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型教师评比细则


 书香型教师评比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书香型教师评选活动,全校共评出2读书先进个人,并给每人适当的奖励。评比项目及标准分值如下:

1、计划记录(20分)

有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读书计划( 5 分);

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 15 分)。

2、兴趣习惯(10分)

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级组、科组或学校起模范带头作用。

3、阅读数量(20分)

能背诵经典名句50句以上( 8分);

每学期读名著一部(可以是文学名著、名家名篇、史学名著、教育理论),写出一篇800字以上的读后感或征文、论文(12分)。

4、阅读活动(30分)

积极参与级组、学校及上级组织的相关评比竞赛活动(10分);

指导学生参加班级、级组、学校、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8分);

积极撰写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县二等奖以上(12分)。

5、阅读效果(20分)

学以致用,视野开阔,任教学科教学成绩优异(8分);

竞赛获奖情况(12分)。