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的不足及其根源
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为社区参与和旅游扶贫提供了保障,是中国特色旅游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对促进旅游资源开发、提供旅游基本服务、增加社区居民收入、提高综合素质、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生活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每个硬币都有两面。我们也应坚持辩证的观点,清醒地意识到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存在的不足。以泸沽湖落水村为例,在社区主导型发展模式下,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出现了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总体布局混乱、功能分区不合理,后期综合整治成本高、难度大、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不能适应散客市场、自驾车游客和高端市场的需求;旅游项目同质性强,旅游产品开发创新不足;行业准入门槛低,市场监管不力,导致无序竞争,商业化气息过重,文化特色丧失;旅游产业链短,附加值低,漏损严重;客源市场开发、营销投入不足,坐等游客上门,品牌塑造与维护缺乏动力。这些问题在泸沽湖创建5A景区,实现打造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精品旅游胜地的目标中日益凸显出来。
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中的不足是旅游供给环境变化、市场需求提高和社区自身局限共同作用的结果。社区居民原来赖以生存的主体产业是传统农业,以各家各户分散经营、规模小、自给自足、商品率低为特征,又被称为小农经济。但是,旅游业属于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现代服务业,对资源整合、产业组织、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样,社区居民在从事旅游业经营与管理时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知识、理念和能力上的先天不足,无力胜任旅游产品创新、形象塑造和市场营销,通常也无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同时,乡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中普遍存在透明度不高、回应性较低、参与性不足、责任性不强、有效性较低等问题。在村干部委托代理制度框架下,部分缺乏责任感的村干部将自身的公共管理角色与经营角色混同,采取自利性行为而不是为集体利益、长远利益服务。更有甚者,在社区旅游管理中肩负重任的权力集团与其亲戚、朋友形成利益集团,成为制约社区旅游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资料来源:李庆雷、康涛. 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中国旅游报,2015年5月20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