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塔斯曼的三大特点(二)
第二是客户关系
贝塔斯曼遵循的准则是企业不仅仅是为资本回报率操心,更多应该为公共福利有所贡献。金钱不是最终的目的,伦理和道德的标准是在经济目标之上的,这是贝塔斯曼的信念。因此,贝塔斯曼始终没有进入证券交易市场,因为证券投资人对于企业使命的理解显然与贝塔斯曼不同,当尊重投资人的利益时,势必会影响贝塔斯曼企业文化的延续。1977年,莱恩哈德·摩恩成立了非赢利性的贝塔斯曼基金会。他为基金会下达了任务是:“基金会应以促进教育、文化和社会政治事业为己任,这也正是贝塔斯曼因其特殊经历可以做出重大贡献的领域。”基金会系统地向机构庞杂的领域注入改革活力:政治、国家、政府、大学和公共图书馆。此外,基金会还涉足经济、传媒和医药行业。1993年,莱恩哈德·摩恩将公司68.8%的股权转入贝塔斯曼基金会,从而使贝塔斯曼基金会成为贝塔斯曼最大的股东。通过股权转移,莱恩哈德·摩恩确保了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受私人股东的左右。莱恩哈德·摩恩说过:“规模大小对我来说不是目标,金钱多少对我来说没有太多的含义。贝塔斯曼应该有最好的管理技术和吸引最好的员工,这之后才会有正确恰当的成果。”如果他将自己在贝塔斯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保留下来,并让贝塔斯曼上市,按照金融分析师的估计,他将是世界上比比尔·盖茨还富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