所感动,说明天地亦有孝心。从程朱理学的观点来看。这些故事是用来说明孝源天理的思想。郭居敬《二十四孝诗》中有“袖中怀绿橘,含饴报母恩”句,也就是认为孝是报恩。既然孝是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又岂能要求孝得到回报的道理。把孝感天动地的故事解释成孝能得到丰厚回报,是为了劝人们孝顺父母。但从深层次看,这种通过激发私利的方法来劝孝,只能培养自私自利的人。朱熹说:“克己,正是要克去私心,又却计其效之所得,乃是私心也。只是私心,便不是仁。”孝回报说通过权、财、色利诱人们行孝,这和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消灭人的私欲的主张是背道而驰的。朱熹说:“大抵不顾义理,只计较利害,皆奴婢之态,殊可鄙厌。”对封建统治者,对如何看待私欲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一个毫无节制的自私的人,必然会冲破封建制度的束缚去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一个彻底无私的人又必然会否定封建统治的合法性。在封建制度下皇帝是天下最自私的人,把天下都当作自家的私有财产,可传以子孙万世。所以历代封建统治者既不提倡无私,也不能提倡自私,而是提倡在封建礼教约束下的自私。孝回报说正是培养既能遵守封建礼教,又自私的人的好工具。
三、认为“舜不告而娶”的原因是“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
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和序言都没有提及舜不告而娶的事。但因《孟子》一书有对舜不告而娶问题的回答,人们在读舜的孝行故事时自然会想到舜不告而娶的事。东汉赵岐把孟子在回答舜“不告而娶”问题的回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解释成:不孝的情况有三种,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从此,没有后代甚至是没有儿子是最大的不孝的思想深入中国人的骨髓之中。
但把“无后为大”解释成“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和孟子自己对舜不告而娶的解释是不一致的。孟子在回答万章关于舜不告而娶的问题时说:“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孟子认为:告则不得娶,因而就废了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废人之大伦后就会怨恨父母。为了不废人之大伦,同时也为了不怨父母,就只好采用不告而娶。所以舜不告而娶和告也就差不多。孟子的观点和赵岐的观点可以说正好相反。孟子认为不应该片面的强调礼的要求——告,而剥夺自己根据大伦应该享有的权利,避免自己的权利因告而被剥夺而怨恨父母。而赵岐则认为不告是为了避免无子,避免绝先祖祀。孟子认为舜可以不告而娶,依据的是伦理规则赋予舜的权利。赵岐认为舜可以不告而娶,是因为舜是为了完成伦理规则规定的更重要的义务。从逻辑上讲舜有弟弟,即使因告而不得娶而无子,其弟弟结婚生子,因而不会导致其祖先无人祭祀的结果。舜若告而不得娶而无子,结果只能是自己死后无人祭祀。
把“无后为大”解释成“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是和《孟子》中另一处对孝的解释不一致的。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隋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离娄下)这段话的意思是:“世上人常说不孝的事有五件:四肢懒惰,(不事生产)不管父母的生活,一不孝;好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的生活,二不孝;贪恋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三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使父母受到耻辱,四不孝;逞勇力好打架,危害了父母,五不孝。”五不孝并没有提到没有后代是不孝。既然没有后代不属于五不孝,就更谈不上是最大的不孝。而且上述五不孝者是晚辈不自己尽责任的行为。因此,“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解释成:“不孝的情况有多种,不尽晚辈的责任是最大的不孝”比较符合《孟子》的原意。
把无后为大解释成为“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是和孔子赞泰伯为至德相冲突的。《论语·泰伯》:“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太伯,亦作泰伯,姬姓,是周部落首领古公亶父的长子。太伯的母亲名叫太姜,是有台氏之女,古公亶父的正妻,生太伯、仲雍和季历。季历和他的儿子姬昌都很贤明,古公亶父因此有立季历为继承人的想法,以便传位给姬昌。太伯知道父亲古公亶父的心思,为了成全父亲,他于是便和二弟仲雍就逃奔到荆蛮之地,文身断发,以表示不可以继承君位,来避让季历。太伯与仲雍同避荆蛮后,定居梅里(今江苏无锡梅村)。土著居民认为太伯有德义,追随归附太伯的有千余家,并拥立太伯为当地的君主,尊称他为吴太伯,自号"句吴"。太伯无子,死后由其弟仲雍继位。泰伯没有后代,孔了称他为至德,不孝之人岂能称为至德。从孔子称泰伯为至德,可以看出孔子并不认为,没有后代是不孝,更不会认为是最大的不孝。
生儿育女是人的权利还是义务,如果是义务,是对自己父母先辈的义务,还是对自己种族所负的义务,或者是对全人类所负的义务。对这个问题不同回答事关培养什么样的人。把生儿育女看作是人的一项自然权利,把人看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利于培养有独立自主精神,有个性的人。把生儿育女看成是对自己父母或祖辈所负的义务,自己成了父母或者说家族传宗接代的工具,有利于培养具有工具意识,奴仆意识的人。这样的人最适合封建统治者需要的人。把生儿育女当作自己对种族所负的义务,则可能培养出种族主义。把生儿育女当作自己对全人类所负的义务,则有利于培养有世界主义精神的人。从程朱理学“民胞物与,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思想可以推导出:“天地万物之始,即吾之始,天地万物之终,即吾之终”,不再需要靠生儿育女或者说基因传承来实现人生的不朽,也就是开辟出实现人生不朽的新途径。生儿育女不再是实现人生不朽的唯一途径。从程朱理学要培养只存天理,没有私欲的圣人的角度看,更需把生儿育女看作自己对全人类甚至是对宇宙所负的义务,更有利于培养具有公利主义思想的人。
四、对郭巨埋儿故事的封建化解释
鲁迅对《埋儿奉母》故事深恶痛绝,并猛烈地砰击。鲁迅认为这个故事是在宣扬位卑者的子女应该牺牲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去满足位尊者父母的要求,培养出有利于封建统者需要的具有奴才性格的人。从《埋儿奉母》故事发展进程可以看到埋儿的行为受到天的阻止,只不够天的阻止方法不是惩罚,而是送给一釜金。受到天的阻止,说明这一行为是违反天意,但天又肯定郭巨牺牲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孝顺父母的动机。有人将郭巨埋儿行为比作亚伯拉罕将自己心爱的儿子以撒献给上帝以表示对上帝的敬畏与服从相比较。历代封建统治者也是禁止人们模仿郭巨的埋儿行为的,但对其牺牲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孝顺父母是加以倡导的。其目的是通过培养对父母的敬畏与服从,再经过移孝入忠形成对封建君主的敬畏与服从。张载说“万物皆有理,若不知穷理,如梦过一生”。程朱理学认为“天即道也”。 朱熹说“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为天,故苍苍者即此道理之天”。这个理是必须通过格物穷理去认识的,而不是自动显现出来的。对郭巨埋儿进行阻止的天的不是某种神秘之物,而是通过格物穷理可以认识的。天的力量就是理性的力量。所谓天的阻止可以理解为郭巨通过格物穷理认识到埋儿行为是违反天理的,并且通过格物穷理找到既养儿子又奉养母亲的办法,也就是找到钱或食物(一釜金),因而自动终止了埋儿行为。那些因没有土地,无法抚养家人,几乎陷于绝境的人们,依靠格物穷理找出一条极其艰险的新路——远度重洋到南洋谋生。这条新路类似那一釜金。从这些到南洋谋生的行为,我们看到历史上普通百姓是如何理解《埋儿奉母》故事的。
五、对《戏彩娱亲》故事的典解。
《戏彩娱亲》故事中老莱子模仿小孩的行为让父母高兴,体现了其没有年龄上等级身份观念。这个故事体现了道家的价值观念。从道家看来,故事中老莱子并不是委曲自己去讨好父母,而是忘记了自己的年龄,保持童真自然的,而且是戏剧化的生活。老莱子的父亲也是忘记了儿子的年龄,尽情地享受生活。试想一下,老莱子的父亲看到的,如果是七十岁的儿子在委曲地讨好自己,能乐得起来吗?不会产生悲伤之情吗?在道家看来顺应自然的生活就是孝。有很多人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出发,把这个故事理解成作为位卑者子女的应该委曲自己甚至是降低自己的身份去取阅作为位尊者的父母。有这个故事只能培养对位尊者极力讨好的没有自尊的具有奴才性格的人。
六、通过倡导表彰愚孝,误导人们对郭居敬“二十四孝”的理解。郭居敬辑二十四孝故事作二十四孝诗是为配合朱子《小学》教学的。学朱子《小学》不仅为为学习朱子理学作知识上的准备,而且是学习方法上的准备。朱子理学的教学方法是讨论。《朱子语类》一百四十卷都是朱熹与朋友、学生讨论问题时的语录。实际上郭居敬“二十四孝”是寓言式故事,不是可以简单模仿的典型故事。如果把郭居敬“二十四孝”当作典型故事来读,那么不要接受太多教育就可以指出相当一些故事是和儒家经典的孝道理论相冲突的。教师在讲授这些故事很容易引起学生的质疑,因而可以因势利导,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挖掘出隐含在故事之中的理学思想,并掌握讨论的学习方法。这种质疑争论的精神就是书院精神。而书院精神极大地激发当时人们学习理学的兴趣。封建统治者通过不断地倡导和表彰割股奉亲、哀毁过礼等愚蠢的孝行。对居丧期间身自嫁娶,为人主婚、为人媒合者要判刑。居父母丧期内(二十七个月)怀孕生子者要判刑。居丧期间作乐要判刑。历代封建统治者不断地倡导表彰愚孝,割断了郭居敬“二十四孝”与理学的关系,影响了人们对郭居敬“二十四孝”的理解,使其成为封建统治者倡导愚孝的工具。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因为郭居敬“二十四孝”是寓言式故事,具有模糊性,有很大的解释空间,可以用来培养具有愚昧、自私、服从、缺乏自尊的具有奴才性格的人,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读郭居敬“二十四孝”不能采用清代汉学家所谓“由字以通词,由词以通其道”的方法,而应该采用探求义理的方法。只有这这样,才能剔除性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化,使其成为我们今天倡导的优秀的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