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蔡元培先生《中国伦理学史》


  一、关于君与民、国与民的关系

        君与民、国与民的关系,几乎是诸多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起点。在有关黄宗羲的章节中,蔡元培先生谈到了这一关系:周以上,言君民之关系者,周公建洛邑曰:“有德易以兴,无德易以亡。”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言君臣之关系者,晏平仲曰:“君为社稷死亡则死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所昵,谁敢任之。”孟子曰:“贵成之卿,谏而不听,则易昵,易姓之卿,谏而不听,则去之。”其义皆与西洋政体不甚相远。

  即蔡先生认为,起码在孟子之前,关于政体问题中西差别不大。但后世接越来越走偏了:

  自荀卿、韩非,有极端尊君权之说,而为秦汉所采用,古义渐失。至韩愈作《原道》,遂曰:“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于民者也。民者,出粟米丝麻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其推文王之意以作羑里操,曰:“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皆与古义不合。自唐以后,亦无有据古义以正之者,正之者自梨洲始。蔡先生认为,黄宗羲的《原君》才真正回归了“古义”,且“在今日国家学学说既由泰西输入,君臣之原理,如梨洲所论者,固已为人之所共晓。然在当日,则不得不推为特识矣。”

  关于君与民及国与民关系,蔡先生在关于商鞅的一章中对所谓“极端尊君权之说”做了较多介绍。蔡先生说,“商君之革新主义,以国家为主体,即以人民对于国家之公德为无上之道德。而凡袭私德之名号,以间接致害于国家者,皆竭力排斥之。”“商君者,以人类为惟有营私背公之性质,非以国家无上之威权,逆其性而追压之,则不能一其心力以集合为国家。故务在以刑齐民,而以赏为刑之附庸。”

  因为这些原因,蔡先生评价商鞅说:“商君,政治家也,其主义在以国家之威权裁制各人。故其言道德也,专尚公德,以为法律之补助,而持之己甚,几不留各人自由之余地。又其观察人性,专以趋恶之一方面为断,故尚刑而非乐,与管子之所谓令顺民心者相反。此则其天资刻薄之结果,而所以不免为道德界之罪人也。”

  二、齐鲁文化之别

  蔡先生此著作着重谈伦理学思想,极少提到春秋战国时期国家的具体情况,所以在写管子及其思想渊源时提到齐鲁两国的文化差异,就十分生动有趣。周期兴起时,辅助周武王的有十位大臣,而以周公旦、太公望为首选。这两个人,论脾气秉性喜好什么的不大一样,周公守圣贤之态度,好古尚文,以道德为政治之本;太公挟豪杰之作用,长法兵,用权谋。所以,周公封鲁和太公封齐之后,采取的管理模式差异较大,两国的政俗也“大有径庭”。

  蔡先生提到《史记》的相关记载:“太公之就国也,道宿行迟,逆旅人曰:‘吾闻之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国。菜侯来伐,争营丘。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人民多归之,五月而报政。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君臣之礼,而从其俗之为也。’鲁公伯禽,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曰:何退也?伯禽曰日:“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而除之,故迟。周公叹曰:“呜呼!鲁其北面事齐矣。”可见周公真的有先见之明,后来的鲁国就是一直受齐国的气。时至今日,古齐国区域的发展水平也远高于古鲁国区域,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因此看,鲁以“亲亲上思”为施政之主义,而齐国以“尊贤上功”为立法之精神,其价值观有较大差异。也可大体说,鲁国持道德说,而齐国持功利说。这样的政治模式,历代相传,慢慢形成了一种固有的文化模式,蔡先生认为,“学者不能不受其影响”。

  三、先秦诸子思想之相互演化

  后世研究先秦诸子思想的人,往往容易将诸子的思想极端化,认为他们之间相互抵牾甚至格格不入。其实细看和深究诸子思想,他们之间也有不少相互借鉴、相互演化之处。蔡先生的书中,关于诸子思想的相互借鉴与冲突,说的也比较多。

  先说管子。在论管子时,蔡先生认为管子学说之起源“所以不同于儒家者,历史、地理,皆与有其影响”。而上述齐文化的演进,使得管子学说之行于齐,“岂偶然耶”!

  管子出道最早,比老子还要大150多岁。蔡先生认为,“管子之所谓至治”,“纯然以固结其人民使不愧为国家之分子者也”:“人人相和陸,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哀相恤,居处相乐,入则务本疾作以满仓廪,出则尽节死敌以安社稷,坟然如一父之儿,一家之实。”这样一种理想,是在是值得称赞的。那么,怎样“固结其人民”呢?管子认为最重要的是“养其道德”。而如何培养道德?管子没有像后世的儒家那样提倡教化主义和要求统治者“施仁政”,而是认为“人民之所以不道德,非徒失教之故,而物质之匮乏,实为其大原因。欲教之,必先富之。”故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又曰:“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易治,民贫难治。何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而敬上畏罪,故易治。民贫则反之,故难治。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

  由此蔡先生评价说,“管子之书,于道德起源及其实行之方法,均未遑及。然其所抉道德与生计之关系,则于伦理学界有重大之价值者也。”这的确是伦理学的重大价值,也是在儒家的虚伪嘴脸和法家的丑陋嘴脸之外,尚有一点令我们自豪的地方。

  蔡先生认为,管子思想被后世诸多思想家所采用。比如,儒家的“孟子虽鄙夷管子,而袭其道德生计相关之说”。又如,“荀子之法治主义,亦宗之”。商鞅的老师鲁人尸佼也说“义必利,虽桀纣犹知义之必利也。”再往后的法家也是如此,“循管子之主义,随时势而发展,李悝之于魏,商鞅之于秦,是也。李悝尽地力,商鞅励农战,皆以富强为的,破周代好古右文之习惯者也。而商君以法律为全能,法家之名,由是立。”而管子的思想“化合于道家之说者”,确是一个新视角,蔡先生举例说,“申不害之徒也。其主义君无为而臣务功利,是为术家。申子郑之遗臣,而仕于韩。郑与楚邻也。”由此观之,管仲非儒非法,亦儒亦法,倒成了后世的思想宝库。

  再看老子。蔡先生对老子的评价不太高,认为“世有不道德而后以道德救之,犹人有疾病而以医药疗之,其理诚然。然因是而遂谓道德为不道徳之原因,则犹以医药为疾病之原因倒因而为果矣。老子之论道德也,盖如此。”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举了以下例子:

  老子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又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利益多,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蔡先生说,人世间的道德法令,的确有“纠扰苛苦”,“转足为不道德之媒介者”的,但是“老子有激于此,遂谓废弃道德,即可臻于至治,则不得不谓之谬误矣。”因次蔡先生评价说:“老子既主无为之治,是以斥礼乐,非政、恶甲兵,甚且绝学而弃智。由是观之,老子固精于处世之法者。彼自立于齐同美恶之地位,而以至巧之策处理世界。俄虽斥智慧为废物,而于相对界,不得不巧施其智慧。”因为这个缘故,蔡先生认为,老子的道家思想成为后世法家的源流之一——“此其所以为权谋术数所自出,而后世法术家皆奉为先河。”

  从思想内涵看,法家在历史上能成事,是迎合了竞争的需要。同时仔细研究我们也得承认,法家对人性及管理思想的理解,的确有高于同时代各家之处。

  蔡先生认为,法家有其比儒家迂腐思想合理的成分,比如商鞅认为,“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悌,有廉,有辨,有是十者,其国必削而至亡”,蔡先生就认为,“其言虽若过激,然当日虚诬吊诡之道德,非摧陷而廓清之,诚不足以有为也。”就是说,比起儒家虚妄的道德说教,商鞅的这种认知有“廓清”之功。

  韩非也是如此,“荀子言性恶,而商君之观察人性也,亦然。韩非子承荀、商之说,而以历史之事实证明之。”比如韩非谈到“信任”时认为:“人主之患在信人。信人者,被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也,非有骨肉之亲也,于势而不得不事之耳。故人臣者,窥觇其君之心,无须臾之休,而人主乃怠傲以处其上,此世之所以有劫君弑主也。人主太信其子,则奸臣得乘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人主太信其妻,则奸臣得乘妻以成其利,故优施傅骊姬而杀中生,立奚齐。夫以妻之近,子之亲,犹不可信,则其余尚可信乎?如是,则信者,祸之基也。”蔡先生也认为,“人之自利也,循物竞争存之运会而发展,其势力之盛,无与敌者。同情诚道德之根本,而人群进化,未臻至善,欲恃道德以为成立社会之要素,辄不免为自利之风潮所摧荡。”

  可惜的是,韩非对人性的认知高人一等,但其给出的“药方”却有违“古义”,秉承法家思想,完全走向了君主专制和国家主义的道路——“韩非子有见于此,故公言道德之无效,而以威势代之”。比如, “母之爱子也,倍于父,而父令之行于子也十于母。吏之于民也无爱,而其令之行于民也万于父母。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严爱之策可决矣。”又如,“仲尼,圣人也,以天下之大,而服从之者仅七十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为君,而境内之民无敢不臣者。今为说者,不知乘势,而务行仁义,是欲使人主为仲尼也。”由此,韩非子“以君主为有绝对之自由,君主以下,则一切人民,凡不范于法令之自由,皆严禁之。”基于此蔡先生评价说,韩非子袭商君之主义,而益详明其条理。其于儒家、道家之思想,虽稍稍有所采撷,然皆得其粗而遗其精。故韩非子者,虽有总三大思潮之观,而实商君之嫡系也。

  而韩非最大的错误,蔡先生认为,“法律实以道德为根原,而彼乃以法律统摄道德,不复留有余地;且于人类所以集合社会,所以发生道理法律之理,漠不加察,乃以君主为法律道德之创造者。故其揭明公德,虽足以救儒家之弊,而自君主以外,无所谓自由。且为君主者以术驭吏,以刑齐民,日以心斗,以为社会谋旦夕之平和。然外界之平和,虽若可以强制,而内界之俶扰益甚。秦用其说,而民不聊生,所谓万能之君主,亦卒无以自全其身家,非偶然也。故韩非子之说,虽有可取,而其根本主义,则直不容于伦理界者也。”

  由蔡先生批判韩非的观点,我们可以稍加延伸,即先秦诸子尽管在思想上各擅其胜,但其共同的缺陷,还是我们在第一部分中说到的,其立论的依据出现了根本性问题,即把天下人的天下,变成了一家人的天下。在此基础上,诸子所有的“思想”,都是围绕如何确保“家天下”,其悖谬自然在所难免!

  四、后世儒家之脉络

  在评价二程时蔡先生认为,伊川(程颐)与明道(程颢),“虽为兄弟,而明道温厚,伊川严正,其性质较然不同。故其所持之主义,遂不能一致。”所以,他认为“盖明道者,粹然孟子学派;伊川者,虽亦依违孟学,而实荀子之学派也。其后由明道而递演之,则为象山、阳明;由伊川而递演之,则为晦庵。”也就是说,程颢上承孟子,下启陆象山、王阳明;而程颐上承荀子,下启朱熹。

  后面在说到陆象山时蔡先生又进一步梳理:“大抵朱学于横渠、伊川,而陆、王毗干濂溪、明道;朱学毗于荀,陆、王毗于孟。”即朱熹上承张载(横渠)、程颐,而陆象山、王阳明上承二程的老师周敦颐、程颢。由此整理可知:一派是孟子—周敦颐—程颢—陆象山—王阳明;另一派是荀子—张载—程颐—朱熹。

  值得一提的是,蔡先生于陆象山和王阳明等人着墨颇多,他认为“陆学近乎师心,而以其不胶成见,又常持物我同体、知行合一之义,乃转有以通情而达理,故常足以救朱学末流之弊也。惟陆学以思想自由之故,不免轶出本教之范围。”而王阳明的学说,“寻其本义,则其所以矫朱学末流之弊,促思想之自由,而励实践之勇力者,其功固昭然不可掩也。”这种评价已经很高了。

  而“阳明之后,有王龙溪一派,遂昌言禅悦,递传而至李卓吾,则遂公言不以孔子之是非为为是非也,而卒遘焚书杀身之祸。自是陆、王之学,益为反对派所诟病,以其与吾族尊古之习惯不相投也。”

  蔡先生认为,王阳明之后的王龙溪(王畿)之后再传至李贽(卓吾),成为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先驱。熟悉王阳明和李贽思想的人,都会明白他们思想的核心其实与传统儒家已渐行渐远。尤其是李贽,说他是一个启蒙者一点都不为过,而看看今日被玩弄于股掌之上“致良知”的王阳明先生,着实令人汗颜。

  当然,囿于“家天下”的统治模式和儒家“定于一尊”的霸权地位,我们不可对古代的思想评价得过高。正如蔡先生所说,“要而论之,我国伦理学说,以先秦为极盛,与西洋学说之滥觞于希腊无异。顾西洋学说,则与时俱进,虽希腊古义,尚为不(示兆)之宗,而要之后出者之繁博而精核,则迥非古人所及矣。而我国学说,则自汉以后,虽亦思想家辈出,而自清谈家之浅薄利己论外,虽亦多出人佛老,而其大旨不能出儒家之范围。”而且蔡先生认为,由于没有自然科学、伦理学、政治学、宗教学及“异国之学说以相比较”,所以,“此其所以自汉以来,历二千年,而学说之进步仅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