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融资,3亿估值,一个集才华美貌于一身的女子以及罗振宇、徐小平,4个关键词在近10天时间里,深深刺痛了自媒体业者的内心,也深深刺痛了无数创业者彷徨的神经。他们无法相信,那么多个点灯熬油虐心码字的夜晚,那些个自我摧残欲哭无泪的岁月,为什么会这么轻易被一个算不上漂亮、甚至都不够嗲的短视频打败。
谁都网红过?
2016开年第一网红Papi酱就是这个样子
Papi酱的走红本质上互联网文化,尤其是网民娱乐文化推动的结果。早在2004年,因网络拍客将其照片上传到水木清华、北大未名和MOP等网站,芙蓉姐姐迅速成为网络红人。随后,几乎按照同样的逻辑,凤姐、犀利哥迅速走红,成为网络热点话题,也因此成为互联网人们。这一时期的网红被人们称之为网红1.0时代,这一时期网红是以人为主要特征,以自虐、自嘲等为落脚点,依靠受众的看轻、甚至嘲讽走红。直到2013年前后,随着一大电视剧的走红,以“臣妾做不到”的“甄嬛体”、“主要看气质”,以及火星文,“高大上”等以短句、词汇为特点的网红开始走红,并成为互联网时代公众新的口头禅形式,因此很多人将这一时期看作是网红2.0时代。网红3.0时代则开始上升到了名人层面,“习大大”“彭麻麻”“普京大帝”“雷军董明珠”等,这一时期,网红的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程度开始降低,开始附载新的文化内涵,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2015年上海举办的网红经济研讨会令人匪夷所思
网红红的不正常
从网红发展的3个时期来看,网红的出现是以网名的娱乐需求为导向的,从早期的低俗到中期的萌宠,再到后期的亲近,网红的兴起具备这样3大特性,一是符合网民的娱乐需求,这种需求或是低俗或是高雅;二是,引发全民传播,无论是嘲讽的角度还是赞许的角度,网红必须能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精神需求,这种需求最初表现为人们的窥探欲、嘲讽欲;三是自主驱动,网红的传播一方面是源自网民的自主传播,另一方面则起源自网红自我的传播,尤其是在微博、微信等即时传播平台兴起之后,个人内容传播几乎不再设限。
网红的出现根本上是互联网时代网名文化趋向的一种具体反映,但从传统思维来看,这种以媚俗的、低级的、自虐自嘲的走红方式似乎并不符合道德逻辑。尽管早期的芙蓉姐姐最终逆袭成功走上了成名之路,出了唱片、演了电影、进了央视,还获得了“中国互联网经济论坛”七年网络红人成就奖”,但凭心而论,这真的是一条值得面向大众推出的路线吗?网红红的正常吗?答案是否定的。
现阶段网红大多等于媚俗,这能正常吗?
网红之殇?
追求谄媚、低俗是人性,追求高尚、雅致同样是一种文化,但凡经典,必定以高雅为先。不得不承认,以暴露、恶俗为本质的网红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窥探欲、低俗欲,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文化,尤其是在互联网时期,由于内容管制减少,传播迅速,低俗的网络文化因此获得了管理上的松绑。互联网时代最显著地特征被称为“眼球经济”,从商业的眼光来看,越是博眼球越是受关注,越是受关注就越有商业价值,网红恰恰就是这样的代表。
这样的文化实际上不仅仅在线上,去年11月,北京建外街头20余名只穿黑色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臀部印着二维码“裸游”宣传某APP博得了大批宅男的围观,事后工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严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并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罚款20万元。历年车展干露露等以暴露博眼球的车模受到的追捧更是远超车本身,结果造就了大批男青年买票不是看车展而是看模特的奇葩行业事件,后被相关部门叫停。这些因商业催生的网红的确博得了眼球,商家也获得了益处,但确实也击穿了文化的底线。
因为受更多人关注、热捧,因此,与那些默默无闻的创业者相比,网红更容易受到资本的青睐。但是,我们不可能将这样的文化作为标榜,作为案例进行固化、传承,试想,如果我们的下一代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浸染成长,我们将面临怎样的未来?我们的商业还有商业之美可言吗?因此,网红,请红的正常些。
流传甚广的网红生产线
在我看来,无论是从文化价值观的角度还是从商业伦理的角度,“网红经济”确实都不值得热捧,也不应该被当做一种正能量传播。如果过分热捧,必然会让原本已经过度浮躁的中国社会更浮躁,让原本已经过度浮躁青年一代更浮躁,让更多的人无心专注于意见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事,而是一门心思“红”,百害而无一利。
Papi酱给自媒体的警醒
Papi酱走红传递给自媒体这样几个积极信号,一是,短视频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容传播的主流形式,热度将超越文字和图片,但制作成本会增加,因此,自媒体的发展未来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个人媒体,而重新回到团队创作;二是,内容越接地气越传播,在媒体人的思维中,内容必须有教化作用,因此,一般都以高冷面世,但互联网拉平了文化人与受众的界限,都是传播者,也都是受众,所以越是符合受众内心的形式和东西越传播;三是在我看来,对于内容的关注还是要有逼格,媚俗的内容、装傻充愣形式不是文化本身,最多也就是博博眼球。
对于Papi酱而言,获得融资仅仅是第一步,拍卖广告也仅仅是个开始,未来Papi酱的内容如何持续,形式是否能被公众持久喜欢才是关键。而对于“网红”本身,我们应该呼唤那些正能量的,高尚的,有情怀的,而不是低俗、谄媚、嘲讽的,自媒体人更不应该以恶俗博眼球为目标,而应该始终在理性的疆界中耕耘,哪怕清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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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纬353,媒体人、互联网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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