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进外资主要是为了赚取外汇储备。一些理论人士认为,通过引进外资的方式可以赚取外汇储备。理论上而言,在外资进入被投资国以后,被投资国赚取外汇的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外部资金进入被投资国时,被投资国可以通过“外汇结算”的方式,将这些外资兑换成本国所撑握的外汇;二是通过外资与本国生产要素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商品出口,将商品出而换来的外汇,通过“外汇结算”的方式,变为被投资国所撑握的外汇。其实,若从被投资国真正能够掌握的外汇储备来看,一方面,外资投资进入被投资国的外币本金,随着未来外资从被投资的撤离,最终是需要支付给外资投资人的,因此,被投资国政府对于进入的外资采取“外汇结算”方式所形成的外汇储备,其最终所有权并不属于被投资国政府。而且,对于外资在被投资国进行投资所获得的利润收入,被投资国在外资撤离时还必须向其支付相应的外币,这就需要被投资国通过本国生产要素组合生产出口商品的方式,来支付外资撤离被投资国所应该支付的外币;另一方面,被投资国对于外资与本国生产要素相结合生产出口商品方式所获取的外汇储备,理论上而言,与这些外汇储备价值形式相对应的是被投资国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使用价值形态损耗,要使这些生产要素继续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将这些外汇储备从国外进口相应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或进口有利于被投资国生产要素实现升级换代产品的方式,来保证被投资国生产要素再生产的连续性以及实现被投资国生产和生活的跨越式发展和提高。如果被投资国不采取上述方式对本国生产要素的消耗进行有效补充,那么,其将在很大程度上使被投资国以价值作为表现形式的财富总量不断扩张,而以使用价值作为表现为形式的使用价值总量不断减少[1],其一方面会使被投资国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通货膨胀威胁;另一方面,在初始物化形态生产要素和次级物化形态生产要素供给不可持续的情况下,被投资国自身的经济也无法保持持续增长,其通过出口商品赚取外汇的方式,也不可能持续下去。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由政府可以支配的外汇储备,应主要表现为属于被投资国所有的,通过出口方式所获得的,以外币形式作表现形式的利润结余,对于这部分以外币作为表现形式的利润结余,被投资国可以通过向国外购买本国生产和生活所需要商品的方式,实现被投资国生产和生活的跨越式发展和优化升级。
当前在外部资金引进上存在的诸多理论误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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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进外资主要是为了增加被投资国的GDP规模。目前理论界一些人认为,引进外资可以增加被投资国的GDP规模。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GDP主要表现为一定时期一国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一国GDP规模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初始生产要素货币化的方式,而得到快速扩张。一般而言,如果被投资国存在大量的未被货币化的初级形态生产要素,那么,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被投资国可以通过大量发行信用货币的方式,在短期内增加本国的GDP规模。而从引进外资对于一国GDP增长的贡献来看,一方面,如前所述,在单纯地外部信用货币资金进入被投资国的条件下,其对于被投资国经济规模所产生的扩张作用,与被投资国中央银行发行增量信用货币所产生的扩张作用基本相同。其实,在被投资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一味地依靠引进外资方式来增加本国的GDP规模,其在实现GDP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并不能达到真正地增强本国经济实力的目的。因为根据传统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一国GDP增长的三驾马车,而就外资对于被投资国的GDP拉动作用而言,其一方面可以通过与被投资国物化形态生产要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投资的增长,增加被投资国GDP规模;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增加出口规模的方式,实现被投资国GDP总量的大幅扩张。而就GDP增长对于被投资国的经济影响而言,一方面,被投资国在投资扩张中完成的只是初始物化形态生产要素的货币化过程,这些物化形态生产要素在货币化过程中,能否通过其自身的组合生产出具有促进被投资国生产和生活水平提高的相关产品,其并不能通过GDP规模的扩张体现出来,因为,通过投资所实现的GDP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主要表现为一种货币的价值形态,其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一国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数量、结构和质量。就出口而言,根据现行的GDP核算公式,净出口的增长无疑可以推动一国GDP规模出现快速增加,但是,从使用价值形态分析,如果这种净出口价值总量的增加,不是表现为出口商品所实现的净利润结余,而是表现为出口商品的价值总量,那么,随着被投资国出口商品价值总量的不断增加,被投资国可支配的使用价值总量是不断减少的。理论上而言,虽然出口国可以将出口商品换取的外汇从国外进口相应的商品,以此来满足本国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但是,在现行的GDP核算模式下,进口的增加是作为GDP总量的减项来核算的。因此,为了迅速增加本国GDP发展规模,出口国总是会通过增加出口、减少进口的方式,来达到增加本国GDP发展规模的目的。从经济实践来看,在推动一国GDP发展总量的外资引进模式下,外部资金进入被投资国生产的产品,基本上是以外向型为主。理论上而言,外部资金进入被投资国生产的产品,之所以以外向型为主,其在很大程度上与外部资金多数属于国外产业转移资金有关,因为从产业转移资金的属性来看,其生产产地是变动的,而销售市场则相对稳定。由此可见,在追求GDP总量规模的引进外资模式下,外资进入被投资国所实现的GDP总量的增长,并不能作为被投资经济增长的真正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