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与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邮件交流


刘先明与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邮件交流

一、刘先明2014-03-14 14:59发给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邮件:
主题:襄阳机关党建网一篇报道中的“市”错成“省”了
收件人:"xyszjggwbgs"<[email protected]>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131343923/1.html
http://blog.people.com.cn/article/8/1394522777192.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9906775&boardid=1
http://liuxianming.blogchina.com/2111893.html
 

襄阳机关党建网一篇报道中的“市”错成“省”了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3月11日
 
2月26日下午3点,曾多年荣获襄阳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本人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一起,就十年前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枉法伪证、而导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错审的劳动纠纷一案,进行了第一次调解。
这一跨越了十年多的调解,来之不易!调解气氛和结果很好,三方都同意调解;本人提出和解的两个要求,也得到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当场认可,评价为“不过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代表也说“相关个别人已经感到难受了,相当于受到处理了”,十年前的冤假错案终于得到了查实和纠正。
 
2月27日,襄阳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
2月28日,襄阳日报、中国襄阳政府网发表了《我市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报道。3月8日,襄阳机关党建网发表了《2014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的报道。报道中,都没有提到有关表彰201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信息。
 
不过,襄阳机关党建网发表的《2014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报道中,出了一个明显的错别字,在第一行里,把“市”误录入为“省”了。
 
做文字工作的,都难免写错字、录错字;有错,改正过来就行了。
襄阳机关党建网的这篇文章中有错别字,这并不奇怪。我感到奇怪的是,3月8日的错字,到了3月11日,怎么还没有被襄阳市直机关那么多的党员们发现?怎么还没有改过来?

二、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4-03-14 15:25:06回复刘先明的邮件:
感谢你对我们网站的关心。你指出的问题我们已经责令整改。敬请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网站,你的鞭策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加倍努力办好网站。

三、刘先明2014-03-14 21:56:58回复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邮件:
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你们好!
任何网上的文章,都有可能出现错别字,襄阳机关党建网也出现这样的事情,也不奇怪,改过来就行。
本人发现襄阳机关党建网上一个“省”的错别字,纯属偶然;我想查询的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还被评为201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现在,我还没查到襄办文[2014]17号文件,还不能确定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又被评为201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虽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年前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而导致的错审,终于在2月26日的调解中,得到了口头上的查实和纠正,但是,依据本人2013年亲历的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的一系列的事情,我坚定地认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本不符合201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条件;如果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然还被评为201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这就是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不讲党性的大错,这是对党的极大的不负责。这样的错,是不能原谅的。
但愿中共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没有犯这样愚蠢的错。
 
刘先明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