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你好,我爸现在进了重症监护室,医生说有可能醒不过来了……我想问下我爸的情况,你们有办法帮忙订立公证遗嘱吗?”——类似的紧急求助电话我常常接到,认识或者不认识的朋友打过来,咨询其病危的家人如何订立公证遗嘱。我能感受到电话那头的难过和焦急,我心里也非常沉痛,不仅担心病人能否脱离危险,也担心求助者的问题能否解决……要问要说的那么多,多得往往每一个问题都那么的残酷,每一句话那么的不合时宜……所以今天就来捋一捋,希望把相关的知识分享给非紧急情况下、心平气和的大家。
首先,我们说病危情况下如何订立遗嘱,甚至能否订立遗嘱,主要取决于病人的状态。
第一类情况,如果是诊断出绝症,没有办法治愈,生命只有短暂的预期,但病人神志清醒,听力、说话和书写都正常,对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将来的后事处理等等有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想提前做一些安排和准备,就很好办。与普通人订立遗嘱一样,可以选择的方式多,订立公证遗嘱一般也没有障碍。为了增强遗嘱效力,我们推荐首选订立公证遗嘱。如果病人行动不便,没有办法前往公证处办理,可以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到医院或者家里办理公证遗嘱。当然,公证人员都非常忙,预约上门订立遗嘱可能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们一般建议在订立公证遗嘱之前,尽早先行订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这样即使因为某种原因最终没有来得及订立公证遗嘱,之前已经订立的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也能够代表和实现病人的意愿——当然,前提是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内容和形式都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类情况是病人已经昏迷不醒,或者不能开口说话、难以动笔写字签名等,就比较棘手。因为订立公证遗嘱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所以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条件,或者说来不及或者没机会订立公证遗嘱了。此时作为家人,只能根据情况,选择协助病人订立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录音(视频)遗嘱。
口头遗嘱——家人日以继夜地守候着病人,病人有可能突然苏醒过来,并且恢复了记忆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家人可以视情况适时提醒病人表达对身后事的安排意见,这时需要有两名与被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人见证,最好是医院的医生护士或者其他亲友。这个过程中,如有可能和条件,家人最好同步拍一段视频或录音。视频或录音与口头遗嘱相互印证,降低其他继承人质疑的可能性,即使将来因为遗产纠纷面临诉讼,遗嘱无效的风险也大大降低。订立口头遗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如果订立口头遗嘱时没有同步录音或视频的,一旦病人脱离了危险,能够自行书写或者说话,一定要重新订立自书、代书、公证遗嘱或者录音遗嘱。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仅适用于病人脱离危机状态,神志清醒且恢复书写能力情况。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如病人书写能力较差,亲笔书写遗嘱全文有困难,可以考虑订立代书遗嘱,订立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继承法规定录音遗嘱是五种法定遗嘱之一,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现实情况下,即使普通人拍摄视频也非常方便,且拍摄视频往往均包括(保留)了录音,故即使订立录音遗嘱,我们也建议同步拍摄视频。
对于病危情况下的遗嘱订立,还有几个关键词需要大家注意。
订立遗嘱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对于病危情况下的人而言,确认其具备订立遗嘱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依赖于医疗机构的证明意见或者专门的司法鉴定报告。
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见证人——除自书遗嘱外,口头、代书、录音三类遗嘱均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立遗嘱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保管——遗嘱一经订立需妥善保管,一旦遗失或者被损毁、篡改,则立遗嘱人的意愿可能落空。
遗嘱更新——订立口头遗嘱的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需要重新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这是遗嘱形式上的更新要求。另一种遗嘱更新是立遗嘱人的意愿有变,需要修改原遗嘱或者重新订立遗嘱,这时需要掌握的原则是:订立时间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时间在前的遗嘱,公证遗嘱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公证过的遗嘱需要修改就必须重新公证。
最后的最后,提醒大家,病危情况下订立遗嘱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最终病人没有机会订立以上任何一种遗嘱。也有可能,受时间、地点、见证人等各种影响,虽费尽心血、耗尽病人的力气订立的遗嘱,却因形式或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最终留下遗憾或纷争困扰。所以,在我们每个人身体健康、神志清醒的时候,尽早订立遗嘱才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万全之策。
注:本文由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资深婚姻家事律师胡小敏原创,转载需征得作者同意并标明出处。付费咨询可联系微信号:lawyerhxm,或电话:1398092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