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税收财政


城市建设与企业生产有很大的不同,它们之间在投入产出上自然也有很大的不同。凯恩斯认为人们将积蓄用来投资开展生产而不是存入银行赢取利息在于前者的利润率将高于后者的利率,否则没有人会选择投资,这在于它创造了人们的需求。当然从趋势上看,利润率与利率将趋于相等。企业可以就近消费者市场选址生产,其生产活动是灵活多变的。

城市则不同特别是市政建设,伴随城市的扩展或者改造也将随之进行改建,其技术、构造的水平也直接影响后期的维护和城市的规划,而且这是城市建设的经常性支出,它的规模化与城市的福利经济直接相关,关系到居民的生活感受。警察、消防等也是一座城市必备的,是维护城市安全的保障,人口的聚集也加强了对此的需求,税收财政成为紧要的课题。

城市是众多企业开展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区位选择,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达成更多更好的交易。在此基础上要向城市缴纳相关的合理的税费,用于城市的建设和长期发展。不能获得长久合理的税源的城市则根本是不能存在的,但这并不表明城市会在平衡财政下能够生存,从长久或者可以预见的将来收支将会达到平衡。

由此,税收特别是企业的税收将是城市发展的关键。人们从消费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分析规划合理税收,基于扩张性和稳定性,从稳定性考虑,财产税是选择但将失去收入分配的中立行,从扩张性看,所得税正迎合城市投资建设以利于提高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的目的,但人们的经济活动、城市人口的聚集变化之大,又将对此造成影响。

税收的另一方面是城市的规划,规划合理与否并不能从设计阶段得到验证,而且即使今天得到合理的验证未必在将来也是合理的,但是一座成熟的城市必然要有延续性,也才能由它功能的延伸形成城市圈,否则不断修整的建设、不断调整的功能区将影响城市发展的内在格局,即生产生活活动的脉络。

企业生产创造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推陈出新,升级换代,否则将失去市场。但正因为此才有了‘过分设计’的现象,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比如电子产品,每一升级插座接头往往不同,细微的调整造成产品快速的废弃而且将是整体性废弃。城市的规划虽然基本上也是在细节上调整,但过于频繁也往往影响到城市的吸引力;况且大范围的拆建,并不足以由此为人们提供必要的城市产品或者公共产品,那么势必影响到税收财政。

城市在格局规划和推出产品上比之企业影响将更为深远。停车场的设计将影响交通的便捷和顺畅与否,公路的设计不仅影响到人们的出行还会影响企业的活动,等等。总之,城市规划预则立不预则废。

城市的发展依靠它产生的经济活动来推动发展,因此也势必产生外联性,不仅仅是企业在不同城市之间的关联,城市之间的联络即城市公共产品的分享以消化溢出效应也在其列。如何在这其中实现帕累托效应,不使一方得利一方受损将是城市圈面临的课题,一般意义上城市的开放是有益的,无论相对其他的城市是处于优势还是劣势,贸易的意义就在于此,其中税收的精神也会显现出来,也即城市圈产生的税费与关税的设计由此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