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大妈拒绝转基因的权力无需得到尊重
转基因是否安全,科学家及其权威机构才有资格下结论。隔壁大妈没有资格给转基因安全下结论。有人马上反驳说,隔壁大妈有权力拒绝转基因。从法律角度来说,隔壁大妈确实有权力拒绝转基因。可是,如果科学家及其权威机构给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下了安全的定论,隔壁大妈为何要拒绝转基因食品呢?很明显,隔壁大妈的愚昧无知甚至是仇视科学的病态心理致使她作出错误的决定。人们对此无奈,但完全可以不理睬、不尊重隔壁大妈的愚蠢行为。
这跟市场上出售任何商品一样,对拒绝购买者无需加以理睬。购买商品的权力不是基本人权,无需用法律来保证或限制。国家必须保证上市食品安全,无需在商品上注明不必要的信息,例如,食品里的基因,电器里的电路细节、汽车里部件的材料分子结构、服装的材料分子结构等等。
隔壁大妈拒绝食用由先进科技生产的转基因食品,自愿购买和食用用落后技术生产,含有杀虫剂剧毒农药残留、亚硝酸盐、黄曲霉素等毒素的食品,别人无权干预她。这正如,隔壁大妈要吃大粪、喝剧毒农药自杀、跳河自杀、跳楼自杀、上吊自杀一样,别人不可能剥夺她的愚昧权,也无法剥夺她自杀的权力。但作为社会的公民,有权对隔壁大妈在内的社会公民进行科学技术教育,让她接受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科学结论;让她认识,通过道听途说获取的关于转基因的说法是错误的,并教育她不要反转基因。
隔壁大妈拒绝转基因的权力,叫做愚昧权,与基本人权格格不入。人权包括生存权、幸福权等权力,但不包括愚昧权、自杀权等权力。比如,拒绝就医、拒绝接受义务教育、拒绝接受科普教育等权力就是愚昧权。吃农药、跳河、跳楼、上吊等属于自杀权,也是愚昧权,知情者有义务挽救自杀者。
隔壁大妈不懂科学,国家应当组织科普教育工作者对大妈们进行科普教育,防止她们继续愚昧下去。如果大妈们继续拒绝科普教育,那政府和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也是没有办法的。但是,她们的愚昧权不受尊重。
例如,对于食品,国家不应该通过法律来强制标识转基因,而只需要保证转基因食品安全,不管谁吃了都不会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管有意、主动食用还是无意、被动食用。
最后还得说,隔壁大妈无权对转基因安全下结论,如果造谣、撒谎说转基因食品不安全,应当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