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应再错过开放石油市场时机



  近期,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的报道称,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发改委放开价格改革的趋势可喜,值得肯定和鼓励。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 为什么改革的步伐不能迈得再大一点呢?

  在过去的近10年间,我们一直在努力,呼吁放开中国石油市场,放开对石油价格的管制,放开原油进口的管制,这个梦想在2013年底的时候似乎看到了实现的希望,然而,终究是梦一场。现在时间已来到了2015年,国际原油价格每桶已经跌破50美金,我们再次迎来了放开石油市场、实现石油行业价格改革的历史机遇。

  当前,中国经济不得不进入“新常态”的发展轨迹,恰逢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持续下跌,此时,我们不能仅仅看到短期内,低油价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还要看到持续的低油价会诱导中国石油行业出现潜在危机,即市场需求的低迷和现行石油行业的行政垄断体制,会导致民营石油企业陷入“灭顶之灾”,进而导致中国石油行业倒退到由石油央企“独家垄断”的体制,而这种格局必将危及中国社会转型过程的能源安全,削弱中国石油行业的全球竞争力,使各方多年努力开创的石油体制的改革成果前功尽弃。

  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低迷的局势,为中国提速石油体制改革提供了非常好的内外部环境, 原来担心放开石油市场和价格管制会造成过度竞争,会导致市场价格混乱,进而危及国家能源安全的各种理由已经不能成立,也即,现实的市场供求情况和潜在的危机为全面放开石油市场,为进一步打破中国石油行业的行政性垄断,为民营石油企业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为全面放开石油市场提供了绝好时机。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可以判断,与过去中国经济高速成长导致的“能源短缺”不同,经济“新常态”的中低速发展,导致能源市场需求低迷,使本就处于产能过剩的民营石油企业生存更加艰难。加之行政性垄断和政府对石油的价格管制,民营石油企业在上游缺乏原料供给的保障,迫使地方炼厂不得不以高价去购买“劣质重油”作为生产成品油的原料,导致民营企业的行为扭曲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可以预见,处于弱势地位的民营石油企业,特别是民营地炼企业将做“困兽之战”,这无疑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所需能源安全的极大的危害。

  反对放开石油市场的观点或强调,中国石油行业已然是“产能过剩”,不宜再放开。殊不知“产能过剩”恰恰是政府不断干预微观经济、控制价格、设置门槛的结果, 是石油行业没有放开市场的结果。消解石油行业产能过剩的事实,只能依靠放开市场,依靠市场机制和市场竞争的力量。反对放开石油市场的观点或还会强调,石油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放开市场会导致价格体系混乱,进而危害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事实是:唯有放开市场才是经济安全的根本保证。反对放开石油市场的人或还有一个顾虑,担心改革会增加领导的“交易成本”,减少财政收入,但只要看一看改革以来各个地区的税收比例和就业数据,立刻可知这种顾虑的实质。

  当然,任何改革都会有阵痛,囿于传统观念和巨大的利益,我相信石油体制改革的难度和痛苦会更大,但放开市场的逻辑只是尊重了民营企业的基本权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仅此而已.故当改革石油体制的机会出现时,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时机。

  经济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寄希望于依靠行政手段来保证经济安全已是一种破灭的神话。中国粮食行业改革的成功和即将终结的食盐专卖体制的启发在于, 放开市场是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基本前提,所以,放开市场的改革不能够也不应该在石油行业继续设置禁区。

  如上所述,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低油价为开放石油市场提供了良好条件,潜在危机是推动市场化改革的契机,绝非行政管理部门拖延放开市场的借口。如果行政部门继续为石油企业改革设置各种“门槛儿”,那么,政策干预传递的信号就会继续误导民营油企,传统思维和利益的诱惑将使民营企业不得不跟着政策的指挥棒走,诱使石油地炼企业的产能一次次盲目扩张,进而越来越背离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助长权力的寻租和腐败。可见,中国为行政性垄断的石油体制已经付出了太大的代价。

  中国石油行业的改革不能再作茧自缚,即度过潜在的能源危机,解决石油行业产能的问题和保障市场供给的问题,决不可再通过政府干预的老路来解决。

  中国完全有能力推动中国石油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在“二桶油”的行政垄断之下,民营石油企业已取得实质性发展。据全联石油业商会统计,中国民营石油企业具有逾1.5亿吨的年炼化加工能力,占有国内48%的加油站;拥有几十座港口;陆地及沿海仓储能力近6000万立方米,石油销售总量占我国石油销售量的25%,从业人员逾300多万人,毫无疑问,民营石油企业已成为中国石油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力量。

  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还证明,开放要素市场、推动要素产品的价格改革没有那么困难。废除过时的、约束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制度,由市场机制确定价格不会出现“天下大乱”的局面。对放开石油市场而言,应立即着手清理不合法也不合时宜的文件,特别要废除1999年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1999〕38号文件),并废除2001年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办发〔2001〕72 号文件)。与此同时,要责成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废除与上述文件相关的各种意见和规定。废除发改委对石油企业的生产规模所设置的门槛和进入管制。废除原油进口配额指标制度,放开原油的进口权,使地方炼厂和民营炼厂自主进口原油。

  在清理、废除上述严重影响我国石油行业发展的过时文件的同时,政府在市场监管职责上,重点应放在:严格控制、执行石油化工行业产品的质量标准;严格控制石油产业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对石油行业中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分。也即在赋予民营石油企业平等的竞争和发展机会的同时,政府监管的重点放在质量保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方面。当然在条件成熟时,也完全可以尝试由市场完成监管之责。

  中国革命的成功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功至少证明了哈耶克的一个观点,即“是观念的转变和人类的意志力塑造了这个世界”。我们期待国家发改委能实实在在地践行中共十八大坚持市场经济改革的精神和法治精神, 坚持释放出价格改革的积极信号,抓住当前放开石油市场的良好时机,拿出与反腐一样的魄力去推动石油体制改革,使深受行政性垄断之扰的中国石油行业失去腐败的土壤,使我们期待已久的石油体制市场化改革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