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集事件中政府为何步步沦陷


  5月10日前后,在杭州余杭中泰地区发生大规模聚集堵路打砸事件,一度引起人们强烈关注。随着53名涉案人员被刑拘,7人因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这起事件才开始渐然淡出公众视线。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难以用“突发”两个字去形容,从某种意义讲,就是步步沦陷。而这起群体性事件支付的代价,包括政府公信、公共治理以及民意成本,也都是难以承受之重。这一切,都需要去客观正视和理性反思。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余杭中泰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项目就已经公开。随后,在4月24日,当地居民就因担心项目会产生污染,向杭州市规划局提交过一份2万多人表示反对的联合签名;以聚集的方式进行抵制的活动,更是从5月7日就已开始。起初,现场一直比较平和,村民们也只是堵在高速桥下不让机器进入,直到5月10日下午1点40分,高速也未被封者,现场依然未影响通行……

  只不过,聚集的时间越来越久,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各种情绪也在不停发酵。最终,即便是在特警和防暴警察长久目光的注视下,一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还是发生了。至此,原来的表达诉求转变成为聚众破坏交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等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公共秩序遭受严重破坏,公共资源产生巨大浪费。特别是,“在少数不法分子的煽动和蛊惑下”,那么多“不明真相”的人掉进了犯罪的泥潭。他们的人生沦陷,对个体来说,恐怕才称得上是“突发事件”。

  那么,现在我们必须去反思,在4月垃圾焚烧厂立项后,面对民意主动呈现的恐慌,政府部门为什么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始终无法以有效举措来消除掉民众的焦虑情绪?为什么在明知民众对项目有着强烈抵制情绪的情况下,还要选择“秘密开工”这样见不得人的伪饰行为?如果这个项目足够的正确与科学,为什么没有用让公众都看见的科学程序,用民众的都信服的民主程序,来和民意进行良性互动呢?最糟糕的是,从5月7日就开始逐渐聚集的行为,为什么政府在长达几天的时间里,都没能以有效的危机公关来完成疏解工作,反而让聚集的民众越来越多,情绪越来越难以控制,也给“少数不法分子煽动和蛊惑”的空间呢?

  这一切的疑问,也就是说明,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出现严重的打折;政府在民主决策方面,存在太多的不科学不理性;政府在危机公关能力上,也还是很欠缺;司法力量在阻止犯罪的能力上,也还有提升空间。杭州聚集事件就是对政府的行政能力进行了一次综合测试,最后给了一份民众都看得及的答案,那就是“不及格”。

  对于杭州政府来说,就算有一万个理由能够说明建圾焚烧发电厂是安全的,是环保的,但是,没能用这些理由去说明民众,没能用摆脱“秘密开工”这种程序弊病,没能阻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没能让民众免于支付如此巨大的代价,也都只能说明政府在执政能力与行政水平上存在太多问题。对于这样的群体性事件,我们不可能总是去指摘民众的“不明真相”,而应该反思为什么真相没有被民众看见;我们也不能简单斥责民众不相信政府,因为政府公信力是靠长期依法行政和民主程序才能真正建立起来的。

  更何况,类似事件,也并不是没有前车之鉴。这些年,在厦门、漳州、昆明、成都等地发生由PX项目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说是提供了一次又一次带血的警示。不论是PX,还是垃圾焚烧厂,所到之处,民众惊魂。民众视之如魔鬼,官方对民众如防贼。本来,不论是PX,还是垃圾焚烧厂,就算离居民区很近,只要科学建造,其污染性、危险性和破坏性也都是可控的,这类项目在国外也多与居民区“亲密接触”。然而,很多国家的人们对此类项目都并不恐惧,原因也就在于他们看到项目建造符合程序正义,相信政府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看不到,也就不相信。对杭州聚焦事件进行反思,我们也必须指向政府行政的不透明,不公开,指向政府公信力长期透支的残酷现实。当政府无法以良好的公共治理程序展示应有的公信力,又没有通过足够的信息公开与民众形成良性互动,那么,民众就不可能相信权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也会怀疑资本是有可能捆绑公共安全的。在没能解决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政府又以“管人思维”来处理问题,结果也就只会触动民众更大的反抗,最终形成政府与民众“共输”局面。

  从这个意义讲,法律惩罚杭州聚集事件的涉案人员不是结束,提高政府行政思维的境界,提升政府行政能力,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