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70年产权的硬伤


以房养老为何久推难行?业界普遍认为,我国现有房屋产权70年的规定是“倒按揭”的最大障碍,也是与国外政策环境最大的差异。如果一个现在25岁的年青人,贷款30年,等到他退休时,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出让了至少37年以上,因为这其中还要包括开发商的买地、建房、出售这段时间在内。如果以房养老的话,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将如此残缺的住房来出售很难卖出好价格,很可能会出现产权到期时,人还活着钱却花光了的尴尬情况。

  金融机构也承担着比较旧的房子到70年“大限”、获取的收益或许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风险。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这种不可能在短期内扫清的障碍,使得中国大多数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会对“以房养老”太感兴趣。其次,是房地产市场的变数不可控也让各方顾虑重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宏观调控下房子蕴含的价值是个变量,起伏不定难以判断,这对保险公司而言将是不小的风险。“推出这种产品的风险大、成本收回时间长,所以积极性不是很强,这需要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坦言。

  此外,专家指出,在“以房养老”问题上中外不同之处还在于,美国等国家的倒按揭之所以流行,与高额的遗产税有很大关系,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给子女但交大笔税金”之间很容易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