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会不会一直涨下去?


  《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与最低工资相关的报道,文中引用了上海市人社局一位官员的话:“(最低工资)不能说这几年涨得快就一直涨下去。这几年上海虽然最低工资的绝对额最高,但增幅不是最高的。最低工资调整是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企业成本、就业状况等因素的。”

  分析以上的说法,最后一句,关于最低工资调整要考虑的因素,从原则上来讲,应该是没有错的。中间的一句,关于最低工资的绝对值和增幅的问题,暗含着与其他省份比较的意思,可能政府在调整最低工资时会考虑这两个指标,但从理论上来说,意义不大。最值得讨论的是第一句话,也就是如何把握最低工资的涨与不涨,还有文中的两个关键词——“涨得快”和“一直涨(下去)”。

  虽然在国内,对最低工资的作用有各种说法。但从国际经验来看,当前,最低工资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对付“有工作的贫困(Working Poverty)”。这就是说,有一部分劳动者,虽然有工作,有工薪收入,但他们和他们的家庭仍然有可能处于贫困状态。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这样的事情在发达国家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他们实行的“福利国家”政策,其基本点就是充分就业和“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而且这两者是紧密相连的。在60年代,OECD国家的失业率只有1.7%。一旦劳动者有了工作岗位,他们除了获得工薪收入,同时也获得了以雇主和雇员的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于是也就有了与职业相关的所有的社会福利待遇。80年代改革开放,初出国门的官员和学者看到的就是:在发达国家,有了工作就等于一切都有了保障。

  但到了80年代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后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冲击,导致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格局的变化,造成了大量的失业。到2000年,联合国评估“千年议程”时,有专家就指出:在当今世界,“充分就业”已经成为“乌托邦”。然后,2007年开始的世界金融风暴,更使公司白领的失业成为常态。就业市场的秩序开始混乱,最终的结果就是一部分劳动者,即使有了工作,工薪所得也不足以养家糊口。因此,在国际上,近年来最低工资得到强调,成为应对这一社会问题的政策措施之一。

  在中国,最低工资也被看作政府调控工薪收入常用的手段之一。10年前,相关法规刚刚实施时,因为中国很多企业的工人工资太低,所以最低工资应该是起了作用的。但到2007年以后,新一代农民工发明了“用脚投票”,打破了“企业说了算”的劳动就业买方市场的大格局,在中国人力资源处于巅峰时期居然也造成了部分地区的“用工荒”。于是,企业被迫以提高工资待遇来吸引工人。在很多地方,譬如上海,实际上以最低标准的工资水平眼下已经难以招工。报道中的一些表述也说明了这一点:企业的态度——“最好不要涨,涨也无所谓,因为即使标准不涨,工资也要涨”。实际调研也表明:“普通农民工工资也要每月2500元,已经跑过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践中,最低工资的作用日益式微。但作为一条法定的“保底线”,依然应该存在,客观上其标准也应该会“一直涨下去”。至于涨得快还是不快,有两个最主要的相关因素:一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包括服务)的价格涨势如何,二是整个社会的平均工资水平涨势如何。尤其是第一点,因为是保底,所以物价上涨,最低工资也必须上涨。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如果近年来快速增长的物价不能被有效调控的话,最低工资的发展趋势应该还会“一直涨”,而且同样“涨得快”。当然,如有长官意志干预,则另当别论。

  《人民日报》的报道中,还提到一个影响因素,那就是工资增长对企业的压力。但是另一个调节企业成本的阀口却没有提及,那就是政府减免税。对政府而言,企业的存在首要任务就是纳税,这似乎天经地义——在中国尤其如此。但是,在发达国家出现大量失业人口之后,这种观念似乎有所改变。也就是说,可以有一部分企业是以就业,说的粗俗点,就是以养人为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常说的“社会企业”。在中国,是否在观念上也应该有所改变呢?尤其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中。看起来,政府有两个选择:要么控制物价,要么减免税收。如果二者一起上,整合得好,也许会有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